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不完美,要用法律制度來防止它走向墮落。
制度的不透明,會是腐敗貪污犯罪,最佳的溫床。

許一份承諾,背負一世枷鎖,以悲歌落幕,這是英雄。
扯一個彌天大謊,讓整個世界隨之起舞,自己卻冷眼旁觀,這就是梟雄。
(一世梟雄之烽火戲諸侯)

在國家出現危難之時,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為國效力,這樣的人被稱為英雄。
在金融市場混亂之際,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又撈又騙,這樣的人被稱為大師。
(金融物語總幹事黃國華)

2009年8月22日 星期六

凱撒的面具-兩位老師在替蔡守訓考卷打分數

凱撒的面具-兩位老師在替蔡守訓考卷打分數

2009-07-16 中國時報
【王健壯】(作者為中國時報前社長)

 蔡守訓三押陳水扁的裁定書,寫了十六頁共一萬兩千多字,創下司法史紀錄,也證明他是位勇於表達自我的法官。但「法官不語」若是「不及」,「法官多語」卻可能是「過」,蔡法官的裁定書就給人過猶不及的感覺。

 其中最「過」的部分,就是關於羈押必要性的闡述。刑事訴訟法一○一條之二有關羈押必要的條文,本係抽象之規定,全由法官隨案認定,比重罪、逃亡、串證的定義更模糊,因此也更需要法官慎而為之。

 蔡守訓押扁的必要性理由有四點:其一,以行政特權阻礙訴訟程序,其二,故意不食引發身體不適,影響庭期,其三,誇大病狀誤導法院,干擾審判,其四,利用面見指導幕僚,透過外力聲援,影響審判;四點理由概括一句話:干擾審判

 但「干擾審判」並非刑訴法規定之羈押要件,羈押之必要與否雖由法官隨案認定,但隨案認定仍需依法認定,否則難免落人「法外造法」、「法官造法」的口實。

 而且,蔡守訓對羈押必要的闡述也摻雜太多「法外情緒」,字裡行間難掩怒扁惡扁之情,更指控扁要求辯護律師「以無理、不符司法倫理與訴訟常理之偏激言詞遞狀,及在媒體公然攻擊法院及執法公務員…遂行混淆視聽」,他並推論:「仍在羈押中已能如此,誠難想像如將之釋放在外,又不知將以何種方法戕害司法、干擾審判」。

 即使這些描述均屬事實,多數民眾心中也確作如是想,但民眾心聲不同於法官心證,法官不但要節制自我意識,更應節制自我情緒,已故美國大法官哈倫(John Harlan)雖曾說:「沒有法官在穿上法官袍時,會有與之俱來的自我限制意識」,但承辦像扁案這樣的歷史大案,法官卻必須我心如秤,聽審判案也必須自制自律。

 更何況,被告為求自保脫罪,防禦手段當然會竭盡一切可能,即使無所不用其極,也屬人之常情;但祇要被告一旦過當防禦,自有輿論譴責,違法防禦更將受法律制裁,法官若以不合倫理但尚屬合法的防禦手段,來作為羈押必要條件,卻不無有剝奪被告合法訴訟防禦權之嫌。

 另外,蔡守訓在指控陳水扁行政特權干擾審判時,也指明扁曾召集「法務部及司法院先進」等人串謀,這項說法雖係林德訓在庭內之陳述,但特偵組迄今未調查證實,法官也未進行職權調查證實;一造之詞即率而引為羈押必要之理由,證據力也嫌薄弱。

 蔡守訓如果懷疑扁案背後確有現任司法界高人指點,不論是積極為發現真相,或消極為確保訴訟程序,即使特偵組不作為,他也應進行職權調查,否則因審檢的不作為,逕以未證實的「罪狀」加諸被告,也有欠公平。

 就像蔡守訓以特偵組尚未查明偵結未曝光公務員助扁之理由,認為扁仍有串證之虞的闡述一樣,都是置審檢權益於被告權益之上,扁案偵審至今已一年多,既有公務員暗中違法助扁,特偵組即應積極作為起訴不法,該作為而不作為,這是司法怠惰,怎能以此作為羈押理由?並以羈押被告作為方便偵審之代價?

 另一項爭議是,大法官第六五四號解釋文,已明文宣告看守所對被告面見祇能「監看而不與聞」,律見如此,一般面見也如此,原羈押法二十八條規定羈押被告言語行狀應呈報審檢,也因違憲而於今年五月廢除。

 扁雖已解除律師委任,但他在看守所的言行仍應受大法官解釋與修正後的羈押法保障,也就是說,即使是一般面見的言語行狀,也不應呈報法院或檢察官。但蔡守訓卻在裁定書中,多次引述扁面見時之錄音談話內容,並以此作為羈押必要的理由之一,是否有違憲違法之嫌,也難免授人話柄。

 扁案本應是百年難見的政治學與法學的考試教材,但偵審至今,顯然大多數人都是不及格的學生,朝野政客更是等而下之,朽木不可雕也。但承審法官的考卷卻必須慎而答之並高分過關,蔡法官必須體認:他作答的每份考卷,不論是裁定書或判決書,打分數的都是兩位嚴格又挑剔的老師:
人民與歷史

2009年8月21日 星期五

曾待定義的我的三十一歲、尚待定義的臺灣/周婉窈(台大歷史系教授)

曾待定義的我的三十一歲、尚待定義的臺灣/周婉窈(台大歷史系教授)


突然要想「三十一歲時,我做些什麼?」毫無頭緒,無法從自己的年歲想起,只好開始換算西元,哦,是一九八七(一開始還算錯一年呢)。我生在二月中旬,因此嚴格來說,我的三十一歲是從一九八七年二月中旬到一九八八年二月中旬。這其間發生什麼大事呢?最直接想到的是解嚴──那個臺灣歷史重要時刻的七月十五日,以及隔年一月蔣經國過世。而我自己呢?好不容易在時間座標上找到自己的三十一歲。那年,我約一半時間在美國耶魯大學,約一半時間在臺灣,最後的幾天則是在日本。

臺灣的戒嚴是世界最長的,從一九四九年到一九八七年,共三十八年又五十六天。這是我一直記在腦海裡的,最近因為教書的關係,才知道臺灣不是最久的──當時著實嚇一跳,心想那又是哪一國呢?怎麼自己一直以為是臺灣。原來還要分「臺灣省」和「福建省金門馬祖」!後者一九九二年解嚴,因此才是全世界戒嚴最久的地方,共四十三年。總之,以臺灣本島來說,我一九八一年離開臺灣赴美求學,我人生的前二十五年都在戒嚴體制下度過,如果不出國,就是從生下來到三十一歲都被戒嚴!

這些像流水帳一樣的數目,對我這種數字感特別弱的人來說,真夠為難了。讓我們暫時擺開算術吧。何以三十一歲那一年我會在美國、臺灣和日本?是哪些因素把我帶到這個時段的幾個地點呢?

可能年紀大了,最近和學生聚餐時,往往會提到過去在臺大的種種,越來越像個「白頭宮女」。前幾天,不知為什麼提到大學時代送稿審查的故事。我進臺大歷史系後,不久即加入《大學新聞》,由於年級小,分派到校對和送審稿等工作。我記得當時負責審查的那位先生坐鎮在臺大行政大樓一樓的辦公室。《大學新聞》每篇文稿都要他審過才能刊登,包括文藝版的小說、詩文等。他可以決定文章可否刊登,也可以刪改我們的文字。好幾次,我從行政大樓出來,回頭看這棟紅磚建築,很想把它炸掉。如果說我曾萌生「恐怖分子」的念頭,那當然有,但是要像當時的教官跑到系主任室說臺大附近有個炸彈案可能是我做的,那可是沒的事。教官要系主任孫同勛教授找機會安排我抄寫什麼的,以比對筆跡,孫主任和鄭欽仁老師商量此事,鄭先生告訴孫主任,此事萬萬不行,絕對要拒絕。這是事隔多年後,鄭先生告訴我的。兩位師長是我的貴人。

話說回頭,這位審稿的先生,記性不好的我已經忘了他的姓名,印象中是退伍軍人,人可挺和氣的,久了還會對我這個南部來的學生噓寒問暖。有一次,他指著一篇外文系的投稿,真誠地問我:「哈姆雷特是誰?」

家二哥弘憲從嘉義中學考上臺大法律系後上臺北。我記得有一天他向家父表示想去拜訪黨外民主運動領導者郭雨新先生,請家父替他寫封信。家父是中國青年黨員,和郭先生算得上熟識。後來我聽家兄說,他依約到長安東路羅馬賓館郭雨新先生的辦公室,郭先生和他講話之前,先把收音機打開,聲量開大。那時候,牆壁有耳朵,這是「常識性」動作。家兄於是認識郭雨新先生的秘書陳菊小姐,也因此陳菊「進到」臺大校園來,變成黨外人士和臺大學生之間的橋樑。

家兄比我大兩歲,從小我就覺得他很沈著,很有思想。現在想起來,家兄那時候不過才十九、二十歲,就是我現在教的大一、大二學生的年齡,再怎麼看都是很小。那時候,家兄獨自想到去見郭雨新先生,實在很不容易。

加入《大學新聞》後,我也認識了《大學論壇》的社員,當時這兩個學生刊物好像是姊妹刊物,或許說是難兄難弟更恰當。陳菊當時二十四、五歲,算是大姊頭,也很有大姊頭的分量。我記性不好,有些人名不復記憶,實在可惜。印象中,《大學新聞》最常接觸的是李美慧、張俊福、陳素香、陳連順、黃毓秀、林嘉誠、陳玲華、林蒼祥、黃振銘、粘榮發、陳瑞仁等人。歷史系研究所學長林瑞明也常參與活動,我記得他邀請過吳濁流先生來參加座談(這是我第一次見到前輩文學家,印象深刻)。《大學論壇》則是謝明達、吳重義、李美夏和曾國隆等人(後來才又認識蕭裕珍、蘇煥智)。鄭優屬於《臺大法言》,至於田秋堇、吳乃德、邱義仁、林正杰、史非非(范巽綠)等人,好像是透過陳菊小姐認識的。陳菊也帶我去見當時在臺大農學院圖書館工作的蘇慶黎小姐。我記得蘇慶黎很有小姐的樣子,皮膚白皙,很清秀,但講起話來,眼神和表情給人一種堅忍的感覺。

陳菊常帶著我們一群學生到處跑,不是拜會某人,就是打點小雜。在總是下著小雨的冬天,搭小貨車去發選舉傳單也是陳菊安排的。我記得我生平第一次到鶯歌,就是那時候。由於人手不夠,我就一個人站在小貨車上,在風雨中聽著宣傳車播放的音樂和競選口號,車子停下來,我就下來發傳單。有時人們會多看我一眼,好像對這個「學生樣」的我有一絲的好奇。我記得鶯歌的房子大都矮矮的。

回程的宣傳車,由於過了規定的時刻,不能播放錄音帶,車子在死靜的黑夜中急駛,我頂著風,感覺很孤獨,感覺前途茫茫。

宣傳車收班回到臺北市,有時已經過了臺大女九宿舍門禁時間。記得有一次,林瑞明學長和另一位男同學協力把我舉起來,讓我爬過圍牆進去。

那次選舉是一九七五年「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增額立法委員六十四年選舉」。那是好不容易才有的「增額立委」選舉,現在年輕人已經不曉得什麼是「萬年國會」了。當時報紙抹黑黨外人士,黨外有可能當選的就是郭雨新,媒體聯合圍剿他,儼然視他為社會公敵。郭雨新是臺大校友(臺北帝國大學附屬農林專門部畢業),弘憲二哥為了打破一般人的成見,建議大家穿臺大校服為郭雨新發傳單,讓社會知道臺大學生支持郭雨新。陳菊很贊成,由周弘憲和謝明達負責聯絡學生。我一時找不到校服,還去借一件來穿。於是陳菊帶著我們一群學生,約七、八位,浩浩蕩蕩搭車到宜蘭,我們在上宣傳車之前換上卡基色校服。宣傳車沒開多久,突然後頭出現一輛灰色吉普車,不知誰喊說大家下車分頭跑,二哥臉色鐵青,要我跟他一起跑。我想他一定緊張極了,他已出過事情,如果再帶著妹妹出事,如何跟家人交代?我們真的是作鳥獸散,各自逃竄,後來大家卻又都集合在一起。事後我實在不清楚,大家如何又能集合在一起。總之,我也嚇到了。搭公路局車子回臺北時,天色已暗,從車窗望著萬家燈火的宜蘭平原,感覺一種遙不可及的遼闊。

我們的「壯舉」只維持幾分鐘,頂多十分鐘吧。年輕人畢竟是天真的,就算沒被特務車子追,只憑我們穿臺大校服,在宜蘭街頭兜幾圈,哪真能扭轉媒體長期以來所塑造的黨外形象?

那年我大二。我一位學長家住蘆洲,家裡收了某候選人的買票錢,一票五百元,他家人丁多,換得四千五百元,後來給他做一套西裝。原預期當選的郭雨新,一夜之間被金錢打垮。前面提過,我數字感很弱,但「四千五百元」這個數目竟然牢牢印在我的腦海裡。當然打垮他的不止金錢,還包括大規模做票,於是而有姚嘉文、林義雄兩位律師為郭雨新先生打的「虎落平陽」選舉官司。

話說回頭,我讀高三時,有一天上午家裡(嘉義縣大林鎮)接到一通電報,是臺大法學院發的,內容簡短,大意是:「令郎有事,請速來院一談。」我父親看了電報,即刻出門,打算到車站搭任何一班可到臺北的火車。我的母親正在廚房,炸東西,沒講話,一直沈默著,我也一直看著油鍋噗嗤噗嗤的,那天好像天色有點暗,母親的臉色跟著很黯淡。終於母親說:「會不會被流氓打?」像是自言自語,我也不知道要不要回答。等過一個漫長的下午和傍晚吧,父親回來了,一臉高興,說法學院院長韓忠謨先生還跟他說令郎很優秀,做的事沒有錯。我只記得和法學院學生刊物《臺大法言》有關,直到為寫這篇文章,才問清細節。

當時二哥是《臺大法言》總編輯,社長是法代會主席陳紀元(法代會主席即是當然社長),由於審稿問題,以及邀請胡秋原、朱文伯先生座談等事,學校逼著他們兩人「讓出」《臺大法言》,他們堅持不退,導致層層上報,最後學校高層決定以退學處分,二哥說他和陳紀元都想好:退學就退學,就去當大頭兵,當完兵再考插班。但院長韓忠謨先生一直在擋這件事,最後大概想出「親情計」,把家長找來勸退。二哥回憶說,家父接到電報,以為兒子已經被抓走(sa-khì),進到法學院院長室,看到二哥坐在裡面,整個心才放下來。二哥說,家父口袋中還帶著青年黨朱文伯和陳翰珍等先生的電話,萬一兒子被抓,打算向青年黨元老求救。二哥說,當時年輕,真的就想堅持到底,也不覺得退學有什麼了不得,韓院長畢竟閱歷深,知道退學的嚴重性。結果二哥被記一個小過,陳紀元兩個大過、兩個小過、留校察看。導致學校要把二哥和陳紀元退學的「情節」,現在聽來簡直「匪夷所思」,簡直「不可思議」。但是我們的確就是活過那樣的一個年代──近日得知,海軍儀隊上尉區隊長金陵先生為了和雷震先生的女兒美琳小姐結婚,遭軍方記兩大過處分,並被調離原職,同樣感到不可思議。家父已經過世了,我無法再問他這件事,但要到此刻,我才比較了解,何以他回家時「一臉高興」。

透過黨外學生活動,我認識了一些朋友,但在自己的科系中,卻感到很孤立、很孤單,女教官指派一位同學監視我。當時歷史系女生很多,我幾乎只跟二、三位女同學來往,臺中女中出身的紀麗雪直到現在還是我一生最好的朋友之一。當時念文科很慘,什麼書都看不到,少數男同學在傳禁書,我也忝為讀者(兼買主)之一。到了大三、大四,終於在系裡結交到幾位學術興趣比較接近的朋友,如丘為君、楊清順、蔡志祥、胡忠信,以及陳弱水;系外有考古人類學系的林開世。丘為君最喜歡喊「衝決網羅」,至今還記得青年丘君的神態。

我升大四那年(1977),黨外運動有個大突破。該年十一月舉辦「自由地區五項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黨外人士表現相當出色,獲得四席縣市長,二十一席省議員,八席臺北市議員,一百四十六席縣市議員,二十一席鄉鎮市長。這也是張俊宏先生以省議員身分進入政壇的處女航,選前在陳菊的引薦下,我替張先生整理出一本書來,就是《我的沈思與奮鬥──兩千個煎熬的日子》,據說有助於張先生的選舉。這是我第一次替候選人捉刀,當「ghost writer」,第二次是一九八○年周清玉女士競選時,替他寫文宣小冊〈與我同行〉,當時無法親自到印刷廠校對,印出後發現有兩個嚴重錯字,好久都無法釋懷。如果我個性有點「龜毛」(fussy),大概那個時候就顯露出來。

現在一般人都知道陳菊因美麗島事件被捕,但很少人知道其實這是第二次。一九七八年六月下旬,我大四畢業時,陳菊被補,一個多月後釋放。他的被捕,把我們這些學生都嚇壞了,由於我的名字在他的電話簿上,我也受到一些間接干擾(透過騷擾我的大哥和小妹)。陳菊被捕,家二哥很緊張,把他的日記用紙包起來,拿來要我替他藏起來。那時候,我才知道他寫日記。過沒多久,他又來取走,大概怕拖累我,說是要燒掉。從此以後,他好像放棄寫日記的習慣。後來我以歷史為業,深切體悟到歷史往往是勝利者的歷史,失敗者的歷史不是被毀,就是自毀。通常兩者兼具。呂芳雄在〈追記我的父親呂赫若〉一文中寫道:「外祖母惟恐父親留下來的手稿及書籍,會有帶來二次傷害的恐懼,在外祖母的一聲令下,大哥和我就在家中前面荔枝園中,挖了坑,把父親所留下來的手稿及書籍全部埋掉,埋好之後,還在上面潑了幾桶水。父親的手稿,寫好尚未發表的〈星星〉以及收藏的書籍,就此化做一堆塵土。唯一倖存的一本日記,是因為裡面有記載子女出生年月日而保留下來。」(《呂赫若日記(一九四二─一九四四年)》中譯本,頁492)雖然已經知道太多這種故事,應該麻木才對;記性不好的我,整篇文章看過後,好像就只記住這一段。

大約在大三下學期,我決定考研究所,隱隱約約想研究臺灣歷史──這個課堂上幾乎學習不到的歷史,卻又讓我這麼困惑。考研究所對我父母來說,是件「不可思議」的事。我父親家無恆產,在國小教書,母親是家庭主婦,能讓女兒讀大學已經很了不得了。我想,他們期望我畢業後找個中學教書。什麼是「研究所」,我想他們並不清楚,其實我自己也不清楚,只是有個意念想繼續唸書。我決定考研究所,大概給父親帶來很大的困擾。但是父親是真正的自由派,失望歸失望,卻從不干涉我們的選擇。

順利考上臺大歷史學研究所後,我以課業為重,較少參與黨外活動。我記得邱義仁(啦叭)要出國時,應該是一九七八年秋天吧,幾位朋友到他家看他,臨走時,已經很晚了,他送我出來搭客運車子。當時,一個人一出國,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見面,而臺灣前途茫茫。學生時代的我,非常靜默,話都講不好(現在話也還是講不好),但我想,我一定要鄭重地送別他。我一路斟酌躊躅,車子要開了,我們握手言別,我說:「為國珍重!」聽到這句話,我可以感覺到,他更加把勁握住我的手。

那是一個讓人毫無緣由會有「悲壯感」的時代。無力的自我悲壯。

一九七九年,我研究所二年級時,美麗島事件發生。第二年,在那個臺灣人做惡夢都不想夢到的二月二十八日,林義雄律師在監獄中,他的一對孿生稚女和母親一起被殺,大女兒奐均奇蹟地存活下來。之前我曾和田秋堇到過林家幾次,最近的一次抱過亭均和亮均。在我的臂膀還記憶著小姐妹的體溫和體重時,我的一位室友,一位對政治毫無概念、毫無知覺的女孩,早上起床拿到報紙,看到林家血案的報導,看到幼稚園老師雙手抱著雙胞胎姊妹的照片,他的眼淚像下雨一樣,一直流,一直流。我沒有流淚,甚至到了美國,夢見過兩次小姐妹,我都沒有流淚。我相信,我的眼淚要在我們的文學家,我們的莎士比亞寫出這個故事之後,才汨汨流出。

一九八○年冬天,周清玉女士決定代夫出征。我放下正在寫的碩士論文,和陳弱水跑去幫忙。陳弱水當時讀研究所一年級,他大學畢業後,當了兩年兵,約一年在金門。那時候,我們每天都到周女士的競選總部幫忙,晚上要等到周女士從政見發表會回來後才離開。在那裡,我們認識幾位年輕朋友,如林世煜,以及來探他的班的胡慧玲學妹。有時候,我也陪周女士到政見發表會會場;他的宣傳車播放〈望你早歸〉,在茫茫細雨中,讓人從心底酸起。離開競選總部時,通常很晚,有陳菊前車之鑑,我們都要走幾個街口才敢叫計程車。

白天,競選總部會有一些年輕人來要工作,也就是分發傳單,賺點小錢。我們負責分派地點,有幾次還搭計程車去抽檢,發現傳單都確實塞到公寓的信箱,這些看似「小混混」的年輕人真是有認真在工作啊。同樣印象深刻的是,有一位看來出身和職業都相當不錯的中年男士,來要求代發傳單,他不拿我們發的車錢。當時我就常想,我們絕對不能辜負這些默默支持黨外運動的人士。

得知周清玉女士順利當選後,我和弱水沒去參加當晚的慶功宴,我即刻回到我的碩士論文,專心撰寫,當時離提交論文只剩半年不到。美麗島事件發生之後,我覺得思想上快窒息掉了,那時候,臺大羅斯福路的地下道,牆上貼著整排海報,說要槍斃某某、某某。每次走過,都不寒而慄,感覺非離開這個島嶼才能呼吸。

出國留學的事,又給父親帶來困擾。我想我一生的幾個重要抉擇,都違反了父母的期望。幾年前看小津安二郎的《東京暮色》,片中父親對於女兒不可解的行徑,兩度喃喃說道:「令人困擾的小孩啊。」(困った奴だよ)家父已不在人間,即使今天,我仍想像父親喃喃自語:「困った奴だよ。」

就在我寫完碩論前後吧,陳文成命案發生。研究圖書館,簡稱研圖,是我們歷史研究所學生最常利用的圖書館。圖書館後面的草坪,我們平常不去。對我而言,陳文成命案是一連串事件中的一環,在白色恐怖時期,你說它是必然的偶發事件也可以,說它是偶發的必然事件也可以。但他肯定不是從研圖四樓跳下來。直到今天,我還是覺得很奇怪:為什麼要選研圖當「自殺」現場?有地緣邏輯嗎?有人脈關係嗎?

那一年初秋,我離開臺灣,來到美國留學。黨外領導人之一的康寧祥先生(我們暱稱他「老康」)得知我要到加州史丹福大學留學,熱心替我寫一封引介信給當時在胡佛圖書館任職的張富美女士,原本待人就很熱心親切的張女士更加照顧我。史丹福大學,校園很大,張富美女士替我從同鄉那裡弄來一輛腳踏車。我印象最深是,有一次張富美女士帶我參加一個聚會,結束得太晚,我回不去宿舍,於是被安排住一位同鄉家,和那位同鄉的女兒睡上下舖。女兒才九歲,告訴我他有酒窩,還展露給我看,又深又圓,他說他長大後要去競選美國小姐。好率真可愛的女孩!現在應該也快步入中年了。

年齡是一件奇妙的事,人往往好像只能以自己年歲的眼光看別人。小孩看比自己大的人,總是覺得那種「大」是絕對的。例如,前面我提過家二哥大我兩歲,我總是覺得他比我大,不覺得他也「小」過。當陳文成博士被發現躺在研圖草坪時,他已經獲得博士學位,在美國教書。二十五歲的我,還是個學生,總覺得陳文成博士已經是個「成人」了。直到最近Michael(林世煜)和胡慧玲伉儷要大家書寫自己的「三十一歲」,以紀念三十一歲被剝奪生命的陳文成博士,我才驚覺,陳文成博士當時那麼年輕!

我今年五十三,已多活過陳文成博士二十二年了。我在三十一歲那年獲得美國學術團體聯合會(American Council of Learned Societies)的獎學金,贊助我回臺灣並到日本收集博士論文資料。我於前一年考過博士候選資格考,在此之前我說服指導教授讓我以戰爭時期的臺灣歷史作為博士論文的主題。那年夏秋之際,我回到臺灣,回到剛剛解嚴的臺灣。在臺灣的半年,我深切感到,臺灣的社會和文化出了很大的問題,有些深層的東西不是政治所可以解決的,我於是下定決心,要在政治以外的園地耕耘。後來我「學成歸國」,從沒和過去認識的黨外朋友聯絡,就是這個原因。我生命中有過兩次的發願,那是第二次。第一次發願,和研究臺灣史有關。

第二年年初,我從臺灣到日本,在日本停留了約半年。日本的經驗對我日後研究日治時期的臺灣歷史幫助很大,也使我對日本的歷史文化產生濃厚的興趣。那時候,我的博士論文才剛有個雛形。假如今天我有任何算得上有意義的工作成果,在三十一歲的那個時點,這些都還只是個起頭。如果我的生命突然被迫停止,那麼,這些起頭就是結束。一個尚待定義的人生就被定格了,也被定義了。

如果我的生命突然結束於一般認定的不可抗力的意外,如車禍、空難,或罹患某種致命的疾病,我想那是「天」。我常覺得人要有「命運」的觀念或類似的覺悟,要知道生命沒有任何保證,沒有人能跟你保證過了這一刻你還活著。面向死亡而生,讓我們更真切了解「活著」的難得和可珍貴性。當「命運」降臨的那一刻,我們也比較能坦然接受。

但是,陳文成的死,如同林律師的母親和雙生小姊妹一樣,不是意外,我們無法接受。我們同樣不能接受真相不明。但是我們有可能究明真相嗎?此刻的我,懷疑。

他們的死是臺灣威權體制下軍警情治組織黑幕作業的產物。長期而嚴密的制度性「黑幕」如何揭明?不是容易的事,牽涉到諸多單位和諸多人士的利益。「究明真相」的最佳時機,似乎是在一個社會從威權走向民主自由化之後。但沒有保證這樣的時刻能到來──如果社會的主流思想主張「忘掉過去」的話。我們今天好像就處於這樣的情況。若用概念來說,臺灣社會從獨裁統治到民主化,歷經巨大的轉變,各級選舉落實了,人們不再因思想問題受到迫害,但「轉型正義」並未真正到臨。因此,真相不重要,沒有人該為過去四十年的黨國暴力負責。暴力的事實和性質不在我們集體的認知中,不在我們的思維中,更不用說過去軍警情治單位如何運作的細節了。沒被社會群體認知的政治性系統暴力,沒被社會群體從人道、人權和民主自由的價值譴責的暴力,隨時可能回來。從獨裁到民主的這個「轉型」,是脆弱的,如果民主、自由和人權沒有成為新社會的核心價值的話;當暴力再度來臨──或戴著其他面具來臨,人們可能毫無知覺,更不要說起而捍衛轉型社會的價值了。

人們或會說,紀念碑不是立了嗎?紀念館不也蓋了嗎?賠償不也賠了嗎?的確這些政府都做了。但是,我們知道哪些人最該負責嗎?我們聽過參與刑求的人公開透露過反悔之意嗎?實踐轉型正義沒有固定的方式,每個社會有它的傳統和文化,因此多少得隨之調整,但有四大重點,即:建立防止再發的機制、究明真相、查明負責人,以及補償受害者。這些作法必須互相配合,缺一不可。我們是個「寬容」的人情社會,或許不適合像南美和東歐國家那樣進行公開審判,但是至少我們應該知道過去四十年,哪些在決策位置的人該負責,我們只求在「知」的層面,該負責的人負起責任;換句話說,他們必須承擔來自社會的道德譴責。至於那些非決策者的執行者,就如同戰犯審判,不會審判執行命令的兵士一樣,應該不會有人主張譴責他們,但是,在「知」的層面,甚至「良知」的層面,他們應該了解他們所執行的事情徹底違反人權。如果有人願意匿名出來反省那些慘無人道的刑求,並向「抽象的」受害者道歉,我想,我們的社會才真的往前走了一大步。否則,再多蓋幾個紀念碑,多灑幾筆錢,真能撫慰存活的受害者及其家人的心靈嗎?真能讓那些早就死去的靈魂安息嗎?

我的學長王克文的父親王世一先生遭受白色恐怖的刑求和冤獄,他的母親對於當時某情治單位頭目安養美國、安死美國,忿忿不平,我也跟著忿忿不平,但當時我們沒有「轉型正義」的概念,現在我才了解受害者及其家屬的這種不平是需要整個社會正面面對的。我們目前最大的問題是,白色恐怖的恐怖和不義不是我們這個社會的共同認知。我們以為紀念碑和賠償就了事了,於是一個持續四十年體制化的黨國暴力變成「他家」的事,一小撮人的事。我是個歷史工作者,沒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在這裡討論轉型正義,從我的角度,我最關心的是,「知」的問題。轉型正義的實現,我認為一個重要指標是,關於白色恐怖的「系統性認識」成為我們社會的共同認知。我在這裡強調「系統性認識」,由於這種迫害是系統性暴力,我們必須掌握其性質,才不會將東一個西一個案例視為孤立事件,只側重其故事性──萬一不夠感人,就乏人問津。

上課教到這段歷史時,我告訴我的學生,如果有人要你們忘記這段過去、不要老是提這段過去,那麼,我問你,你能舉出幾個在白色恐佈中受害的臺大學長?(如果說得出陳文成,已經不錯了。)我們都還沒記住,怎麼就要我們忘記?我個人有一個小小的夢想:說不定將來在臺大校園某個杜鵑花叢底下,我們立了一個小小的碑,小小的就好(悲慘的事要求低首省思),紀念二二八和白色恐怖的臺大受難者(死刑犯和坐牢者一同)。當我們在校園漫步,享受良辰美景,偶而想起那些在生命不同階段被剝奪可能性的學長,可以信步走來,放一朵小花在碑前。

如果,我在三十一歲時,被軍警情治單位「翦除」了,我的生命是個未完成篇。我慶幸自己有多出來的二十二年,可以自我定義我的人生。我的三十一歲,沒什麼特別的事,甚至一團渾沌,要努力想才想得起來,但那沒關係,因為我繼續活著,後來的我讓這段渾沌尚待定義的日子,有了「過渡」或「過程」的意義。但是,陳文成被剝奪了這個機會。

他的生命在三十一歲那年停格了,他的生命被迫匆忙定義,我們所知道的陳文成是死於三十一歲的陳文成,別無其他可能。華特.班雅明在《啟迪》(Illuminations)一書曾引用德國文學家莫里茲.海曼(Moritz Heimann)的話:「一個死於三十五歲的人,在他生命的每一個時點都是一個死於三十五歲的人。」

但是真的別無其他可能嗎?在親友眼中,陳文成被迫定義的人生大概不會改變,我多出來的二十二年得以自我定義的人生,大概也不會改變,但是,我們生存的臺灣是個奇特的地方,似乎命定不斷被外來力量強制重新定義。此刻的臺灣正面臨內部舊體制力量和中國聯手予以再定義的危機,於是,我們個別的生命也面臨被強制重新定義的危機。

如果臺灣再彈回過去的體制,或是納入目前的中國體制,那麼,白色恐怖的受難者,大概就會分成兩大類:統派和臺獨,前者將被褒揚,後者再度打入歷史的黑牢。同樣是黨國暴力的受難者,卻被分化了。然後我們的一小撮年輕人,再度開始那漫長、苦痛的歷程;開始那可能為期半世紀,甚至更長久的暗路行旅。而垂垂老去的我們,要如何告訴我們的年輕人?識時勢為英雄?

臺灣在一九八七年七月十五日解除戒嚴,但實際上,一直要到一九九二年刑法一百條修正,人民的思想自由才真正受到保障。這中間歷經一九九○年的野百合運動,次年廢除持續四十三年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結束「萬年國會」。這些過程我都錯過了,包括解嚴後的原住民運動。一九九三年冬天,我回到臺灣,已經是電話不怕竊聽的時代了。

一位學生下課來問:「那麼說來,臺灣的民主還很年輕?」當下我突然驚覺:沒錯,還很年輕,如果以修改刑法一百條來算,才十七年啊。或許我們應該樂觀一點,或許我們應該把頓挫看成考驗,看成我們社會重新確認、鞏固核心價值的機會。面對可能喪失或喪失的可能,我們再度體認到民主、自由和人權的不可放棄;相對於黨國一體的威權體制、相對於思想控制、相對於軍警情治單位的濫權,我們肯定民主、自由和人權。只有在這樣的框架下,解嚴以後臺灣社會逐漸肯定的多元文化才能體現,社會各種不同的價值觀才能並立共存。

在這篇文章中,我提到我在臺大時期交往的朋友,我盡量記下他們的名字,但個人記憶力不佳,必有疏漏。何以要記下人名?一方面,我研究歷史,總是覺得紀錄很重要。另外,這些朋友日後頗多「隱沒」在社會中,各自士農工商去了。就是因為他們隱沒了,特別提醒我們,很多事情之所以能成立,是許多人參與的結果,他們很可能懷抱著同樣的理念投入後來的工作或事業中,在社會中為一個更為美好的臺灣打樁。當然,我也相信,此刻他們當中有人可能不要和繼承黨外運動的民主進步黨有所關連。這都是很可以理解的。只有當我們的社會繼續往民主、自由與人權之路前進,大家或攜手、或各自以自己的方式為一個更理想、更美好的臺灣奮鬥,前輩的努力才不是浪擲,才不是青春的謬誤。

關心時事的讀者也會在這篇文章中認出好幾位後來成為檯面人物,若干人漸行越遠,甚至南轅北轍。我還在電視上看過我的一位「舊雨」當場毆打我的一位「新知」。胡忠信是我大學時代和留美初期交往密切的朋友,今天若見了面,我也不知道要跟他說些什麼。眾人分道揚鑣,其實是很正常的,隨著威權體制的崩解,有人的中華/中國民族主義思想(或中國文化主義)終究證明凌駕了其他價值。這我能理解,解嚴以後,臺灣急遽本土化,有一定比例的人無法忍受從來不了解、從來看不起的東西竟然變得重要起來,變得有價值,甚至壓過他們所習慣的優位事物。我認得一位臺灣出身的海外女性學者,他和夫婿曾竭力支持中國的六四運動,但他信奉黨國教育中學到的中國歷史文化,認為那是至高無上的,臺灣的本土化、政治上可能出現的臺獨路線,當然是他無法接受的,必得竭力打擊。支持六四、反臺獨,在他沒有矛盾。反過來說,我不用猜也知道他不會同情西藏人的奮鬥,遑論維吾爾族了;追根究底,他的中國民族主義其實也是現代版的中國帝國主義。

另一方面,臺灣自解嚴以來,思想、文化論述不再定於一尊,人們的思維和視野也從原來的重重束縛中解放出來,於是我們看到一些人選擇了和原先「理所當然」的取徑相背反的道路;一個社會能真正擺脫獨裁體制的魔咒,必須靠社會絕大多數人深切地「覺今是而昨非」,在個人那往往是一種帶著苦痛的勇氣。但是,有人則「背反」了再「背反」,終究又回到原先的路徑──人己白忙一場!大家都在摸索,就像我自己,也是逐漸才確立了各種價值的先後次序,在這個過程中我也摒棄了一些價值。我相信,經過我們每個人確實思考、反省過的路徑,才是一條有意義、值得堅持的路徑。

但是,在後現代思潮席捲知識界的今天,我有我的困惑。我常問我先生J君:如果人世間果真沒有真理,如果所有價值果真都相對化,那麼,為何要堅持捍衛自由與人權?那麼劉曉波的奮鬥,意義何在?我們支持他,意義又何在?

六月二十四日,我打開學生送我的一盒巧克力,品嚐一小口,很高級的巧克力,看一下品牌,是日本Gonocharoff的Bouquet De Chocolat。這個學期師大課程結束後,我請學生吃飯,他們體貼回送禮物──派出「奸細」,打探出我愛吃巧克力。正品嚐中,我隨意瞄一下電腦螢幕英文 Yahoo的頭條,怎麼劉曉波被「placed under arrest」(逮捕),嚇一跳,他不是早被捕了嗎,有被釋放嗎?我怎麼漏了這麼大的消息?由於眼力不好,趕緊印下來,坐到沙發上看,我手上還拿著巧克力,原來是「正式被逮捕」,去年十二月八日的被捕,不是正式被捕!我約略算一下,去年十二月八日到現在不就超過半年了嗎?再高級的巧克力突然變得有點不是那麼有滋味。

該條新聞寫道,劉曉波今年五十三歲,和我同歲。也許因此更感到一種相聯繫的感覺。過去二十年我毫無罣礙地沈潛於知識世界,而他卻冒著生命和牢獄之災持續奮鬥。今年六四的前一天,我有堂講演課剛好講到白色恐怖,我告訴同學,如果我們不肯定民主、自由和人權,那麼臺灣白色恐怖的受害者,就算被處決的有四千餘人,以我年輕時代臺灣人口約一千八百萬來說,再怎麼說,都是少數,何足道?中國現在人口十三億,一個劉曉波,只不過是十三億分之一,一個胡佳,也是十三億分之一,就算把所有維權人士通通加起來,只要除以十三億,都是極少數。整個西藏人口也不過五百萬。我請他們不妨在六四的前夕思考我們社會的核心價值到底是什麼。

民主、自由和人權,有可能成為臺灣社會如磐石般的核心價值嗎?過去一年多以來,一方面臺灣民主自由體制似乎出現逆轉的危機,另一方面,從去年三月十四日以來,中國對西藏的鎮壓持續不斷,因此臺灣的遊行、靜坐、絕食等活動似乎非常頻繁。我認為,在每次支持西藏、中國、緬甸,以及世界其他地區的自由人權活動中,我們再度肯定我們的價值所在,強化我們捍衛它的決心。

臺灣是一個奇怪的地方,運氣特壞。我自己研究歷史,可能所知有限,但好像還沒看過一個類似的例子。一八九五年,這個遠在中國東南海上的「蕞爾小島」,未遭中日戰火波及,卻突然被清廷「永遠讓與日本」。臺灣人不接受這樣的命運,為了保鄉衛土,浴血抵抗,但欠缺奧援,最後只有認命。在日本統治半世紀之後,經歷近代化和殖民地化的複雜歷史過程,在絕大多數人毫無心理準備之下,又突然被盟軍交給中國。如果這個中國是個統一的中國,或許還好,臺灣人誰又知道「國共鬥爭」呢?戰後初期臺灣的漢人知識分子和青年怎麼懂得這些呢?原住民更是無從了解了。沒想到國民黨被中共打敗,「播遷來臺」,以統治一國的軍政情治裝備支配這個島嶼,臺灣捲入「國土分裂」下的國共鬥爭中,成為反共抗俄的復興基地。我們這一代人在黨國教育下成長,終於了解到何謂「國共鬥爭」,沒想到六十年後,不共載天的國共兩黨竟然熱絡攜手合作!好像歷史特意嘲弄臺灣人。

此刻的臺灣,尚待定義。不,更確切來說,正面臨重新被定義的危機。或許,我們好不容易獲致的多元文化的思考,將再度一統化;或許,我們的子孫將在課堂上大聲誦讀:「臺灣自古就是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西藏也是、新疆也是。」或許,那個外於臺灣歷史過程的偉大史觀終將再度決定我們怎樣思考、看待這塊土地的過去。陳文成三十一歲的死亡,無庸說,再無究明真相的可能;他被迫縮短的人生也將不具任何意義。解嚴以來的歲月也將成為暗黑長路中偶現的光景,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

如果我們不要這些「或許」成真,那麼,我們必須堅持自己定義臺灣,我們內部可以衝突矛盾,可以歪纏爛打,但是,我們拒絕由外在的力量(或外力加內部少數人)重新定義臺灣。作為研究臺灣史的我,雅不願看到外於臺灣的史觀指導我們如何研究自己的歷史,我們的先民不是沒反抗過日本(武裝的、非武裝的),但是日本的殖民統治得由這塊土地上的人透過嚴謹的知識方法予以了解、予以評價。或甘苦參半、或愛恨交加、或曖昧矛盾,我們可以論證、論辯,但不要告訴我,我得怎麼看。戰後六十多年的歷史,影響今日臺灣非常深遠,我們才剛開始理解,不要告訴我,我們的苦難,我們的被剝奪,是為了成就一個「偉大民族」的必要犧牲。

臺灣尚待定義,但不要告訴我,她只能等待再度被外力重新定義。




備註:

當這篇文章接近完稿時,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於七月二十八日公布「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重啟調查之偵察報告」,未見突破性進展。關心的讀者可上網點閱:http://www.tph.moj.gov.tw/public/Attachment/972816522831.pdf

財團法人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的「陳文成事件調查報告」可於下列網址點閱:http://www.cwcmf.org.tw/the%20truth/report.pdf



八八究責/陳文茜:馬私心權力慾重 團隊無才因而近無能

八八究責/陳文茜:馬私心權力慾重 團隊無才因而近無能(2009/08/19 22:14)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馬英九總統從2008年大選時的高聲望,到上任後民眾支持度一路下滑,再到八八水災後民怨四起,知名節目主持人陳文茜分析指出,馬英九不邪惡也不貪瀆,就是私心、權力慾望太重,只晉用自己人,無法用人唯才,使得整個團隊幾近無能,加上自己也不是個聰明的人,才會導致今日的局面。(明明就有A特別費,這不算貪瀆嗎?)

陳文茜是在她所主持的「文茜的異想世界」中做了相關的評述。她表示,921大震時,民眾其實對當時的李登輝政府的救災能力,其實也有很多的批評,沒想到10年過去,政府的救災能力甚至比當時更差,也讓民眾反而開始認為,921當時的救災表現不錯。

陳文茜認為,馬英九可以說是台灣政治史上,最受民眾厚愛的政治人物,因為從他踏上從政之路而言,可以說根本沒有什麼出色的表現,但是民眾卻依然給了他很大的支持;因為在民眾眼中,李登輝是既本土又喜歡抓權,宋楚瑜則是既能幹卻又權謀,而連戰是木訥又有些公子哥兒,相形之下,馬英九擁有很好的外型與語言魅力,是個「可愛型」的政治人物。

陳文茜表示,馬英九在第一任台北市長任內,做得戰戰兢兢,也用人唯材,包括延攬了龍應台、歐晉德、鄭村棋等人才,但馬英九做第二任市長時,權力慾就出現了,加上放眼2008大選,於是只用自己人,不考量專材,而只以是否效忠與政治考量為準則。

陳文茜不客氣的說,如果對方的智商180,馬英九會很害怕,如果對方智商是120,馬英九會尊敬,如果對方智商100,他可能會任用,若是對方智商95,那麼他一定會重用,因為他的智商也只有95。

陳文茜指出,以現在馬團隊而言,只有內政部廖了以的表現算是個人才,但馬原本並未有重用廖之意,是因為原先任命的廖風德英年早逝,才讓馬團隊撿到寶。

陳文茜認為,馬英九的成敗與否,就在與他是否能意識到自己只是個「劉備」,需要有「諸葛亮」,而未來改組和能否做好重建工作,將是聲望直直落的馬英九,最後能不能力挽狂瀾的重要關鍵。 (編按:馬英九的下台與否,在與他是否能意識到自己只是個「阿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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