人性的不完美,要用法律制度來防止它走向墮落。
制度的不透明,會是腐敗貪污犯罪,最佳的溫床。

許一份承諾,背負一世枷鎖,以悲歌落幕,這是英雄。
扯一個彌天大謊,讓整個世界隨之起舞,自己卻冷眼旁觀,這就是梟雄。
(一世梟雄之烽火戲諸侯)

在國家出現危難之時,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為國效力,這樣的人被稱為英雄。
在金融市場混亂之際,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又撈又騙,這樣的人被稱為大師。
(金融物語總幹事黃國華)

2009年1月3日 星期六

(轉)我見我思:救也未必配當總統

2009-01-03
中國時報
【呂紹煒】

 馬總統說:政府必須救DRAM,原因是它是台灣主力產業,養活很多勞工,政府是為了救這個產業及勞工。他還強調:如領導人對此視而不見,就不配當總統。這番話,是有點重了,但也有不少值得討論深究之處。

 依照總統要救DRAM的邏輯,台灣現在的主力產業,應該是「竹筷、塑膠玩具、聖誕燈泡…」等勞力密集產業,否則,台灣的政府就該破產了。因為,當年台灣的主力產業正是這些勞力密集產業,養活最多人口;客廳即工廠、家家皆投入。當民國七十年代,這些產業逐漸被淘汰之際,政府應該「力挽狂瀾」的救這些養活最多勞工的主力產業。

 如果政府挽救政策成功,咱們現在的主力產業就是這些產業了,不會有DRAM、LCD等燒錢的科技產業。否則,就該是政府破產了,因為投入挽救的錢一去不回。

 謝天謝地。那個時候,「還沒有馬總統」;蔣經國總統是說「時代在變、潮流在變,我們也要跟著變」;經濟主軸是「自由化、國際化」,產業政策是要升級。結果是不升級的傳統產業出局,科技產業萌芽。今日的矽島在傳產的出走、衰敗中萌芽成長。

 從產業的前後關鍵性、戰略價值、產業發展與獲利前景…等方面看,實在看不出DRAM有非救不可的理由。也因此,政府都要特別強調:主要是為了「救勞工」。這理由,成立嗎?

 依照馬總統悲天憫人胸懷,任何一勞工失業─包括我家巷口柑仔店倒閉讓老阿嬤失業,都令人心痛,都該盡量救助。但,政府資源有限,總不能要養活所有失業勞工吧。因此,政府該設法援助基本生活出問題的失業勞工,而不是透過救企業讓勞工不失業,因為,後者花費可能更大且有社會公平之問題。

 例如,單是力晶要求政府挹注的金額,就可能接近千億元,但,去年全年失業給付,只有五十多億元;千億救力晶,保住力晶五千名左右的勞工飯碗,但,過去DRAM廠大賺時,員工分紅也是數十億,這些員工,應該不是最弱勢的勞工,相對是較有能力度過寒冬者。請問:政府這種「投資」,合理嗎?

 更何況,哎,砸大錢後是否救得活,還有很大的疑問哩。據國內外過往的例子顯示,大部分案例都只是苟延殘喘較久,沒有讓政府救活的案例。

 很悲哀的是:政客們可能終究沒那個「種」,讓DRAM倒個一、兩家,所以,我們只能期望、祈禱,政府在援救與注資時,可以多點智慧與技術,不要被大股東坑陷,少糟蹋納稅人血汗錢。

 其實,就如華爾街的五大投資銀行一樣,倒了一家後,其餘家都會加速找活路;但,在總統擺出「一馬當先」、非救不可的態勢後,大家都賴著等政府了,嘿,DRAM股票甚至上漲哩。總統可要當心,搞不好救DRAM,捅出後遺症,就真的是「不配當總統」。不要說沒有人先跟你說哦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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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這位這作者
能夠痛陳當中利害
也能在失望之餘帶些戲謔

馬總統一定會證明
"貪污犯罪並沒有施政無能來得可怕"
"最可怕的是... ... "

用2000億去作風聲大雨點小的遊戲才剛剛開始
嘿嘿嘿

媽的
我好想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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