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不完美,要用法律制度來防止它走向墮落。
制度的不透明,會是腐敗貪污犯罪,最佳的溫床。

許一份承諾,背負一世枷鎖,以悲歌落幕,這是英雄。
扯一個彌天大謊,讓整個世界隨之起舞,自己卻冷眼旁觀,這就是梟雄。
(一世梟雄之烽火戲諸侯)

在國家出現危難之時,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為國效力,這樣的人被稱為英雄。
在金融市場混亂之際,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又撈又騙,這樣的人被稱為大師。
(金融物語總幹事黃國華)

2009年2月28日 星期六

人間異語:金飯碗碎了 我仍假裝出門上班

2009年02月28日蘋果日報
人間異語

Cherry 銀行裁員受害者

Q:你在渣打銀行當理財專員,為何在2月被裁員?
A:公司這波裁了100多人,這禮拜又公布了下波要裁750人的名單,說我們績效不好,但我覺得他是變相逼退老員工。外商銀行只看數字,你業績好就是寶,業績未達標準的話就不被當人看,因為受不了這種待遇,前年7月新竹商銀被渣打銀行併購後,自己走掉的員工就有1千多人。

我本來在新竹商銀當櫃員,薪水5萬出頭,3年前會轉任理專是因為被騙。公司嫌老櫃員薪水太高,經理叫我當理專,每天找我約談:「理專獎金很高,而且櫃員要降薪到3萬8千以下。如果不適應,我再讓你回原單位。」我被洗腦到很煩,就答應。

結果公司完全沒給我教育訓練,我什麼都不會,就要幫客戶投資理財,很恐怖耶。我怕讓客戶受傷,剛開始很少賣基金,大多推薦客戶買保本型連動債。公司規定我們每天至少打20通電話開發客戶,很多客戶不理你,壓力很大,回家都罵老公、打小孩。幾個月後我請調回去當櫃員,經理竟不准。

為衝業績自掏腰包

被渣打銀行併購後,我更慘。如果商品好,跟客戶講還OK,但有些商品我連自己都說服不了,公司硬叫你推,就很痛苦。像之前我們銀行發行15年期的連動債,我不看好,都不敢賣,常被主管盯,我很掙扎,但堅持不賣,至少我的客戶不會受傷。

Q:這影響到你被裁員?
A:多少有一點。全球金融風暴後,公司還叫我們把連動債和雙元貨幣當主力產品衝喔,雙元貨幣是不保本的,風險非常高;我都只跟客戶收4%手續費,有些理專拿20%耶,那是良心問題啦,他們業績有做起來,但客戶一定受傷很嚴重。

Q:公司有沒告訴你連動債的風險?
A:公司不會講啊。但就我看,目前除了雷曼兄弟連動債的客戶很慘,比起買基金,保本型連動債的客戶是受傷最少的。

除了投資產品,我們每月至少要賣1張保單、2張信用卡;我薪水較高,被規定的業績量是新進理專的2倍半,很難達成,更別談拿獎金。為了衝業績,3 年來我自己買了200萬基金和10幾萬美金的保本型連動債,現在基金只剩一半價值,我的錢賠掉就算了,但看我的基金客戶賠很慘,我很內疚、很沮喪。

去年7月以來全球市場很慘,大家都放無薪假,你叫誰投資?但公司不管你啊。我2個小孩還在讀國小,我很需要工作,去年底自掏腰包跟公司買300萬儲蓄險,繳了近50萬現金,已達到業績量,但資方還是說我不合格,很扯啊。

理專真不是人幹的

過完年,經理說一定保我工作,但過幾天又說:「人是自私的。我不砍你,上面會砍我。」2月中他告知我被裁員,我感覺又被騙了。我一個同事超過業績目標,也是2月被裁,不奇怪嗎?

Q:被裁員的心情?
A:我不敢讓公婆知道,每天都假裝出門上班。銀行員早期是金飯碗,人家很羨慕我,我做了19年半,生命有一半都給了這家銀行,現在變紙飯碗,火隨便一燒就沒了。我41歲了,很難找工作,做什麼都OK,只要不當理專就好,因為理專真不是人幹的。

記者李宥樓採訪整理

林志昇控美案的原委

http://www.nownews.com/2009/02/27/142-2414505.htm
(2009/02/27 00:03)
(●作者蕭惟仁,雲縣四湖鄉人,義務神職人員。有個人網站http://www.taiwanvic.com/shaw.htm。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argent特區)

蕭惟仁

林志昇控美案已經在國際上引起喧然大波,在國內由於流亡政府的封鎖,雖然不是很轟動,但是總算獲得少許迴響。

有流亡政府官員,有民進黨立委,有獨派大老對林志昇控美案一知半解,大家共同的評論不但不給予肯定,反而給予負面的評價。

到底林志昇控美案是以什麼法律條例控告美國?臺灣人民之一林志昇憑什麼可以控告美國政府?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林志昇是以人權條例告美國政府,控告美國政府藐視台灣人民人權,殘忍對待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

話說二戰期間,美國在太平洋戰區打敗日本,日本放棄台灣主權,但是台灣的主權歸誰並沒有作立即處置,沒有作處置之前,臺灣的主權歸誰掌握?當然是美國,因為盟軍首領美國是主要佔領國。處置臺灣主權歸屬當然是由美國處置。

雖然美國委任蔣介石接管臺灣,但是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流亡政府並沒有取得台灣的主權。因此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在國際上永遠不被承認是一個國家。美國是臺灣的主要佔領國,

追根究底是因為臺灣國際地位未定,臺灣的國際地位什麼時候確定?這個議題是美國的責任,他對台灣的地位有絕對的責任。

已經六十年了,臺灣的議題尚未解決,美國又由於國家利益把臺灣當籌碼,跟中國交易,所以美國故意把臺灣地位模糊化,以致台灣六十年來成為國際孤兒。這就是林志昇控告美國政府的緣由。

訴訟案在華盛頓特區地方法院以政治問題駁回,但是法官宣判「臺灣人民六十年來沒有國籍」。案子雖然在底方法院雖然沒有預期的結果,但是這樣的宣判已經給原告第一階段的勝利。

林志昇繼續往高等法院上訴,本月五號在華盛頓特區流動法院進行雙方辯論,控方律師略勝一籌,被告代表美國官員面對法官的審問,答不上來。現在就等高等法院宣判,案子可能會到最高法院才會結案。

法理是站在台灣這一方的,只要美國真正尊重法律,獨立的司法將給臺灣人民公道,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勢將終結,臺灣所有政治紛爭,統獨的爭論、中國的恐嚇勢將一起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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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我在政府部門的日子


我在政府部門的日子
http://clover718.pixnet.net/blog/post/13533054
轉載自{ 隨.心.想 }部落格


你有沒有想過我們為什麼要墨守成規?
什麼事情都要按照法規怎麼訂,就怎麼做?

他們合理嗎?任何情況都得遵守不可嗎?

有些事情不是可以不可以,而是你敢不敢?

林定水和周彈雅是上司和屬下的關係,
周彈雅身為政府部門的主管,不理會人際關係,
無意中的罪了公司的兩位元老 Eric 和志鴻。

在一次政府貴賓的訪問,因為林定水的工作不認真,導致部長意外摔倒,
政府機構的慣例就是找出犯錯的人當替死鬼,上層開始大耍太極,你推我推,
最後推倒低級員工的林定水身上去,讓他自己一個人承擔責任。

林定水不服氣的找彈雅理論,起爭執之後,汽車追逐,發生車禍,兩人靈魂對調…

靈魂對調後,彼此都無所適應,想盡辦法要恢復都徒勞無功,
在搞了很多烏龍和笑話後,兩人最後接受實事,
開始在對方的身軀裡過著另一種生活,也因為在對方的身體裡,
彼此才看到過去自己看不到的事物,包括了不在乎疼愛自己的媽媽。
此外,彼此也才瞭解到,
下屬和上司其實都有他難為的地方,
不是想像中的那麼容易當。

當了彈雅的職位後,林定水還不知死活的擅自修改政府的條規,
結果搞到自己一身蟻,面臨處罰和賠償。

為了挽救被 Eric 和志鴻陷害,
可能面臨關閉的"項目宣傳部(Event and Promotion)",
清醒後的林定水號召了整個部門,在彈雅的監督下,
齊心協力萬眾一心務必搞好這個大型職業展,希望可以改變 E&P 的命運。

兩老因為職業展的事情,對彈雅的越級行為非常不滿,
決定對職業展進行一些破壞,
林定水和彈雅在最緊急關頭還是可以從容應付化險為夷,
就在最後邀請部長上臺大合唱的時候,發生了意外導致火災,
火勢蔓延得很快,一大批人在職業展的展覽廳和舞臺上,
面臨熊熊烈火,四處逃命,很多去路又被封住…

電影裡,也反應了很多嘲笑政府部門的老土規矩,
和一些只曉得跟著條規走不想有什麼變化的公務員生存百態和心態寫照。
精彩的臺詞一針見血的諷刺,大快人心。

以上劇情簡介轉自:Just Follow Law官方網站

很少有機會去認識新加坡這個國家,印象是四季如夏,很乾淨,也很嚴格的國家...
這部片很有意思,以批判政府部門為主軸的故事,句句一針見血,讓人看得很過癮!

我想,不只是新加坡,台灣也面臨這樣的問題,
政府部門效率不彰,所有程序都要按照白紙黑字一步一步來,
不僅如此,每一事項都有明文規定需要耗費的工作日,
時間一到大家"準時"下班,每個人都以電郵作為溝通工具,
深怕出了事,沒有"證據"明示清白。

有時候你會想,不過是借一台電風扇,為什麼還要寫好"借據"並呈報上級,
最後是兩三天以後,才借到這台電風扇?!
單方面的想很不可思議,在政府部門的眼裡彷彿沒有"突發狀況"四字,
除了遵循程序,一切免談。

每個部門,每個官員都怕事,所以總是互相推託這不是自己的管轄範圍,
一旦闖了禍,大家把責任推來推去,隨意找個"替死鬼",來保住自己的職位,
很諷刺,很現實,但這些真真實實呈現在我們的眼前。
記得劇中有一句台詞很生動,深刻道盡政府的現況:

可以推就推,
不可以推就閃,
閃不過就躲,
躲不過就拖,
好過背黑鍋。


是的,制度很重要。
想想,如果我們不對可能的行為作規範,天下會變成什麼模樣?
但並不表示我們非得按照死板的規定走,沒有通融、變通的餘地。
人是活的,規定是死的,假如這個行為是合理的,
或許我們不必執著、斤斤計較於中間的過程與步驟,不是嗎?

好比上司交代警衛門口前的位置留給VIP停車,
但偏偏發生火災,消防車就不偏不倚停在VIP車位裡,
警衛為了怕被上司責罵,把消防車輪胎鎖了起來,
這到底是救火優先?還是上司的命令要緊?

此片另外一個重點是男女主角一次爭執後發生車禍,
誰知道一醒來兩人交換了靈魂,也交換了身份...
女主角(上司)有一位年邁的老母親,但他卻不懂得孝順他,
男主角(下屬)有一位年幼的女兒,自己卻沒有能力給孩子最好的照顧。

當兩人交換身份以後,女主角從此陷入地獄,
他不再享有原本該是他的高階職位以及高級住宅,
而男主角卻無緣無故得到了富裕的生活,
盡情地揮霍女主角的財產... (編按:這樣演實在有夠缺德,太惡搞了。)

一次女兒車禍住進醫院,兩人焦急地趕到醫院瞭解狀況,
到了負擔住院費用時,變成男兒身的女主角卻一毛錢也付不出來,
他告訴變成女兒身的男主角說:
『作為一個父親,沒錢付女兒的住院費,不得不向我的好朋友借錢,
難道你不覺得林定水,是個沒用的父親?』
這句話讓男主角想起總是向朋友借錢的自己痛改前非,
與女主角合作完成一項"Job Fair"計畫。

這部片給我很深刻的感觸,有一句話說的很對,
當我還是我的時候,我看不清自己,
但當我不是我的時候,我看清了自己。

所以人常說:『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當你還是你的時候,你覺得給父母再多的錢,
就是你做小孩的本分,就是你孝順他們的方式,
很多事情在自己眼裡是如此理所當然,
你看不到任何不妥和不適;
可是當有一天你可以以旁觀者的身份反觀自己,
才會發現原來缺少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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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電影說到很現實很殘酷的問題,

你要如何在這社會上活下去?

你需要一份工作養活自己,若有了妻小負擔更是沉重。

2009年2月27日 星期五

<我的陳文茜>第一輪創業經驗(陳文茜)

2009年02月28日蘋果日報
我的陳文茜

巴菲特從第一次投資經驗,悟出成功創業的道理。

巴菲特人生14歲開始第一次投資;他選擇兩個標的,一個為面子,一個為裡子。為面子的標的頗為好笑,1945年二次大戰剛結束,巴菲特想這麼多中西部廢耕農地,想來必要翻身。於是拿出2500美元送報生積蓄買一塊地。他的回憶錄《雪球》承認,這多半為慘綠少年的吹噓,當他上台自我介紹時,可向全校師生宣告,「我巴菲特,今年14歲,在中西部有塊農地」。

審慎觀摩勿冒風險

巴菲特另一項投資標的為賽馬場,這是他人生第一輪真正的投資經驗;也是我今天特別想撰述的創業主題。許多創業家們後來的人生證明,第一次經驗的重要性。進場前巴菲特先審慎觀摩賽馬場數個月,不輕易草率投資;這點幾位成功的企業家皆所見略同。哪怕話說得特別快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談起創業經驗,都特別提到「謹慎」兩字。一定要做功課,因為創業過程即滿布風險,勿須再冒險。巴菲特小小年齡,換算台灣學籍不過國中二年級學生,他初進賭馬場,小心歸納幾個研究心得:

一、第一輪若輸了,不應退場;否則輸的經驗毫無意義;
二、每次贏的方法,未必要相同。

儘管巴菲特小心翼翼,最終這場賽馬還是讓他大輸了好幾把,甚至半邊口袋的錢全賭光了。巴菲特面無懼色,決定思考下一輪投資;他不想全盤輸掉這一堂人生的第一輪經驗,於是掏空另一邊口袋剩餘,走進賽馬場旁餐廳,為自己點上菜單最昂貴的巧克力聖代,邊吃邊認真思考自己為什麼會輸。

這種人生第一輪的經驗,是創業家邁向成功非常重要的課程。趨勢科技創辦人張明正人生第一輪經驗從事硬體代理,儘管不賺不賠,但已足夠讓他學得「硬體機會有限的道理」;已過世的王永慶及仍健在的阿瘦皮鞋創辦人羅水木,也都從他們人生的第一輪經驗裡悟出許多道理。王永慶主動為有錢人家小姐送米的故事大家聽地多,阿瘦羅董事長的第一輪經驗,非常精采。

他原本只是延平南路上的一名擦鞋童,長的如竹竿,擦鞋總願比別人多花三倍功夫,延平南路上漸漸傳開指定那個「阿瘦」擦皮鞋的口碑。阿瘦發現自己的別名就是個好品牌;於是開始僱徒擦鞋設鞋攤招牌,並主動行銷走入銀行為職員們取鞋擦鞋,爭取不識的客戶。 1965年11月阿瘦羅先生決定從擦鞋走入賣鞋,他學歷極低,根本不識我們今天講的「自創品牌」是啥米碗糕;但卻動起「廣播廣告」的念頭。

那時羅水木37 歲,他的「鞋業」僅是一個鞋攤,在此之前從無一個攤販託播廣告前例。羅先生算一算,一星期廣播廣告費只要賣四雙鞋就回本,這是最好的主動行銷,於是開啟了台灣第一個攤販做廣告,也是第一個鞋業王國的誕生歷史。

阿瘦的成功延續至今,幾個法則皆奠定於創辦人的第一輪經驗。(1)一針一線,實實在在;(2)商標建立,主動行銷,絕不刪減5%廣告預算;(3)隨機轉型,擦鞋成功後就賣鞋,賣鞋成功後就全面擴展分店。

為何輸贏才是重點

這也是為什麼今年消費市場大幅萎縮,各業主皆減少廣告預算,惟見「阿瘦皮鞋」活躍電視廣告的原因。羅家有了當年第一輪的經驗,即使去年第四季營收減少 20%,但他們深知有些支出事關一家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仍大膽託播電視廣告。巴菲特人生第一輪的經驗雖以大輸收場,但仍悟出許多後來投資成功的道理;張明正平盤,阿瘦小贏。無論結局為何,他們皆十分珍惜自己創業的第一輪經驗;輸贏本非人生唯一結論,為何輸贏往往才是重點。這是創業家沒有人可以教導,最寶貴的一課。


作者為電視節目主持人
陳文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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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茜又在幫馬政府護航了
其實她可以剖析她自己政治投機成功致富的人生
這比高談別人的成功經驗來的更加具有說服力和賣點
另外,創業乃高風險的舉動
談創業的成功,更要說明創業失敗後的對應。
否則這樣鼔勵一般人去開拓創業,
最後只會增加自殺死亡率罷了,
多了更多破碎的家庭。

最高指導原則

最高指導原則

作者:水月清風

日前在蘋果日報論壇中熊教授發表<熊出沒注意:台灣的消防車是Made in …>一文寫到:「如果連操盤的人都辭窮,不能三言兩語說出國防的核心精神,台灣顯然沒有國防的最高指導原則!

從那時候,我就靜待國防部相關單位能夠登稿見報作出澄清,說明台灣的國防否是還有最高指導原則!至今過了十餘日,仍未見任何動作,身為被國軍保護下的平民百姓,深感憤慨不平。你們的薪水軍餉是來自於在這土地上人民的稅收,現在卻連捍衛自身存在價值的勇氣都沒有;全國從事軍職的人也毫無所動,白白放棄證明自己為何作戰的機會。讓外人對你們指頭論腳,卻直中要害、一針見血?

請見諒筆者才疏學淺,但尚有義勇之心,姑且讓愚代為回覆熊教授的國防評論,以解人民之惑。軍事國防乃政治外交的延續及手段,是國家生存的最後憑依,最有效嚇阻侵犯的武力,亦為實現憲法價值的外在保護。然而現今國防的癥結點在於政治上的不確定,也影響到最高指導原則的方向。

若是兩岸走向統一,連國家都可拋棄丟捨,國防又有何存在的必要?又何需有最高指導原則。而上將已經看出這點所在,才會回答出讓熊教授作出不知所云的結論。故沒有最高指導原則就是現今國防的最高指導原則。

若是維持現狀和平,呼應馬總統的「不統、不獨、不武」政策及實現競選國防政見中國防目標:『建構「固若磐石(Hard ROC)」的國防力量,以守勢戰略為指導,建立「嚇不了(戰志高昂)」、「咬不住(封鎖不住)」、「吞不下(佔領不了)」、「打不碎(能持久抗敵)」的整體防衛軍力。當戰爭不可避免時,將充分利用力、空、時之有利條件。快速用兵,以贏得序戰勝利,擾亂敵用兵節奏,爭取轉圜時間。』-這又談何容易?

因為,上述談的是武力侵犯的應對。然孫子曰︰「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中國當局的意圖十分明顯就是將台灣納為其版圖的領土。(中共憲法中有提到。)台海之間不是沒有戰爭,而是已經轉為更高層次範圍更大的超限戰-沒有煙硝的戰爭。運用謀略和外交的影響取代軍事上的行動,更能獲得佔領台灣的正當性、合法性以及民心意願。此外,中國忌諱的不是台灣,而是背後的美日同盟,及攻佔後的問題處理。

況且要達到維持現狀的目標,勢必要有足夠的軍事裝備防衛,然而到底需要多少武器人力才能夠抗衡日益強大的中國軍隊?敵長我消,似乎看不到能有平衡發展的局面。而單就這層面來看,台灣國防應有的最高指導原則:有效嚇阻,境外作戰,等待美日援助。亦同於《九十七年國防報告書》所提到「有效嚇阻、防衛固守」為國軍防衛作戰的戰略構想,基本理念是國家的生存、發展一旦遭受威脅,我們有能力,也有決心,運用一切手段,使敵人付出慘痛代價,以保護國人生命、財產的安全,使國家得以永續發展。

若是台灣走向實質獨立,亦即能獲得中國當局的承認,並能和世界各國建立邦交加入聯合國。請容我悲觀的說,這是不可能會實現的,除非上帝顯靈媽祖下凡觀音發功。因為中國的國力強大到連日本都深感忌憚,要牽制台灣為輕而易舉之事。

此外,筆者針對熊教授文中一些意見,提供不同的看法。文中提到:「台灣一小撮唯恐天下不亂的深綠死硬派。」然而,根據天下雜誌:「二○○九年國情調查顯示,民眾期待台灣獨立的比率為歷年最高,高達百分之二十三點五,而期待統一的比率僅百分之六點五,創下歷年最低紀錄,至於維持現狀的仍佔大多數,為百分之五十七點八。

百分之二十三點五可以稱為台灣一小撮唯恐天下不亂的深綠死硬派嗎?為何用如此負面的語詞來說明期待獨立的人?(唯恐天下不亂,死硬。)為何它不能成為一個選項?起碼人民有表達想法的自由吧?台灣也可以跟美國統一,不然跟日本也是可以,為何限定中國?(根據憲法,人民有言論思想的自由。)

修改文中接著提到一段:「除了大陸軍方的鷹派、及為了追求獨立理想不惜一戰的台灣人民,沒有人希望台海有軍事衝突!」但實際上,在中國人民的選項裡,武力犯台是具有高度人氣指標的。熊教授可以親自走訪大陸民間,問一句:「同志,你支持攻打台灣嗎?」想必會讓教授你得到滿意的答案。而非空想做出的結論。

文中跟著提到:「可是,一定要向美國買保險嗎?為什麼不向德國、英國、法國、甚至是中國大陸買保險呢?」這又顯示出跨領域評論的不足之處。總而言之,若想維持中華民國的國號,則美國是少數有能力及意願提供保險給台灣的公司之一。而熊教授提到跟中國買保險的可能,在兩岸走向實質統一後便會實現,可到時候保費會不會往上調整,這就有待見證。

最後,筆者用陳冠賢上校發表在NOWnews的文章<不是同志就是敵人>來說明,比拚裝消防車買保險更為嚴重的是,開消防車的人能否執行消防任務?-「在階級服從的軍事教育下,階級被用來掩飾自己無能的事實,於是官大學問大的文化便形成,在上位者,位高得意之際,多易目空一切,自是為天縱英明,只管政治正確,很少會尊重專業,屈就下級向之請益。

嗚呼哀哉,悲從中來。


馬總統選舉時政策白皮書中國防安全部分


不是同志就是敵人
陳冠賢

筆者服務軍旅廿餘載,於今(98)年初甫自國防部辦理退休,退休前因單位承辦人員疏失,延宕筆者健保轉出作業時程,衍生筆者諸多困擾,筆者為維護個人權益遂向國防部反映,不料國防部表面安撫筆者,背地裡卻批評筆者「太過分」、「找麻煩」,隨後來函也未就筆者權益問題提出處理說明,僅要筆者「見諒見幸」;2月13日筆者再次去電國防部「1985諮詢專線」請求協處竟遭質問「那要怎麼做你才滿意」還說「你是來發洩不滿情緒的嗎?」

此一事件讓筆者想起「不是同志,就是敵人」這句話,這句話出於何處,筆者並無考究,不過依稀記得「中華民國五十一年國慶紀念告全國軍民同胞書」中曾有這樣一段話「…共匪的口號『不是同志,就是敵人』,而我們反攻復國的信條,卻是『不是敵人,就是同志』…」,顯然是國共鬥爭時期的用語,以此映照筆者境遇,實為貼切。

國軍組織文化一向為人所詬病,例如:以軍種、期別、兵科等形成之派系林立,為爭奪資源,排除異己,無不將官校所學對敵鬥爭技巧發揮淋漓盡致,「不是同志,就是敵人」為其一。其二在階級服從的軍事教育下,階級被用來掩飾自己無能的事實,於是官大學問大的文化便形成,在上位者,位高得意之際,多易目空一切,自是為天縱英明,只管政治正確,很少會尊重專業,屈就下級向之請益。

近年來,國軍推動募兵制,開放招募志願士兵,然國軍每年流失(離退)人數均高於徵募人數,且離退人員對軍中工作環境不滿意者竟高達七成,此均為軍中不良組織文化所致。馬總統競選期間提出「全募兵制」之國防政策方針,當時國防部有哪位官員認為可行,現因政黨再次輪替大家為保官位,立即見風轉舵,大力吹捧「全募兵制」政策,卻不知「全募兵制」推動成敗關鍵之ㄧ在留住人才,而人才要能常留久用,卻得從改變軍中文化開始。

筆者一生奉獻軍旅,想不到退休不到百日竟從「同志」輪為「敵人」,想想實屬荒謬,也真可悲,國防部若不虛心檢討,去除惡質文化,汰劣留優,那麼豈止「全募兵制」無法落實推動,台灣國防安全也將岌岌可危。


關於軍購的思惟

轉載:【2004.06.28/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作者:李介

克勞塞維茨曾說:「在戰爭發生前數十年的國家政策,早已決定戰爭的勝負。」基本上,一個常態的國家應當先決定國家的戰略,再由戰略決定它軍事上的建軍原則,然後再由建軍原則決定它應當有哪種兵力制度及配置哪種裝備,從而決定購買何種武器。因此,軍購應只是整個國防體系的下層問題,國防戰略才更是攸關國家存亡的關鍵。

但是,台灣的情形完全不是這樣。過去在虛幻的反攻大陸體制下,台灣長期被迫維持錯誤的國防思惟,一直是以台灣與中國對等的心態來思考軍備,再加上因為台灣外交困難而常常無法買到應有的武器,因此,台灣是根據能在國際上買得到的武器來決定建軍原則,然後,再由此點往上推想自身應該有的戰略,這是完全因果錯亂的關係。此點目前已經非常嚴重地危害到台灣的國家安全。

另一方面,國防長久以來屬於「專業」領域,不容一般國人置喙,更容易造成「閉門造車」或「黑箱作業」,從而導致軍購在我國幾乎即意味著弊案的存在。 前法國總理莫多(J.Motto)曾說:「戰爭是一項十分嚴肅的事,所以不能任由軍人獨自主掌」。因此,除了真正事關國家機密的部分之外,所有國防議題都應被攤在公眾之前進行檢視。然而,台灣雖是一個新興民主國家,但這個國家仍然和中共處於「準內戰」的狀態,再加上意識形態等問題,使得應在國防辯論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大眾傳播媒體,至今,仍不太能就國防需要做詳實報導,只能盡其能事地發掘國防醜聞,導致台灣社會還沒能進化到可以接受國防計畫以及國防戰略的辯論。因此,台灣要真正討論國防政策以及國防戰略,傳播媒體必須加強對國防專業的瞭解。

當然,這種國防上的權威知識,還需要許多人長期努力共同建立。除傳播媒體必須加強對國防的專業之外,關心國防問題的國會議員與學者專家也須大量增加。例如,在美國參議院國防事務委員會中,一些參議員的經歷就超過十個以上的國防部長和參謀總長任期。同時,美國國會還有多達五千名的專職人員,包括像總務稽核室(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等專業調查單位,經常可以從<國防部>取得機密文件,並從情報部門得到最詳盡的資料。因此,美國國會對國家現階段的國防需求可以像總統一樣瞭解。美國還有很多退職官員以及軍事人員,經常在超過一百個以上的雜誌和媒體上發表文章,討論關於國防以及國家安全的問題。因此,美國社會能夠對國防問題作成熟的辯論。

由於台灣面對海峽對岸的軍事威脅,使得軍購一向象徵著台灣安全的保障,但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思考如何適當調整國防體制,以建立符合台灣的戰略觀。在資訊化時代的台灣,政府不能再以保護機密或穩定民心為藉口,而將國家安全建立在矇蔽百姓的基礎上,媒體與國會議員也必須改變不懂裝懂誤導民眾的作法。在能夠對國防問題作成熟的辯論之前,台灣的民主化就不能說已經大功告成。

2009年2月26日 星期四

(轉)不是同志就是敵人

不是同志就是敵人
http://www.nownews.com/2009/02/24/142-2412813.htm
(2009/02/24 01:07)
(作者陳冠賢,北縣,碩畢,備役上校。本文為NOWnews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筆者服務軍旅廿餘載,於今(98)年初甫自國防部辦理退休,退休前因單位承辦人員疏失,延宕筆者健保轉出作業時程,衍生筆者諸多困擾,筆者為維護個人權益遂向國防部反映,不料國防部表面安撫筆者,背地裡卻批評筆者「太過分」、「找麻煩」,隨後來函也未就筆者權益問題提出處理說明,僅要筆者「見諒見幸」;2月13日筆者再次去電國防部「1985諮詢專線」請求協處竟遭質問「那要怎麼做你才滿意」還說「你是來發洩不滿情緒的嗎?」

此一事件讓筆者想起「不是同志,就是敵人」這句話,這句話出於何處,筆者並無考究,不過依稀記得「中華民國五十一年國慶紀念告全國軍民同胞書」中曾有這樣一段話「…共匪的口號『不是同志,就是敵人』,而我們反攻復國的信條,卻是『不是敵人,就是同志』…」,顯然是國共鬥爭時期的用語,以此映照筆者 境遇,實為貼切。

國軍組織文化一向為人所詬病,例如:以軍種、期別、兵科等形成之派系林立,為爭奪資源,排除異己,無不將官校所學對敵鬥爭技巧發揮淋漓盡致,「不是同志,就是敵人」為其一。其二在階級服從的軍事教育下,階級被用來掩飾自己無能的事實,於是官大學問大的文化便形成,在上位者,位高得意之際,多易目空 一切,自是為天縱英明,只管政治正確,很少會尊重專業,屈就下級向之請益。

近年來,國軍推動募兵制,開放招募志願士兵,然國軍每年流失(離退)人數均高於徵募人數,且離退人員對軍中工作環境不滿意者竟高達七成,此均為軍 中不良組織文化所致。馬總統競選期間提出「全募兵制」之國防政策方針,當時國防部有哪位官員認為可行,現因政黨再次輪替大家為保官位,立即見風轉舵,大力吹捧「全募兵制」政策,卻不知「全募兵制」推動成敗關鍵之一在留住人才,而人才要能常留久用,卻得從改變軍中文化開始。

筆者一生奉獻軍旅,想不到退休不到百日竟從「同志」輪為「敵人」,想想實屬荒謬,也真可悲,國防部若不虛心檢討,去除惡質文化,汰劣留優,那麼豈止「全募兵制」無法落實推動,台灣國防安全也將岌岌可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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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出沒注意 :台灣的消防車是Made in …(熊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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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兩篇文章可以對照出優劣差異所在。
開消防車的人比消防車的本身來的重要。
一位甫才退役的消防車司機的生涯感想。

堅守價值 擴大結盟(羅文嘉)

009年02月27日蘋果日報
論壇

歷史有時很精采,有時也很悲涼;許多在不正常年代,因為種種理由的受害者,在許多年情勢轉變後,他們不自覺也變成另一個,以同樣方式,對待別人的加害者。看這樣的歷史故事,總讓人感慨很多,但發生在自己身邊,除了感慨之外,多了幾分無奈。

林濁水兄近來對我個人的攻擊,不正是採用當年,民進黨內對十一寇圍剿,所使用的貼標籤和動機揣測模式嗎?這對討論問題無濟於事,也只會助長惡質的政治鬥爭文化。不過,我倒是願意利用機會,談談我的理念和民進黨的未來走向。

實踐進步價值路線

先談近期大安區的補選問題,我自始至終主張,在如此艱困的選區,民進黨要採用不同的思維,結合其他力量,甚至支持其他社會團體人選;這樣的觀點,不是要求民進黨短期的贏,而是要建立民進黨與其他團體平等合作的開始,另一方面,也在確立並實踐民進黨的進步價值路線,這是求民進黨和台灣的長期利益。

黨的決策過程中,有無接受這樣觀點;有無對綠黨正式表達支持其人選;以及有無變卦情事;一點都不難釐清。這點不能模糊,也應還我一個公道。而作為黨的中常委,我的發言有所不宜,也該自我檢討。然而這些都不是最重要,民進黨今天的問題是,我們的方向和價值在哪裡?除動人的口號外,具體實踐又是什麼?

這就是路線的問題,民進黨大敗之後,所剩不多,難道不該好好檢討路線和實踐嗎?如果我們認為綠黨的價值主張是對的,我們就該讓民進黨也堅持和實踐這樣的路線;如果認為中間偏左的社會民主路線是對的,我們就該努力讓民進黨也走這樣的路;絕非說,如果你們認同那些價值,那就離開民進黨,去參加那些政黨吧。更何況對環保、教育、文化、弱勢、性別、階級等議題的重視,本來就是民進黨揭櫫的理想,我看不出民進黨和綠黨理念有何不同;但是民進黨需要的是,把這些理念變成信仰、變成行動,而不是只是工具運用。

過去八年執政給我們的經驗和反省是:當理念價值與權力競逐衝突時,權力至上的思考邏輯,總是佔據上風;我們常給自己的說法是:當權力都沒有了,還談什麼理念;但是當我們有了權力之後呢?卻又常常繼續為下一次的權力,犧牲理念;於是不知不覺中,唯權力思考成為我們的靈魂,不斷鞏固擴大權力,成為我們每日的作息。

放棄現存霸權心態

記取這樣的教訓,再次在野的民進黨,應該採取兩項作法:第一、在野結盟:結合所有在野,反對國民黨的力量,共同對抗國民黨;民進黨可以在主權議題上跟台聯和本土社團合作,也可以在環境議題上跟綠黨合作;這樣的結盟,民進黨不是非當老大不可,更不是主從的附屬關係,而是建立在理念共存、目標一致上;更直接一點說,民進黨必須放棄現存的霸權心態。

第二、中間偏左:對於環保、文化、教育、弱勢、性別、階級等進步議題和價值,路線必須清楚,這些價值必須是我們的信仰和實踐,不是只是工具利用,更不應該讓權力思考邏輯,凌駕、取代一切。

其實,若果真我們在乎這些理念,並且將其內化為己身信仰,我們看待眼前議題的高度,就不只是從一個政黨的思維來想;因為政黨本身不是目的,實現政治理念,才是政黨存在的價值。民進黨是有歷史條件,展現大開大闔的決心和行動的。合作才有機會,黨內如此,面對社會更須如此。


作者為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前主委
羅文嘉

難存活就光榮犧牲吧(曾志超)

2009年02月27日蘋果日報
論壇

去年年底美國政府才給予二大汽車廠高達一百七十四億美元貸款,不到二個月,就傳出接受政府紓困的通用與克萊斯勒,近日又要求政府提供二百一十六億美元的融資,否則恐將陷入破產。即將投入千億元拯救DRAM產業的政府,應引以為戒。


從各家媒體的報導觀之,經濟部拯救DRAM產業的措施,似乎已經定案。首先,對於單一公司採取救產業不救企業的作法;而產業紓困則以新設公司的方式進行,即透過國發基金投入七百億元(預估陸續還要投資二千億元以上),與爾必達及瑞晶二家公司合資成立新公司。對於經濟部第一個作法,筆者十分肯定。對於茂德這種已經接近彌留狀態公司,即使政府介入效果也相當有限,實無紓困的必要。

惟DRAM產業拯救方案有諸多疑義,值得深入討論。第一個問題是,政府為何要以投資日本公司的方式,來救台灣的DRAM產業?經濟部欲合作的二家公司—爾必達及瑞晶,不是日本的公司,就是日資控制的企業。瑞晶原本是力晶的子公司,去年將部分股權轉售給爾必達後,爾必達擁有該公司52%的股權,使得瑞晶也變成日本人掌控的公司。爾必達請求日本政府紓困,都還沒有結果,台灣政府為何對其卻如此大方?況且如此的公司結構,如何達到協助台灣DRAM產業的目的?

其次,眾所周知我國DRAM產業有三大問題,分別是市場供給過剩、缺乏關鍵技術與廠商過多分散資源等。新成立的公司若增加新產能,只會使 DRAM產出更多,使供給問題益加嚴重;也看不出成立新公司,日本人就會乖乖的釋出技術,使台灣DRAM產業從此擺脫為人作嫁的命運;而新公司也只與力晶一個集團有關,對於如何整併國內六家公司四大集團,仍是未知數。

規避監督心態可議

再者,政府以成立新公司的的作法,規避國會監督亦值得商榷。立法院上月初通過《公司法》修正,要求紓困方案達新台幣十億元以上者,應由專案核定之主管機關會同受紓困之公司,向立法院報告其自救計劃。而經濟部動用700億元的國發基金,金額不但龐大,影響層面亦甚廣,卻以成立新公司的方式規避國會監督,心態相當可議。

全球景氣下滑、需求萎縮,上周主計處甫公布今年經濟預測,下修至負成長2.97%;97年12月失業率為5.03%,失業人數高達54萬9千人;今年一月出口衰退44%,創下史上最大跌幅……。各項經濟數據,均顯示台灣經濟急遽惡化,也代表未來將有更多的產業陷於困境,更多的國人失業。在國家財政已經負債累累,資源相當有限的情況下,政府大規模耗資千億資金,投資就業人口僅有數萬人的DRAM公司,勢必排擠其他的資源,主管機關應權衡輕重。

該方案最大的問題是,政府準備多少銀彈投入?有無防火牆?國發基金投入千億也未必能挽救DRAM產業,縱然安然度過此波危機,從歷史的經驗觀察,DRAM產業隨著技術提升,使得投資金額與風險也跟著大幅升高。過去8吋晶圓廠時代,蓋一座晶圓廠約只要三百億元,2001年台廠共計虧損三百二十八億元;現在12吋晶圓廠時代,晶圓廠成本需要千億元,2008年台灣DRAM虧損擴大至一千三百億元;未來邁入18吋晶圓廠時代,晶圓廠成本達三千億元之譜,風險大幅提升,屆時倘又發生類似的問題,政府要準備多少錢來填補?

美國汽車業影響百萬個以上的就業機會,縱然明知會陷入泥淖之中,政府也不得不跳入火坑之中。我國各項產業幾乎都陷入困難,政府卻獨鍾就業人口相對較少、風險較高的DRAM業,還以與日資合設新公司的作法來拯救我國的產業,令人摸不著頭緒。美國汽車業紓困教訓殷鑑不遠,科技大老施振榮先生也說過:難存活就光榮犧牲吧……,都值得主事者深思。


作者為北京大學法學院科技法專業博士候選人
曾志超

司馬觀點:經貿談判人才在哪裡(江春男)

2009年02月27日蘋果日報
司馬觀點

兩岸經貿合作協定不僅著眼於大陸市場,更要融入東協經濟體,方向上是正確的,不過,要應付這種艱鉅的任務,我們在談判人才、經驗和資訊各方面都有極大的困難。

國際談判經驗太少

美國的貿易代表署擁有上千位學者專家,從事研究分析和整合各種談判資料,來應付與各國的FTA(Free Trade Agreement,自由貿易協定)談判。貿易談判和戰爭一樣,關係到國家安全,貿易代表在美國政府中的地位高於其他部門。中國的外經貿部負責 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世貿組織)、FTA和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和所有對外的經貿事務,他們人才濟濟,組織龐大,其地位隨著經濟力而水漲船高。

我們在國貿局下設立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由經濟部次長鄧振中負責,各部會派代表參加,屬於臨時編組性質,有國際談判經驗者少得可憐,想像他們有一天與北京的外經貿官員坐上談判桌,真令人捏一把冷汗。

知己知彼是談判成敗的關鍵,對中國經濟和大陸市場有全面性的了解,才能擬定我方的談判策略。此外,中國與東協FTA的執行成果,我方應該有比較全面性的掌控,才能評估兩岸協定的風險。政府各駐外單位應該加緊趕工,建立這方面的資訊庫,這是談判的彈藥庫。

中國對東協實施「早期收穫」(early harvest)的優惠,曾獲得各國的感激,台灣急著想要嘗到這個甜頭,其實,這個措施,口惠而實不至。大陸的民生用品大量流入東南亞,而菲律賓和泰國只能賣一些芒果和椰子,經濟效益無法相提並論。

未必能當東協跳板

馬政府把CECA(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的未來鎖定東協,但這根本是兩回事,東協有自己的利益要考慮,把它當作東協的跳板,恐怕太一廂情願了。

日本長期援助東協,不僅積極加入東協,且與各國簽署雙邊協議,東協也想藉日本沖淡中國影響力,日本與東協經濟有互補性,它對東協的經營遠非南韓可比,台灣把南韓當作東協的潛在對手,顯然是搞錯對象。

江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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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廂情願

蘋論:絕不許CECA生米煮成鍋粑

009年02月27日蘋果日報
蘋論

政府若未經審議簽署CECA,將致民主倒退。圖為日前公投護台灣聯盟抗議。

馬總統治下被國內外人士批評為民主倒退,馬很不以為然,可是馬上就有現成的例子。馬表示,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 CECA)簽訂後自動生效才送立法院審議,立即引起國、民兩黨的批評。從民主角度看,這毫無疑問是倒退。

一意孤行將成公敵

《憲法》賦予總統與外國的簽約權,可是也賦予國會對簽約的審議權。民主國家都認定國會應事先審議,而非事後追認;只有中國的橡皮圖章──人民代表大會,才「享有」事後追認權。台灣的立法院是中國人大的分會嗎?事後審議有什麼意義?就像王金平院長說的:「事後監督有什麼用?約都簽了,又能怎樣?」

馬總統若一意孤行,干犯眾怒堅持先簽約後審議,保證成為全民公敵,並引爆社會激烈對抗。因為CECA含有太多的疑義與爭論等爆炸性元素,是「高政治」的衝突焦點。在民主國家,總統或總理一定要多費脣舌說服國會和輿論;若國會杯葛,則訴諸直接民意,或舉行公投,沒有領導人敢於先斬後奏,硬把生米煮成鍋粑的。

爭議議題應經公投

除了《憲法》和質疑牽涉主權讓渡的原因外,CECA簽訂必須先經立院的通過有6項重要理由:1,正因為它的社會燃點低,很容易引爆,所以需要擴大社會參與,加強共識,消解國人疑懼。2,國會有《憲法》權力對條約行使否決權,不尊重國會的基本權力,形同自打馬競選時口口聲聲宣示的遵守《憲法》的耳光,動搖政府的合法性基礎。3,若協定自動生效,即使勉強具有合法性,也一定缺乏正當性或認受性,將來執行起來任何人都有不服從權及反抗權。若最高法院判決違憲無效,馬政府的面子和正當性怎麼維持?與中國的關係怎麼繼續?

4,先生效後審議,是霸王硬上弓,是先上床後結婚,會失去道德正當性。5,先上車後補票反而讓人民懷疑政府作賊心虛,是不是在主權上做了讓步?是不是對國人的重大權益做了犧牲?是不是對國內產業做出背叛?6,經立院通過,行政院可不必一肩扛起責任,立院分擔了責任。

國民黨在立院是超級多數,怕什麼呢?其實,這麼惹爭議的重大議題是應該經過人民公投的。馬總統害怕公投就算了,連立法院都想避過,民主倒退到阿比西尼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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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異語:經濟衰敗 少女熟女沉淪雜交

2009年02月27日蘋果日報
人間異語

Dr. L 婦科醫師

Q:你在第一線開業,幫許多弱勢婦女及性工作者看病,從她們身上感受現在時機到底多差?
A:我看一大堆賣淫小姐都說生意不好,因為經濟不好,賣春的人更多,好多紅茶妹、辣妹、家庭按摩都在招兵買馬徵小姐;客人消費力也沒這麼好了。

這些女人還好有機會賣淫謀生,養家活口,否則她們靠什麼吃?而且她們會什麼?不會打電腦,念到國中、高中,什麼也不會,連大學畢業、碩士都沒頭路了,哪輪得到她們?

開業10幾年,我幫助多少單親媽媽、流鶯,可是整個社會在down,這種事一直repeat,我一個人簡直是杯水車薪,愈來愈感覺無能為力。社會現狀不會因我們改變,反而更慘,清貧現象愈來愈嚴重,以前貧困人都是弱勢族群,現在是學士、碩士也很慘。

社會競爭賣淫求生

最近一個45歲的上班小姐一直出血來看病,她看過好多家診所都跟她說是月經不順,我一做內診、超音波發現她子宮長顆柳丁大的肌瘤,竟然長到陰道口,這種子宮是沒辦法留了,我馬上幫她轉診到大醫院開刀。

Q:經濟惡劣,女人都首當其衝受害?
A:一個女人假如從小沒受好教育,就沒謀生技能,只能靠配偶,若配偶不錯就有保障,若配偶不好,她又沒一技之長,真的會很慘。在社會這麼競爭的情況下,妳沒辦法競爭,最後就是賣淫。賣淫破壞身體健康、沒有自尊,整個人就被社會壓碎,像飄零的落花。所以女人年輕時不要太瀟灑,不讀書,什麼都玩,下場會很糟。

像我們很多病人沒有一技之長,變成拉K小妹,一群男人吸K他命,就找她們去助性,一起吸,渾然忘我就雜交。這些拉K妹覺得有K拉真好,拉1次賺 1、2千,又不用自己買;有性客人還會另外加錢。可是她們吸到後來就像乾扁四季豆,瘦巴巴的,也沒胸部,對生活品質無所求,來我這看病下體都受傷。她們沒有未來,可是我一直罵沒用,道德勸說也沒用,只能跟她說,醫學證明這會讓膀胱容量萎縮,少吸點以免變成頻尿。

她們來看病,有時坐在外面會碰到國中同學或熟人,大家其實都在幹這一行,可是不管她們是來看菜花、還是來驗孕,來問我,我一律說感冒。

最近一對山地姊妹花剛從日本賣春回來給我看,結果滿身傷痕,這裡破皮、那裡發炎,現在我慢慢幫她們調養。其中一個裝避孕器發炎了,在日本看醫師,光手術把避孕器拿掉就要1萬多元,加上後續吃藥,她算一算要3萬元,她乾脆連夜坐飛機回來給我看比較便宜。多虧台灣有健保幫助這些女人,否則真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醫師輕視亂講病情

這些病人階層都比較低,不善表達,到醫院看病,很多醫師會對她們有種輕蔑,病情會黑白講,我都很仔細幫她們看,她們沒錢我就少收掛號費,若需要住院也不會讓她流落街頭或是沒床,可以給她們一些直接了當的幫助,可是我1禮拜看18節,真的很累。就像流浪狗,收養太多散盡家財,狗還是這麼多,報紙不是說,一隻狗不結紮4年變42萬隻。我只能盡其在我,我快60歲了,廉頗老矣,尚能飯否?


◎記者陳玉梅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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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那些政府官員跟道德正義之士在哪裡?

(轉)地主,謀士和長工的故事

http://www.ruanyifeng.com/blog/2007/09/landlord_counsellor_and_laborers.html
阮一峰的網絡日誌

今天看到一篇文章,印象深刻。網上一查,原來從2005年就有人轉貼了。也許很多人都看過了吧,不過還是要貼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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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謀士與長工的故事

  以前,有個地主有很多地,找了很多長工幹活,地主給長工們蓋了一批團結樓住著,一天,地主的謀士對地主說:東家,長工們這幾年手上有點錢了,他 們住你的房子,每月交租子,不划算,反正他們永遠住下去,你乾脆把房子賣給他們起個名堂叫做-----公房出售!告訴他們房子永遠歸他們了,可以把他們這 幾年攢的錢收回來,地主說:不錯,那租金怎麼辦?謀士說:照收不誤,起個日本名兒,叫物業費!地主很快實行了,賺了好多錢,長工們那個高興啊!


  過了幾年,地主的村子發展成城鎮了,有錢人越來越多,沒地方住,謀士對地主說:東家,長工們這幾年手上又有錢了,咱們給他們蓋新房子,起個名堂 叫做舊城改造,他們把手上的錢給我們,我們拆了房子蓋新的,叫他們再買回去,可以多蓋一些賣給別人,地主又實行了,這次,有些長工們不高興了,地主的家丁 派上用途了,長工們打掉牙只好往肚子裡咽,地主又賺了好多錢。


  又過了幾年,地主的村子發展成大城市了,有錢人更多了,地主的土地更值錢了,謀士對地主說:東家,咱們把這些長工的房子拆了,在這個地方建別 墅,拆出來的地蓋好房子賣給那些有錢的大款還能賺一筆,地主說:長工們不干怎麼辦?謀士說:咱給他們錢多點兒,起個名堂叫貨幣化安置,咱再到咱們的豬圈旁 邊建房子,起個名堂叫經濟適用房,給他們修個馬車道讓他們到那邊買房住,地主說:他們錢不夠怎麼辦?謀士說:從咱家的錢莊借前給他們,一年6分利,咱這錢 還能生錢崽,又沒風險,地主又實行了,長工們拿到錢,地主的經濟適用房到現在才建了一間,長工們只好排隊等房子,直到現在,還等著呢------


  於是,長工們開始鬧事了,地主有點慌,忙問謀士怎麼辦?謀士說:趕緊通知長工們,房子要跌價了,別買了,租房住吧,正好把我們的豬圈租給他們,結果,這麼多年後,長工們的錢全沒了,還在租房住,直到永遠!

(完)

(轉)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

http://www.ruanyifeng.com/blog/2006/06/bill_of_rights.html
阮一峰的網絡日誌

1

1787年9月17日,制憲會議(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簽署通過美國憲法草案。

1788年,各州批准憲法,但是幾個重要的大州(New York,Massachusetts,Virginia)覺得憲法草案給予聯邦政府的權力太多,給予個人的權利太少。它們要求憲法必須附加關於人民權利的修正案,否則將拒絕這個憲法。

1789年4月6日,美國第一屆國會開幕,立即開始動手起草關於人民權利的修正案。

1789年9月,國會批准了憲法的第一至第十修正案,總稱為《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

1791年末,《權利法案》得到美國11個州的認可,正式生效。

200多年過去了,《權利法案》沒有被修改過一個字。從生效的第一天起,它們就是美國憲法(supreme law of the land)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是美國立國的基石。

再說一遍,美國強大的真正原因,不是它給予政府權力,而是它給予公民自由,並且命令政府竭盡全力保衛這種自由。

2《權利法案》

第一修正案保障宗教、言論和出版自由,保障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的權利。

第二修正案保障公民攜帶武器的自由。

第三修正案規定沒有主人的同意,軍隊不得駐紮民宅。

第四修正案禁止非法的搜查、逮捕和扣押公民財產。

第五修正案規定審判犯有重罪的犯人,必須先由大陪審團提出起訴;不得對同一罪行進行重複審判;未經正當的司法程序,不得實施懲罰;不得強迫被告提供對自己不利的證據。

第六修正案要求對刑事犯罪必須有一個快速的公開審判,必須有一個公正的陪審團,保證被告有獲得律師幫助的權利,審判中證人必須當場與被告當面對質。

第七修正案規定民事訴訟中,其爭執涉及價值超過20美元的,當事人有權要求陪審團審理。

第八修正案規定不得要求過高的保釋金或罰款,不得施與殘酷的或超常的刑罰。

第九修正案宣佈公民的權利不止於憲法中所列出的,憲法沒有專門提及的權利屬於人民。

第十修正案宣佈政府的權力止於憲法中所列出的,憲法沒有專門提及或禁止的權力均留給各州政府和人民。

3.

Amendment I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譯文:國會不得制定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伸冤的權利。

Comment: The First Amendment guarantees freedom of speech, freedom of the press, and freedom of association and assembly. It also protects the rights of citizens to worship as they please and the right not to be forced to support someone else's religion. The First Amendment also provides for the right to demand a change in government policies.

Amendment II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譯文:紀律嚴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侵犯。

Comment: Legal scholars disagree about what right is protected by the Second Amendment. Some scholars have concluded that this amendment affirms a broad individual right to gun ownership. Others interpret the amendment as protecting only a narrow right to possess firearms as members of a militia. Supreme Court decisions have not resolved the debate. However, the courts have held that the Second Amendment does not preclude certain government regulations on gun ownership, such as laws prohibiting ownership of firearms by felons.

Amendment III

  No Soldier shall, in time of peace be quartered in any house,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Owner, nor in time of war, but in a manner to be prescribed by law.

  譯文:未經房主同意,士兵平時不得駐紮在任何住宅;除依法律規定的方式,戰時也不得駐紮。

Comment: The Third Amendment forbids the government from quartering soldiers in private residences during peacetime without the resident's permission, and during wartime only according to law. Under British rule, American colonists were forced to feed and house British soldiers deployed to help enforce colonial tax laws. The colonists resented this practice, and so banned it with this amendment. This amendment has been basically irrelevant since the end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1775-1783).

Amendment IV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be secure in their persons, houses, papers, and effects, against unreasonable searches and seizures, shall not be violated, and no Warrants shall issue, but upon probable cause, supported by Oath or affirmation, and particularly describing the place to be searched, and the persons or things to be seized.

  譯文: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財產不受無理搜查和扣押的權利,不得侵犯。除依據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證,並詳細說明搜查地點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發出搜查和扣押狀。

Comment: The Fourth Amendment prohibits the police and other government officials from searching people's homes or offices or seizing their property without reasonable grounds to believe that a crime has been committed. In most cases, police can conduct a search of a person's home or office only after they get a written search warrant from a judge, detailing where they will search and what they expect to find.

Amendment V

  No person shall be held to answer for a capital, or otherwise infamous crime, unless on a presentment or indictment of a Grand Jury, except in cases arising in the land or naval forces, or in the Militia, when in actual service in time of War or public danger; nor shall any person be subject for the same offence to be twice put in jeopardy of life or limb; nor shall be compelled in any criminal case to be a witness against himself, nor be deprived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of law; nor shall private property be taken for public use, without just compensation.

  譯文:除非根據大陪審團的報告或起訴書,任何人不受死罪或其他重罪的審判,但發生在陸、海軍中或發生在戰時或出現公共危險時服役的民兵中的案件 除外;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為而兩次遭受生命或身體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證其罪;不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被剝奪生命、自由或財產。不給予 公平賠償,私有財產不得充作公用。

Comment: The Fifth Amendment provides five important protections against arbitrary government actions. First, no one may be prosecuted for a federal crime without first being indicted (formally accused) by a grand jury. Second, a criminal suspect may be prosecuted only once for each crime. If a jury acquits the accused person, there can be no retrial. Third, a person cannot be forced to testify against himself or herself in any criminal case. This is the right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 Fourth, the due process clause bars the government from arbitrarily depriving anyone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Fifth, the government may not take anyone's private property unless it is necessary for a public purpose and unless the government pays a fair price for it.

Amendment VI

  In all criminal prosecutions, the accused shall enjoy the right to a speedy and public trial, by an impartial jury of the State and district wherein the crime shall have been committed, which district shall have been previously ascertained by law, and to be informed of the nature and cause of the accusation; to be confronted with the witnesses against him; to have compulsory process for obtaining witnesses in his favor, and to have the Assistance of Counsel for his defence.

  譯文:在一切刑事訴訟中,被告有權由犯罪行為發生地的州和地區的公正陪審團予以迅速和公開的審判,該地區應事先已由法律確定;得知控告的性質和理由;同原告證人對質;以強製程序取得對其有利的證人;並取得律師幫助為其辯護。

Comment: The Sixth Amendment guarantees people accused of crimes the right to a speedy and public trial. Defendants in federal cases are entitled to be tried in the area in which the crime was committed, and both state and federal defendants have the right to have an impartial jury decide their guilt or innocence. The Sixth Amendment prohibits the government from prosecuting an accused person without first informing him or her of the nature of the charges against him or her. The accused has the right to 「confront」—that is, to cross-examine witnesses who testify against him or her at trial. Those accused also have a right to subpoena (compel) supporting witnesses to testify in court and to have a lawyer assist in their legal defense.

Amendment VII

   In suits at common law, where the value in controversy shall exceed twenty dollars, the right of trial by jury shall be preserved, and no fact tried by a jury, shall be otherwise reexamined in any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than according to the rules of the common law.

  譯文:在習慣法的訴訟中,其爭執價額超過二十美元,由陪審團審判的權利應受到保護。由陪審團裁決的事實,合眾國的任何法院除非按照習慣法規則,不得重新審查。

Comment: The Seventh Amendment, which does not apply to the states, guarantees the right to a jury in some types of federal civil (noncriminal) trials.

Amendment VIII

  Excessive bail shall not be required, nor excessive fines imposed, nor cruel and unusual punishments inflicted.

  譯文:不得要求過多的保釋金,不得處以過重的罰金,不得施加殘酷和非常的懲罰。

Comment: The courts must allow most criminal defendants out of jail before their trial if the defendants put up a reasonable bail—a financial guarantee that they will come to the trial. If a person is convicted of a crime, the government cannot impose unreasonable fines or inflict inhumane punishments. What is 「cruel and unusual」 has no fixed meaning, and so decisions interpreting the clause are sometimes controversial. The Supreme Court has generally held that a punishment that is wildly disproportionate to the crime committed is cruel and unusual. The Court has also upheld the death penalty against claims that putting someone to death, regardless of what that person did, is cruel and unusual.

Amendment IX

  The enumeration in the Constitution, of certain rights, shall not be construed to deny or disparage others retained by the people.

  譯文: 本憲法對某些權利的列舉,不得被解釋為否定或輕視由人民保留的其他權利。

Comment: The Ninth Amendment declares that just because certain rights are not mentioned in the Constitution does not mean that they do not exist. Courts may not infer from the silence of the Constitution that an unlisted right is unavailable to protect individuals from the government.

Amendment X

  The powers not delegated to the United States by the Constitution, nor prohibited by it to the States, are reserved to the States respectively, or to the people.

  譯文:憲法未授予合眾國、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權力,由各州各自保留,或由人民保留。

Comment: The Tenth Amendment restates a fundamental constitutional rule: If a particular power was not assigned to the federal government by the Constitution itself, then the states may exercise the power, unless the Constitution also prohibits the states from exercising it. The Tenth Amendment also states that people are free to act, without permission of the federal government, in areas outside the scope of the federal government's powers.

(評論文字摘自Microsoft Encarta Reference Library 2004)

4

《權利法案》的意義:

a) 規定人民有某些絕對的權力,任何政府都無權干涉,使得那些想要奴役人民的暴政難於成功。

b) 規定了人民獲得權力的某些具體的保障措施。

c) 第一修正案尤其保障了民主制度,它規定人不能因為批評性言論或持有不受歡迎的信念而獲罪。

d) 第十修正案尤其促進了科技和經濟的發展,它鼓勵人民去創新。《憲法》中沒有規定的權利都屬於人民,這使得創新的阻力大大減少,使得政府難於對新興事物強加管制。

(完)

(轉)美國建國的宗旨

http://www.ruanyifeng.com/blog/politics/
阮一峰的網絡日誌

(「美國研究」系列筆記之二)

美國《憲法》的第一段(Preamble)用了52個英語單詞、6句話,解釋了為什麼要成立美國這個國家。

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Order to form a more perfect Union, establish Justice, insure domestic Tranquility, provide for the common defence, promote the general Welfare, and secure the Blessings of Liberty to ourselves and our Posterity, do ordain and establish this Constitution for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1、建立一個更美好的合眾國(To Form A More Perfect Union )

2、保證公平和正義(To Establish Justice)

3、保證國內安寧(To Insure Domestic Tranquility)

4、建立國防(To Provide for the Common Defense)

5、提高全民福利(To Promote the General Welfare)

6、確保我們自己和子孫後代的自由(To Secure the Blessings of Liberty to Ourselves and Our Posterity)

上面6點就是美國建國的目的,換言之,美國人民對政府的根本要求,就只有這6點。要是做不到這6點,美國就不用建國了。

綜觀這6點,無非要求四樣東西:公平、安全、福利和自由。

這四樣東西就是人民對政府的最終理想。我們之所以要在我們之中建立政府,不是為了建立一個特權機構,使得少數人可以統治多數人;而是為了讓政府為我們提供服務,提供一個公平、安全、福利和自由的社會。

一個政府,只要有其中的一項無法提供,就是違憲的政府。

2006.6.19

update

美國《憲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總統就職時必須宣誓。

在他就職之前,他應宣誓或誓願如下: --「我鄭重宣誓(或 矢言) 我必忠誠地執行合眾國總統的職務,並盡我最大的能力,維持、保護和捍衛合眾國憲法。

Before he enter on the execution of his office, he shall take the following oath or affirmation:--"I do solemnly swear (or affirm) that I will faithfully execute the office of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will to the best of my ability, preserve, protec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這就是說,總統的惟一職責不是領導美國,而是保衛憲法。

要想當總統,就必須站在國會大廈門口,對著《聖經》這樣發誓。

2006.6.22

侯捷個人網站 (程式技術)

http://jjhou.csdn.net/

侯捷對進入IT行業的年輕人的建議

一、以興趣為要。

侯捷先生認為雖然很多人在選擇職業時受到家庭、環境等方面因素的影響,不一定能從事自己非常感興趣的工作,但是如果可能的話,一定要以興趣為要,這樣在工作時會很開心,在個人發展方面也會取得很好的成就。因為只有興趣才能使你樂在其中,樂在其中你才會產生熱情,充滿熱情才能使你做到卓越。

二、正確的認知。

侯捷先生將認知的重要性歸納為「認知影響態度,態度決定一切」。他認為一個人在選擇發展道路時尤其重要的是要對自己有一個正確的認知。每個人的興趣 可能會變,有些人看到某個行業有發展,有前途,因此對這個行業、這條路產生很大興趣,這是非常可能的。

但是每個人的本質基本不變,你是否甘於寂寞,是否能夠與寂寞為伍?你的抗壓性怎樣?你的毅力強不強?你的心理素質如何?這些特質都是不易改變的,而且只有你自己才能給出這些問題的準確答案。只有對自己有了 正確的認知後才能決定往哪個方向發展。

他認為做IT產業非常寂寞,也非常辛苦,大家可能在週末的晚上都要加班,這就要求從事該產業的人必須甘於寂寞,具備一定的忍耐力。侯捷先生在年輕的時候非常努力,曾被稱為部門的「門神」,通常都是最早來,最晚走!他認為如果一個人喜歡交際應酬,喜歡公關,就應該儘早離開這個行業,因為選擇道路一定要忠實於你的本質、你的興趣。

三、EQ比IQ更重要。

侯捷先生認為有能力讀完大學的人,聰明才智基本上處於同一水平,沒有人可以憑藉聰明就可以取得成功。尤其是在進入社會後聰明才智已經退為次要位置,人們更重視EQ方面的東西,包括你的人際關係能力、溝通表達能力,抗壓性、處理危機的能力等等。

四、學技術要掌握本質。

侯捷先生認為我們在學習技術時應該注意掌握技術的本質性、不變性和可復用性。本質的東西不易變,不易變就可復用,這三者是一體的。侯捷先生結合其個 人經驗告訴我們,在接觸先進的技術時,如果我們能將它的底層結構 、本質性的東西搞清楚,會給我們帶來莫大的幫助。本質性、結構性的東西屬於基礎建設方面的問題,它對我們做項目可能不會帶來直接的幫助,但在無形中會帶 很大的影響,無形的通常是最寶貴的!世界上沒有萬變不變的手法,只有萬變不變的宗旨。

五、刻苦修煉內功。

學武的人都必須從最基本的馬步、吐納等內功方面學起,招術很重要,但如果沒有內功方面的基礎,招術也只能停留在基本的層面,不會到達很高的成就。侯捷先生認為在技術追求方面也一樣,我們有時候會太熱心於學習業界的新技術,每一樣都想沾一點。其實不必太急,基本功的東西更重要,研究得紮實一些,招術就 比較容易創作了。

六、唯堅持得成功。

堅持、毅力對一個人的成功是最重要的。

有一句話說:在大樹底下站久了,樹陰就是你的。侯捷先生自認才能平庸,但很能堅持。他的這個個性在朋友之間是被稱道的。雖然有時堅持並不代表一定成功,但只有堅持才能有成功的機會。年輕時儘量刻苦一些,使肉體承受最大的痛苦,年齡稍大一些的時候才能享受成果。有 一句話「退一步海闊天空」,但侯捷先生更希望大家「撐一下海闊天空」,一試再試做不成,再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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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出沒注意>施明德扮家家酒(熊秉元)

2009年02月25日蘋果日報
熊出沒注意

施明德(中)串聯紅衫軍,發動大規模倒扁活動。是他這一生裡已經主演的第二場大戲。

施明德有很多頭銜:民進黨主席、台灣的曼德拉和金大中、台灣第一猛男、紅衫軍總指揮、泰國紅衫軍海外顧問、三不主義的創立者實踐者和發揚者、過氣的政客等等。依我觀察,故主席(風雨「故」人來)的性格有很多面向;不過,其中獨特而且重要的特質,是他的自戀、水仙花情結。他不只是顧盼自得,而是攬鏡自照、顧影自憐!

連作三夢數度嚇醒

紅衫軍全台灣走透透大串聯時,我跟著旁觀。白天兵馬倥傯、塵土飛揚,晚上多半在寺廟裡過夜。就寢時,主席梳洗完畢,會換上色彩華麗、綢緞質料的日式和服睡衣,有模有樣、心滿意足的在簡陋的木板床上倒頭大睡。十月十日百萬人天下圍攻後,他把自囚的囚房佈置得很舒適,開始留鬍子,日式房間的牆上請書法家寫了一個大大的字。人被關起來是「囚」,主席被關起來是;原因是什麼要問他,他是這個字的倉頡

我曾親眼看過,年紀一大把的歐吉桑,對主席彎腰行禮致敬;我也曾目睹,盛氣凌人的少年仔,對主席出言不遜。無論別人的態度如何,主席總是泰然自若,寵辱不驚;經過大風大浪,他似乎已經超脫世俗的毀譽。可是,被關了二十五年,出獄之後難道沒有半點恨意嗎?事實上,這是別人常問起的問題,而經過四分之一個世紀的掙扎琢磨後,主席的答案似乎再自然不過:「如果出獄之後,還一直心有怨恨,那不是繼續在坐『心牢』嗎?」然而,表面上的平靜之下,是不是暗潮洶湧呢?

有一天晚上,他連續作了三個夢。第一個夢,他又回到牢裡,被刑求得滿身是血;驚醒之後,他喝了杯水又上床。第二個夢,他回到軍法大審的庭上,法官宣判:叛亂的罪名成立,唯一死刑。他又被嚇醒,起身走了幾圈,再躺下。

第三個夢是在刑場,將被槍決時,他求情:執行之前,能不能讓他說幾句話?沒想到,劊子手不許。他正張開大口的那一剎那,槍聲響起;他又被嚇醒……。早餐桌上,他問年輕的妻子,今天自己是不是對她特別溫柔?她不解的問為什麼?主席悲從中來,跑到廁所裡嚶嚶啜泣。妻子從後面抱住他,抱住一個傷心流淚的大男孩。

他覺得,自己早已寬恕當年關他的人。可是,那只是口頭上、理智上的寬恕;在潛意識裡,還是隱藏壓抑著很多痛苦和不安。當他真正的原諒和忘懷之後,潛意識的塊壘都融化洗滌,他相信自己不再會有這些噩夢!

現在追求歷史地位

一般人為柴米油鹽折腰,大部分人為名利奔波。年輕時,主席追求的是推翻獨裁極權;年齡漸長,他追求的是歷史地位—也是「名」!那麼,在漫長的歲月裡,支持他的力量到底是什麼呢?主席自言,他出生在天主教的家庭,從小就信基督。

但是他發現,上帝太忙,不太可能照顧到每個芸芸眾生。所以他常提醒自己,要自己跑過去,站在上帝那一邊。也就是,他的力量來自於他的信念—他相信自己所作所為、大是大非上的取捨,是符合公益的、是對的!

時勢造英雄,英雄造時勢;施主席的一生裡,已經領銜主演兩場大戲:高雄事件引領風騷,推動台灣的民主:紅衫軍氣壯山河,促進台灣的法治。然而,我認為,對他而言,人生如戲;他一直在扮家家酒,而且自給自足、自得其樂!


作者為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中國科技大學講座教授、鹿港鎮顧問
熊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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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週的軍事國防評論家變成現在政治人物評論者,
完全跳離開作者的專長領域。
筆者只能說此乃神人是也。
但更令我驚訝的地方是熊大師的頭銜又多了一個,
-中國科技大學講座教授-。
印象中原本只有的身份是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
後來多了一個鹿港鎮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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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du.tw/files/site_content/M0001/biansz/bi1098.htm
「倥傯」是形容事情紛雜窘迫的樣子;「兵馬倥傯」形容兵荒馬亂。
文中有段話寫到"白天兵馬倥傯、塵土飛揚"似乎不太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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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結論,我覺得太過於傷人。
文中缺少直接的證據事例說明他的作為是為了自己爽。

司馬觀點:阿珍探監(江春男)

2009年02月25日蘋果日報
司馬觀點

吳淑珍拖著病殘之軀,坐著輪椅到看守所勸絕食中的陳水扁進食,前總統和前第一夫人在牢中牛衣對泣,這種悲慘下場,歷史少見,令人不勝唏噓。

許多人看到他的處境,憐憫之情油然而生,但是阿扁本性難改,很快就化悲憤為力量,口吐劍光,四處攻擊,任何同情均頓時蒸發,化為烏有。這一次,他在法庭上用機關槍大掃射,主要對象都是昔日同志。他採取這種自殘方式來切斷他與民進黨臍帶關係,證實他絕食求死,並非虛言。他準備放棄一切,才會拿出這種不惜同歸於盡的最後手段。

最明顯例子是他無端地把蔡英文拉下海,說她幫特偵組檢察官向阿扁關說特赦余文。這件事的是非很容易查明,蔡英文基於法律專業和政局安定的考慮,對阿扁提出客觀分析,到阿扁手上卻變成把柄。任何親信部屬看到這一幕,都會感到心寒。

上次,阿扁在庭上檢舉李登輝透過人頭在海外洗錢數千萬,這一次再接再厲,檢舉李登輝拿共產黨兩三億。這些話,恐怕連吳淑珍都會嚇一大跳。

扁思想意志失衡

事實上,阿扁病得比阿珍還嚴重,阿珍的病是生理上的,她的思想和意志還算清醒。但陳水扁的精神和心理均受到重創,思想和意志失去平衡,時而陷入絕望深淵,時而困獸猛鬥,時而瘋言瘋語。

媽媽像風中殘燭,命在旦夕之間,爸爸在牢中絕食求死,父母都在生死邊緣,陳致中卻遠走高雄,把父母留給外傭和獄卒照顧,自己在高雄忙著重新出發,難怪阿扁萬念俱灰。這樣不斷上演的家庭倫理悲劇,令人不忍卒睹。

江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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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論述:陳水扁 朱高正 羅文嘉(林濁水)

009年02月26日蘋果日報
非典型論述

羅文嘉拋下同黨周柏雅,轉而支持綠黨。圖為羅現身民進黨中常會。

羅文嘉丟開自己同黨候選人周柏雅跑到綠黨候選人記者會公開表示他那一票要投給他,紮實地給周迎頭重擊,因為羅既是周的競選總部副主委,還是民進黨在大安區曾拿最高票的立委候選人,因此他的大動作令熟悉台北大安區選情的人大喚驚奇,更令人驚奇的是他說他這樣做原因是他支持綠黨理念,換句話說等於周在環保上是不及格的,但事實上周最被稱道的正是在綠色環保生態議題上的堅持在整個議會中名列前茅。

朱高正為理念改變

撇開這些令人驚奇帶來的疑問,也撇開坊間認為羅是基於怕周因選民對李慶安的反感和馬政府的失望而拿到可以把自己選舉時獲得的選票比下去的成績,以致對他聲望大傷,所以透過手段予以拉低,就如當年施明德選議長時,扁親信張晉城跑票,以免施當選後,地位高於陳市長一樣的揣測。且真的相信羅是因採取超高標準的綠色理念以至於無法接受民進黨候選人吧,那麼我就真心的建議羅慎重考慮參加綠黨。

這樣建議是因我不把羅周事件當做是單一的選舉事件或周、羅之間的個人恩怨,而是當做涉及黨的民主政治運作的基本原則的事件。

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是理念合則留,理念不合則去,這也是政黨倫理和幫派倫理的核心性的差別。因此,一個人從政理念和參加政黨都自始至終一以貫之,當然最理想,對選民也最符合誠信原則,不過如果基於自由思辨後理念一旦改變,參加另一個政黨,對昔日同黨同志,固然在情誼上令人感傷,但在理念上既已非同志,便也只有分道揚鑣,才符合民主政黨組織原則,也才對選民誠實負責。

1990年代,朱高正曾是台灣第一戰艦,為民進黨立下汗馬苦勞,後來又組社會民主黨,又加入新黨,使得民進黨在情感上十分受傷,被視為變色龍、叛徒,不可信任,但我當時雖為民進黨惋惜失去頭號戰艦,卻也獨排眾議,認為他的作法符合民主政治的原則,接受香港著名雜誌訪問時,我大談他在理念和政黨認同上的理性感性衝突問題。

去年,我進一步把這樣的理念寫進我的書中,並拿他和陳水扁比較,認為朱忠於理念而改變政黨認同是一種誠實負責的行為;相反的,陳水扁宣布四不一沒有,放棄了台獨做為政治的終極目標,甚至認為台獨做不到就是做不到,卻留在台獨黨民進黨中,還宣布四不一沒有或逆向鼓動台獨冒進主義,烽火外交破壞台灣的國際外交,大大傷害台灣台獨運動,才是應受批判的。

不要學習阿扁作法

扁過去的形象一向被認為在黨內是站在距離社會運動最遠的一端,形象並不漂亮,因此如今羅既挺綠黨的候選人以拉開了自己和扁系的距離,把正面形象推給小黨綠黨和自己;並謊稱自己要票投綠黨是因民進黨違背自已中常會支持綠黨的決議,把負面形象留給自己的黨;還留在大黨民進黨中,為扁系和自己爭利益,台南縣長提名,拚命力挺陳唐山,不顧陳若出線,民進黨在選舉時會因難擺脫被扁綁架的陰影而讓所有縣市候選人連帶受傷。這樣在外在形象拉開與扁距離,在密室權力運作上又全力擁扁,表裡不一的作法雖在扁身上常見,短期也常能佔到便宜,但時間一長,信用破壞,扁因此覆亡,羅還年輕,還是不學的好。

最後,幫派雖不講理念,卻要講情義,兄弟要相挺,如今如此重擊周,根本不把周當弟兄,簡直連幫派的倫理都違背了。

做為扁的愛將,羅能力自然不錯,過去努力經營社會形象,也頗有成效,又有年輕的本錢,縱不為民主政治,不為黨著想,只為自己長遠前途考量,扁荒唐的作法還是不要學太多的好。


作者為民進黨前立法委員
林濁水

辣蘋果專欄:馬政府有被虐癖(余艾苔)

2009年02月26日蘋果日報
辣蘋果專欄

開徵奢侈稅與CECA開徵奢侈稅,都是可以好好討論的公共政策,但我們這個政府,卻一再因為內部欠缺橫向溝通,出手太過倉卒,時機背離社會氣氛等等原因,不但讓自己淪為反對黨以及輿論箭靶,就連執政黨自家人也不以為然,讓本來已經千瘡百孔的政府,不斷增添新傷口。

CECA如果真如政府所言,攸關台灣經濟存亡命脈,當綠營拋出賣台大帽時,卻不見任何官員站出來清晰說明,一方面爭取更多民眾支持,並可以顯得綠營僵化且無知,然而實際狀況卻是政府任由CECA被修理得頭破血流,相關首長不是躲進壕溝避鋒頭,就是談話空洞不知所云,唯一令人有印象的發言,就是高孔廉罵蔡英文的那句「混蛋」,事情唯一的進展,就是高層下令停用「CECA」這個沒人知道是什麼玩意兒的名詞。

徵奢侈稅遭亂箭射

奢侈稅問題同樣莫名其妙。政府正全力想刺激消費,用各種手段吸引資金回流,財政部此時卻放出開徵奢侈稅的政策氣球,當然招來政商學界一陣亂箭,而財政部除縮頭推說一切言之過早,連討論的膽子也沒,白白挨了頓罵。挨罵固然是政府義務,不過像馬政府這麼樂於大量製造挨罵機會的,地球上應該不多。

余艾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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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把陳水扁當蔣介石(陳茂雄)

2009年02月26日蘋果日報
論壇

陳水扁的捍衛隊極端不認同蔣介石,可是卻將陳水扁神格化,當作蔣介石看待。圖為挺扁民眾。

陳水扁於2月24日出庭應訊,律師團針對特偵組的光碟提出質疑,控訴朱朝亮、吳文忠、李海龍、越方如4位檢察官濫權追訴,教唆偽證。律師團也認定法官審理不公,要求更換法院。陳水扁的供詞更為驚爆,他認定司法辦綠不辦藍,特偵組變成扁偵組,這是一場政治迫害,除了控訴檢察官介入民進黨的政爭外,還咬出李登輝、馬英九、宋楚瑜、王令麟等人的問題,顯示司法只辦綠營。

不容許綠營批阿扁

藍營將陳水扁批得一文不值,說他的人格有問題,甚至於精神有問題。事實上陳水扁並沒有問題,正常人碰上官司時,都會想盡辦法脫罪,尤其是政治人物遇到官司時,都會說是政治迫害,從未出現過例外。國民黨未下野前,一位當紅的政治人物被判重刑,也一樣說是政治迫害。當紅的人都說政治迫害,一般政治人物如此就不足為奇了。陳水扁與其律師團的言行是正常的反應,倒是陳水扁的捍衛隊的表現才屬怪異。

將陳水扁與蔣介石的名字並列,藍、綠雙方都會大罵,因為雙方都不認同對方。不過令人感到驚訝的是陳水扁的捍衛隊極端不認同蔣介石,可是卻將陳水扁當作蔣介石看待。蔣介石有個別人所沒有的特色,就是不能被批評,任何人膽敢批評蔣介石,就有失蹤的可能。對陳水扁的捍衛隊而言,藍營是可以批評陳水扁,然而綠營若有人批評,他們必定群起圍剿。

一位陳水扁夫婦的摯友認定,民進黨的士氣所以低迷,是因為綠營只會維護自己的人,不懂得檢討,當然越來越腐化,所以主張要檢討才會進步,而第一個要檢討的當然是陳水扁,或許他的話說得重一點,造成陳水扁的捍衛隊群起圍攻。這一位陳水扁的摯友曾經兩度婉拒陳水扁所任命的特任官,所以他是為綠營著想,不是求不到好處而反撲。

抨擊主張檢討的人認定,國民黨已全力圍剿陳水扁,綠營就不應該再批評,況且陳水扁主張台獨,綠營沒有理由不支持他。這好像回到50年前的場景,當年蔣介石的捍衛隊也認定共產黨都全面圍剿蔣介石,台灣人不能再批評他,況且他積極反共,支持反共的人更不應該批評他。陳水扁與蔣介石都被敵方圍剿,又有堅定的政治立場,他們的言行變成無罪,己方的人都不能批評。

捍衛隊盲目神格化

北伐在蔣介石手中完成,他算是統一中國的功臣,大陸也在他手中敗光,對國民黨來說,他也是罪人,可是他的捍衛隊還是將希望寄託在他身上,相信他會帶領國民黨反攻大陸。民進黨在陳水扁手中興盛,但也在他手中瓦解。陳水扁的捍衛隊也一樣將希望寄託在他身上,認定只有陳水扁能帶領民進黨再度執政,兩人的捍衛隊其思考模式幾乎是同一個模子印出來的。

挺扁人士說2008年的總統大選就是謝長廷切割陳水扁才會大敗,他們沒考慮到立委選戰大敗又是誰切割陳水扁?以立委選舉政黨選票的得票率來比較,國、民兩黨比例正好與總統大選的得票率的比例接近,總統大選等於立委選舉的延續。謝長廷所以大敗不是他切割陳水扁,而是他沒能力切割陳水扁。

陳水扁與蔣介石捍衛隊的盲點是將兩人神格化,兩人的言行都不會有錯,不准檢討。台灣人曾經給民進黨機會,主要的原因是民進黨的形象比國民黨好。可是在中性選民的心目中,執政8年的民進黨形象已破滅,更嚴重的是不知道要檢討,看來民進黨還是不容易脫離在野的命運。


作者為中山大學電機系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
陳茂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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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活該房市慘

2009年02月26日蘋果日報
蘋論

調查指出,去年第四季購屋信心指數創歷年來新低。

一項調查指出,去年第四季購屋信心指數創歷年來新低,民眾預期房市將再跌兩成。

以目前的供需率來看,再跌兩成都還不夠,買方如果有耐心,聯合抵制以前被房地產業炒得過高的房價,以後將可以享受到更低而合理的房價。前年最高點時,台北竟出現一坪將近150萬元的天價,其中超過30%是房地產業者的暴利,使價格遠超過價值。最令人反感的是,業者把今後五年應該是購屋者合理賺進的增值部分,一次整碗端走,卻讓購屋者每年去付增值稅。

不准拿納稅錢紓困

目前房價跌跌不休,某種程度是業者貪婪的報應。靠炒房地產投機的人被套牢;過度抬高房地產價格的業者也被套牢,真是人心大快。經濟衰退教育人們過樸素簡單的生活,節制貪欲。如果業者和投機客覺悟不到市場的新趨勢、新風氣,還不大量減價求售,那他們的後果只能自作自受。政府絕不准拿我們的納稅錢去紓困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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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5日 星期三

不怕出身低/研究生許峰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23/today-education2.html
不怕出身低/研究生許峰源 努力翻轉歹命

〔記者陳宣瑜/台北報導〕
「五洲製藥董事長吳先旺曾說過:上天如果給你一條歹命,一定要把它翻過來!」七十一年次,今年只有二十六歲,身兼數職,是交大科法所的研究生、又是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同時也是補習班名師、還是羽球選手,年收入數百萬元,事業、學業都成功的許峰源,有感而發的說。

律師兼補教名師 年收數百萬

二十六歲的許峰源,台大法律系畢業,應屆考上律師執照,同時進入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就讀,從大一就開始在補習班當解題老師,一路做到現在,已經是補教界名師,除了教民事訴訟外,還教公民與社會,二十三歲就開了自己的律師事務所,事業蒸蒸日上,去年九月更替家人買了第一間六十多坪大的房子。

在三重南區以前俗稱「豆干厝」長大的許峰源,一家八口,五個小孩、媽媽還有爺爺擠在四坪大的老舊公寓,全靠爸爸一個人辛苦踩著腳踏車,將小孩拉拔長大。

小時候家裡窮,吃不起餐廳,曾經站在餐廳門口看人家吃飯,最常吃爸爸賣剩的臭豆腐,曾經一次吃二、三十塊,最喜歡去書店看「免費」的偉人傳記,雖然窮,但他相信自己不會輸給任何人,他說:「成功的要素就是─努力、努力,再努力」。

高中、大學幾乎沒玩過

許峰源強調,凡事應正向思考,贏家不是口號,要犧牲自己的一切去換來,他說:「我大學只做三件事,讀書、工作跟比賽。高中、大學幾乎沒玩過,沒唱過夜唱,沒去過夜店。考上大學後就開始瘋狂賺錢,教羽球、家教、補習班解題、賣球拍…。」拿到律師執照後更是瘋狂工作,週一到五白天在律師事務所上班,一到日晚上在補習班教課。

當他在奮鬥的過程中面臨困難和恐懼,他說:「最好的方式就是面對它。運動員在場上要專注面對你的困難挑戰,才有機會勝出。」而現在很多人失業最大的問題是,「從沒想過自己為什麼會失業」,他說:「現在這個紛亂的時代,年輕人有出頭機會,但現在年輕人卻還沒做好準備,相當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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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麼讓許峰源與其他七年級草莓族不同?「貧窮是我最大的財富。」他說,因為從小窮,讓他想出人頭地、想成功的願望更強,他犧牲所有玩樂時間,年輕人愛的夜唱、夜遊,他一次也不曾去過,只想著要「努力、努力、再努力」,向從小愛讀的傳記名人看齊。

接受採訪時,許峰源三不五時就引用一句勵志名言,「五洲製藥老闆吳仙旺說,老天給你一條歹命,一定要把它翻過來。」還有「聖嚴法師說…」、「王貞治說…」、「股神巴菲特說…」這些名言深深刻印在他腦海裡,成為他的信念。

許峰源說,家裡沒錢買課外讀物,但從國小識字開始,他就常在放學後窩在家附近的書局裡看書,「小學三年級時,我已經把書局裡的名人傳記全看完了。」

一直到現在,許峰源隨身帶著的手機PDA裡,還有著一個檔案,滿滿列著最近在報章雜誌上看到的勵志佳句,除了王永慶,還有阿基師、章子怡,及朋友、妻子給他的勉勵。

他認為,成功的條件除了努力,另一項就是專注。從小就是羽球健將的他,也從運動場上學到專注,「這就是隧道理論,鈴木一朗說,球場上他只看到投手手中的球,王建民只看得到捕手的手套,好的運動員心理素質就是這樣。」

許峰源說,「如果你今天跑10圈操揚,全身都很痠痛,你可以選擇3天都不跑,讓疼痛消失;但你也可選擇每天照跑10圈,3天後你的身體肌肉習慣了,疼痛也會消失,且這時你已可跑15圈了。」挑戰自己的極限,磨練鋼鐵般的意志,他一天都沒停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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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現代版七年級生苦讀脫貧的故事。臭豆腐小販之子許峰源,從小一家8口擠在北縣三重「豆干厝」地區只有6坪的公寓違建,他苦讀拿獎學金保送三重高中、再考上台大法律系,且在大四時就考上律師,23歲開律師事務所。今年才27歲的他,不但是事務所所長,還成為教高中「公民與社會」的補教名師。

許峰源苦讀的毅力在同齡學生確實少見。國中開始,他每天都讀到半夜一點半,幫沿街叫賣的父親收攤後才休息,晚上讀書餓了就吃臭豆腐,國中就長到179公分的他,一次可以吃二、三十塊臭豆腐。早上6點起床練羽球,成績也好到足以保送體育系,大學時還打到全國大專第2名。

夏天天氣熱的時候,他在頂樓加蓋的房子裡唸書,還得先往鐵皮上灑水降溫,旁邊就種著製作臭豆腐配料泡菜的高麗菜;一直到考上律師,他才買了冷氣機,第一次在自己家裡吹到冷氣。

為幫忙家計,他賣過水果、球拍、教家教及補習班。但就在他大三家境逐漸改善時,父親罹癌,不到半年就走了,「他是在我考上律師,實習結束,拿到律師證的那天晚上走的。」沒讓父親過上好日子,成為許峰源最大遺憾。

父親過世後一個月,母親也診斷出肺癌,「只記得眼淚把正在寫的狀紙全都沾濕了。」許峰源說。一直到去年9月,他才在三重南區買了新房子,讓母親、姊姊有比較好的居住環境。

71年次的許峰源目前還在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攻讀碩士,不改努力吃苦的習慣,他不但要唸書,白天處理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晚上還在公職補習班教授民事訴訟法,並在考大學補習班教公民與道德,「我很珍惜每年能接觸上千學子的機會,把我的經驗告訴他們。」

如今經濟不景氣,許多大學畢業的年輕人都找不到工作,有人說,這時代對年輕人不公平。但他說,「這個時代是我一輩子難得的機會。」他認為,在太平盛世,大者恆大,人人按年資排輩等著慢慢陞官,年輕人反難有出頭機會。

「只要你有準備、能創新,這就是年輕人出頭的時代!」許峰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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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峰源律師個人部落格:法羽保險律師事務所~保險理賠唯一選擇

2009年2月24日 星期二

薛中鼎 《臺商在大陸經商的拋物線理論》2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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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高爾夫球場打高爾夫球,做出了非常優美的姿勢,呼唰的一桿揮出。最漂亮的球,就是以 45 度角的弧度飛出,然後完美地落在視野的盡頭。

這個45度角的弧線,是一個拋物線。拋物線是兩個力量的結合向量。一個是球杆擊球的力量,一個是地心引力 。球杆擊球的力量促使球往前飛,地心引力促使球往下墜。最終讓球掉落在地上。

這就是我要說的拋物線理論。

臺商在大陸經商,必須面對在大陸經商的拋物線理論。臺商努力經營企業,好像是在努力揮杆擊球,球很漂亮的飛出。但是,會有一股力量,把球往下拉。最後。臺商的經營曲線,就會像個高爾夫球的拋物線,無可避免的掉落在地上。

這個往下拉的力量,就是大陸的官僚政治。

我的「臺商大陸經商的拋物線理論」 就是以下述的模型來描述:

向上的力量(臺商的努力)+ 向下的力量(大陸的官僚政治)
= 高爾夫球拋物線(臺商的宿命週期)

這個「臺商大陸經商的拋物線理論」 的模型在描述一個觀念。就是,臺商的企業命運,取決於兩股力量。一股力量是向上的力量,來自於臺商的努力;另一股力量是向下的力量,來自於大陸的官僚政治。最後,大陸的官僚政治會把臺商的努力拉下去,形成了一個以拋物線前進的弧形臺商宿命週期。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臺商的努力與大陸官僚政治之間的互動,好像也符合牛頓的第三定律,「反作用定律」。臺商不努力,就不會感到大陸的官僚政治的厲害。臺商努力的程度越高,大陸官僚政治牽制的反作用力就會越大。

以下是我對與我的拋物線理論的分析。包括了生命週期理論,大陸官僚政治介入外商企業經營的法理基礎,以及大陸官僚政治介入外商企業經營的必然性。

1.企業的生命週期論

一個自然人,如你如我,都會經歷少年、青年、中年、老年的各個時期。一般而言,一個自然人很難活過100 歲。中國的歷代朝代,也都會經歷初盛中晚各個階段。中國各個朝代的生命週期,超過不了300 年。譬如明朝是276年,清朝是267年。對於一個企業來說,它的生命週期更短。有一個簡單的換演算法則,企業的一年,約當於自然人的4.5年。所以一個 10年的公司,老化的程度,約當於一個45歲的自然人。一個企業能夠存活20年,相當於一個90歲的老人,是很不容易的。

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企業的生命其變得更短。高科技的公司,可能平均壽命不到5年。企業的一年,幾乎等於自然人的10年了。

企業老化的原因,來自於兩方面。一方面是內在老化因素。公司的員工都會很快的學會如何可以因循怠惰,相互文過飾非。一方面是外在的老化因素。環境每天在變,公司原來的競爭優勢,很快的就會自然消失。

有句話「學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經營企業也是一樣,有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

唐朝的詩人劉禹錫有句詩話:「沈舟側畔千帆過,枯木前頭萬樹春」。

你倒下了,很自然的,會有很多的新生命力跨越你的身旁,昂揚而過。

外商在大陸經營企業,它的生命週期會更短暫。因為,大陸的官僚政治會介入外商的企業經營,造成不利的影響。

2.官僚政治介入企業經營的法理基礎

在大陸,外商企業的經營會與大陸的官僚政治,必然會發生關聯。我正在寫一本書,叫做「衙門學」。衙門學就是在說明大陸的衙門(官僚政治)的運作的規律與它的影響。

為什麼大陸的官僚政治必然會介入外商的企業經營呢?我的分析如下:

2.1. 中國大陸的大政府政經觀念

中國大陸是以社會主義立國,社會主義基本上是大政府的立國觀念。政府的影響無所不在。這個立國的觀點,與自由經濟學派的開山祖師,亞當史密斯的「The best government governs the least.」 (最好的政府是管得最少的政府) 的觀點是截然不同的。

在大陸大政府的立國基礎之下,政府是什麼都會管,什麼都可以管。加上外商企業的代表經濟利益,所以,官僚政治自然會與外商的經營發生關聯。

大陸的政府官僚也很熱衷於這種大政府的觀念。因為他們管得越多,代表能在其中獲利的機會就會越大。所以,大陸要想從大政府走向小政府,要讓官僚們放棄手中的權力,是件非常困難的任務。

2.2. 外商灰色地帶的運作

大陸經歷了史無前例、無法無天的十年文革。在政治經濟體制上,在短短的30年間,從極端的集權,走向市場經濟,確實是件非常艱難的工作。因此,我們可以理解,會面臨很多很多轉型的問題。在轉型過程中,很多法制很難定得清楚、法制的執行也會有很多實際上的困難。中國政府,在國家長期利益的考慮下,也必然會設 法防範與制約外商。

理論上來說,每個國家都會希望利用外資來發展國內經濟效益,但是又不希望外商阻礙到國內產業的發展。因此,理論上來說,大陸政府,一定會在各種可能的範圍之內,從外商吸收養分,來扶植自己的國內企業。但是,對外商又要能夠掌握得宜。最好能夠呼之即來,揮之即去。

近代的政治經濟學,也有一些理論在捍衛國家的保護政策。譬如幼稚工業論,認為國家應該保護自己的國內工業,就像父母保護未成年的子女。也有策略性貿易政策 的理論,譬如歐洲國家就為了整體經濟策略的考慮,不顧成本,大力扶植空中巴士公司(Airbus Co.),與美國的波音公司相對抗。

因此,臺商在大陸經商,會面臨兩個根本的問題。這兩個問題的關鍵因素是在於立法模糊、以及執法隨性。這兩個問題的說明如下:

問題一:灰色的運作基礎

因為法制不明、或是法治很不合理,臺商為了要在大陸求發展,就會採取權宜之計,進行灰色地帶的操作。也就是說,臺商企業運作的法理基礎可能是有點模糊不清 的。譬如,與大陸國營企業的合資合作,在資產所有權的認定上,從嚴格的法律觀點來看,是容易有爭議的。舉例來說,臺商如果要在大陸經營網路行銷公司,在大 陸的法律上來說,何為合法何為非法,可能會很模糊。這種模糊,也有可能是政府刻意造成的。

臺商運作的法理基礎如果是灰色的,一旦發生問題,就很容易引發爭議。 所以臺商會面臨兩難,如果完全要合法,幾乎就無法經營。如果要想掌握商機,就要走灰色地帶。行走灰色地帶,如果賠了錢很不幸,沒什麼人理你;如果賺了錢了,就會出現合法還是不合法的爭議。

問題二:政府官僚有主控權

因為大政府的立國理念,加上法理刻意的模糊,政府官僚會有一定的權力操作空間。臺商的問題是,一旦面臨要與政府官僚踫撞,It will be at their mercy,會相當的被動。因為,臺商所面對的是一個龐大而敵我意識分明的政府體制。這個政府體制,有密密麻麻的利益交換的關係。當政府官僚們決定要整你的時候,你就註定了必敗的命運。

社會主義思想的理論家,馬克斯,曾經說過一句話:
「國家無非是一個階級用來壓迫另外的一個階級的機器」。

大陸官僚們當然很明瞭如何適當使用國家權力的好處。

3.官僚政治介入企業經營的必然性

中國社會主義的大政府觀念,加上法理不清的問題,造成了官僚政治介入外商企業經營的法理基礎。 有了法理基礎,官僚政治是否就會必然介入外商的企業經營呢?我認為會的。我的分析如下:

3.1. 中國的官場文化與風險分擔

一個國家希望利用外資,來發展國內經濟效益,但是又不希望外商阻礙到國內產業的發展,是很正常合理的。

但是在政治上軌道的國家,政治官員非常重視工作倫理(Work Ethics)。比較不會利用職權,為個人謀私利。在中國的官場,所謂的官官相護(Cover You Up)是一個普遍性的文化。

大陸官僚習慣於到處開會,結交朋友。結交朋友的一個最大的好處,就是建立綿綿的關係網。關係網的進取意義,就是增加了合作賺錢的契機;關係網的防守意義,就是出了問題,能夠找得到人幫忙。

中國官場裡的一個文化特質,就是一旦有人出了事,會被認為是倒了楣的弱者。幫他開脫的人,給人的感覺是在做好事。依法讓人入罪的人,反而會惹人厭惡。一般而言,如果官僚出了事,大家都會彼此設法,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我過去在大陸與新聞出版署有過合作關係。後來,我們的權益被官僚系統給侵佔了。在一群官僚官官相護之下,民間權益被侵佔的問題,也就不了了之了。

知名的歷史學作家黃仁宇先生,寫了一本「萬曆十五年」。對於這些官場文化的問題,做了些深入的闡述。

因為有這樣的官場文化,所以,官僚們利用權力,介入企業經營巧取豪奪、趁機撈錢的風險不是很高。

3.2. 現代商業觀念的薄弱

很多外商在大陸的運作,是在法令的要求之下,與政府機關合作或合資。對於大陸官僚來說,如果你賠錢了,他們會覺得是你的實力不夠。但是如果你賺錢了,他們會認為是因為他們給了你營運的權利,所以他們的貢獻最大。 因此,很多大陸官僚會有一個心態。他們認為,利潤的分配,你不應該多過於他。

對於外商來說,會認為官僚們基本上只是個權力仲介(Power Broker)。利潤的產生,主要是來自於經營。所以,對於利潤的分配,雙方很容易有不同的看法。

最後,大陸的官僚就會用他手上的權力,來掠奪他認為他應該得到的報酬。而且他認為他這樣做,完全有道理。因此,官僚們經常會理直氣壯的要求 介入外商企業的經營。

3.3 官僚權力與收入的失衡

一個政府的高級公務官僚,譬如局級幹部,他的月收入可能不到三千元人民幣(合臺幣一萬二千元)。但是,他可以很輕易的運用手上的權力,帶給他一年五十萬人民幣的額外收入。官僚手中的權力,與他們的薪資收入,相比之下,落差很大。

對於這些政府官員來說,他們一樣想要把兒女送到國外讀書、一樣會想替自己的親人買個好房子。我認識很多的政府官員,也一樣要去打高爾夫球、參加高級俱樂部。因此,當收入根本無法滿足自己的基本生活慾望的時候,官僚們就會情不自禁的運用手上的權力,來幫自己創造收入了。

3.4.官僚對權力的缺乏安全感

大陸官僚們對於手中的權利,也會充滿不確定感。我在北京也會常常聽到官僚們跟我開玩笑,說他們的權力,不值一張3克重的紙。意思是說,只要一張3克重的調職檔(等於是臺灣 A4 的紙),就可以結束官僚手上的全部權力。

官僚們的權力,隨著政治風向的變化,說沒有就沒有。所以官僚們對他們的權力,不會有安全感。

「有權不用,明日作廢」。官僚們很清楚,如果佔了肥缺,很容易搞錢。如果被送進了清水冷衙門,要想搞錢可就難了。

所以大陸有所謂的「60歲症候群」。有很多幹部依照規定要在60 歲前退職。於是,官僚們必須在大限來臨之前,趁著手上還有權力的時候,趕快多多搞錢。

總而言之,大陸的官僚們因為 1)官場風險分擔的文化;2) 現代商業觀念的薄弱; 3) 官僚權力與收入的失衡; 4) 官僚對權力的缺乏安全感

所以,官僚政治介入外商企業經營有它的必然性。

4.結論 - 臺商大陸經商的拋物線理論

企業本身都有它的生命週期。生命週期的長短,一是取決於公司內部老化的速度,另一是取決於外在環境的變化與挑戰。臺商在大陸經營企業,還必須面對另外一股向下的拉力,就是大陸官僚政治的破壞力。

大陸官僚政治的破壞力,是一種反作用力。如果你的企業經營不善,政治官僚對你的興趣不大。因此,政治官僚介入的破壞力度不會大。但是你的企業經營得越成 功,政治官僚們就越會覬覦你。因為你代表的是經濟利益。因此,你的企業的成功,就代表一種吸引力。這種吸引力,會很自然的帶來相應的政治官僚破壞力。這就 是我所謂的反作用力。

官僚政治介入企業經營, 有它一定的法理基礎。官僚政治介入企業經營,也有它的必然性。我們可以預期,很多臺商在大陸經營企業,只要是經營成功了,就必然會引導出官僚政治所帶來的 下墜的力量。兩股力量的結合,會形成一條事業發展的軌跡。這條軌跡線,會是條拋物線。這條拋物線的落地時間,是取決於向下的力量的強度,也就是大陸政治官 僚的破壞力的強度。

這個理論的實質性意義是,臺商在大陸經商,會有一個生命週期。臺商經營成功了,大陸的政治官僚必然會介入。大陸政治官僚的介入,必然會對臺商的企業經營產生破壞力。這個破壞力,會加速終結臺商企業的生命週期。

Guru 2006-02-01

2009年2月23日 星期一

薛中鼎《遠征大陸的君王論》200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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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在大陸求發展的臺商大老闆們)
薛中鼎

最近管理學大師彼得杜拉克過世,有些文章在探討他的管理理論。

彼得杜拉克的著作非常的多。講西方管理的觀念、管理的理論、管理的實務、 以及對未來發展趨勢的分析與預測。

但是我在手邊翻閱的一本書,卻是薄薄的一本「君王論」(Il Principe by Machiavelli)。

我認為,如果臺商要到大陸去發展,尤其是當老闆,最好要瞭解「君王論」的 論點。

到大陸去當老闆、或是派遠征軍去進攻大陸的市場。就好像是君王出征,君王論對你更有用。 君王論這本書不一定要去讀,因為讀起來有點累。但是書中的論點,一定要瞭解。至於管理大師的巨幅著作,不是帝王學。對於臺商老闆來說,放在書架上當參考書可也,沒有必要詳讀。

君王論是本很古老的著作,成書於西元1513年。但是他的論點強硬有力,對人類的政治與經濟思維有深遠的影響。我認為用在今天的臺商,或是外企,遠征大陸,具有極大的參考價值。

君王論的作者是義大利弗羅倫斯的馬基維利 (Machiavelli)。他曾經擔任弗羅倫斯共和國的國務秘書,負責國防與外交。當時的義大利半島王國林立,也面臨西班牙與法蘭西的入侵。這本君王 論,是馬基維利獻給弗羅倫斯共和國的當政者梅第奇的。書的主旨在探討作為一個君王,應該如何征服,以及如何治理城邦。

臺商的老闆到大陸去遠征,如何征服?如何治理?有那些重點,有那些陷阱?這不僅是商業問題,更多的是政治與軍事性的思考。我在大陸負責企業經營7年,深切地感受到,在大陸經營企業,無法避免人與人的權謀鬥爭。君王論的說法,也許你不完全認同,但是絕對值得認真思考。

君王論這本書的特質,是拋棄道德的論點,而從統治的必要性與成效性來看問題。 仁厚而慷慨的統治者,往往以失敗收場。講到征服、講到統治,問題的本質,是在於對人性的把握,對權力鬥爭的深刻瞭解。在大陸經商,仁厚慈悲的後果,會成為入了狼群的肥羊,沒什麼好下場。

中國的歷史也不斷地出現類似的故事。著名的楚漢相爭,就是一個範例。霸王項羽出身貴族,是個君子。不願意趁人之危,在鴻門宴殺了劉邦。劉邦呢,是個潑皮無賴,看不起書生,也不在乎什麼信義。 所以會把儒生的帽子拿來當尿桶撒尿,羞辱儒生。他與項羽打仗,才剛簽完了停戰合約,就趁人不備,反身偷襲。真是毫無信用可言。

結果呢?霸王項羽在烏江自刎了。臨終的感嘆是「天亡我也,非戰之過也」。他自認敗給了劉邦,是因為沒有天理。無賴劉邦打垮了君子項羽,得到天下。項羽還得到了一個「匹夫之勇、婦人之仁」的負面評價。中國楚漢相爭的故事,其實也闡述了馬基維利君王論的觀點。

在中國大陸當老闆,要攻城掠地,要恪守戰果。 可以參考「君王論」的一些論點 。以下所說的,是君王論中的部分論點:

君王論的論點之 1:

「人民天生就是反覆無常之輩,就一件事說服他們很容易,但要他們堅信不疑就很難了。因此,主事者必須有所準備,一旦他們不再相信,就要用武力迫其就範」。(第六章 - 以自己的軍力和能力而取得的新君主國 )

* 本論點與遠征大陸 * - 我的看法

在大陸成立公司,要知道員工都可能會反覆無常。所以,主事者要有準備,一定要隨時準備開除員工,也就是所謂的用武力迫其就範。不可讓大陸的員工幹部坐大。千萬千萬不可讓大陸員工成群結黨,增加開除員工的困難度。

公司內部員工輾轉介紹員工,將來都會成立小集團,一定要避免。小集團會互相掩護,就是英文的 cover up。你幫我文過飾非,我也幫你文過飾非。很快的,公司就無法實行合理的獎懲。小集團也會為了私利而集體串通說謊,造成管理上的困擾。

千萬要注意,大陸的幹部員工,為了私利,是很習慣說謊的。尤其是習慣彼此商量一下,串通起來說謊。彼此會協調彼此的謊言,達到互相 cover up 的目的。

君王論的論點之 2:

「把有傷害的行為一次幹完,臣民便會少受些折磨。怨恨就會少一些。好處應該 一點一點地給,才能使他們更能感恩」。(第八章 - 以自我之道獲取君權的人)

* 本論點與遠征大陸 * - 我的看法

如果要整頓公司,開除不肖大陸幹部員工,最好把有傷害的行為一次幹完。不 要持續不斷。員工如有強烈不滿,就讓他們一次不滿到底。時間會彌補傷害。 如果要給員工好處,要一點一滴的給。讓他們可以稍微長久的感恩。

我在大陸的經驗,不能太期望員工們感恩。員工們是不會感恩的。你給得越 多,他們就會認為自己該得到更多。所以,我同意君王論裡的觀點。不用一次給 太多。這次都給了,下次怎麼給呢?所以,能晚給就晚給,能少給就少給。

大陸員工不會因為老闆對他寬厚,就會找機會回報。如果老闆因為過於寬厚而讓 自己日益貧困,得到厚待的員工幹部,只會因此而看不起老闆。作出落井下石的 行為,讓自己得到更多的利益。

所以一個明君「應當竭力設法使他的臣屬在任何時候、任何狀況之下,都對他有所祈求,這樣他們才會永遠效忠。」 (第九章-君主國)

君王論的論點之 3:

「一位明君,除了戰爭、戰備、戰法之外,不應再有其他的目標、其他的志趣。一個全副武裝的人,和一個赤手空拳的人之間沒有互惠可言。指望前者興高采烈的去服從後者是沒有道理的」。(第十四章 - 君主的軍務責任)

* 本論點與遠征大陸 * - 我的看法

遠征大陸,千萬不可對大陸幹部員工作充分授權。一位明君,除了戰爭、戰備、戰法之外,不應再有其他的目標。軍權必須永遠掌握在自己的手裡。如果不想太忙,最好選擇退休。如果想要做有為的老闆,就必須永遠準備戰爭。

我不相信孔子所謂的「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好像只要建立道德規範,就會天下無事了。做一個明君,沒有那麼簡單。我熟讀中國歷史,發現 所有的雄才霸主、開國皇帝,沒有一個是孔子的信徒。為什麼孔子學說,在春秋戰國群雄並起的年代,沒有任何君王願意採行重用,也是有它的道理。

秦始皇焚書坑儒,當然是不太看得上孔子。劉邦是個無賴,根本不讀書。曹操在他的求賢令裡說得很清楚,他要的是治國用兵的人才,不是愛惜名節的儒生。李世民的玄武門事件,趙匡胤的陳橋兵變,顯示出唐朝宋朝的這兩位開國皇帝,都不愛理會孔子孟子的那一套東西。

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是乞丐出身,是個出了名的功臣殺手。為政以德的高論,跟他實在扯不上邊。元朝清朝更別說了,都是孔子所謂的化外「蠻夷」。甚至到了近代的毛澤東,高喊打倒孔家店,根本就不接受孔子學說。

中國傳統的孔孟思想,主要是講給讀書人聽的。要讀書人當順民,不要造反。對於遠征大陸的企業老闆來說,不要上了仁義治國理論的大當。一定要多多考量,千萬 不可對大陸幹部員工輕易授權。就是授權了,也要有把握,隨時可以把權力收回來。否則,都會成為地雷。公司順利時還好,公司不順利了,地雷就會引爆。

我之前在大陸有一個叫袁水壽的員工,公司待他不薄。養了他五年,也給他足夠的授權。後來他利用職權,侵佔公司的權益。公司要告他,他竟然宣稱他不是公司的員工。為什麼?他的理由是,公司從來沒有跟他簽過正式的聘用合約。

所以,在大陸很可能會踫到極端刁滑無恥的的員工。遠征的君主,要作出安排,務必要箝制員工,防範他們作出傷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我建議遠征的君主,要求所有大陸幹部員工都要簽約。合約中要說明,公司有權隨時懲處不肖員工;一旦發現弊端,得以開除求償。而公司處理不肖員工,絕對不可心慈手軟。

君王論的論點之 4:(下面這一段話,是馬基維利最富爭議性的一段話)

「人們冒犯一個自己愛戴的人,要比冒犯一個自己畏懼的人較少顧慮。因為愛戴維繫於恩義。而由於人性本惡,人們隨時都會為了自身的利益而忘恩負義。但是畏懼之心,卻會為了害怕必定降臨的懲罰而持之有恆」。(第十七章 - 殘酷與仁慈)

* 本論點與遠征大陸 * - 我的看法

行為的規範是來自於感恩,還是來自於顧忌與畏懼?我在大陸經營公司,給了員工很好的待遇,但是員工只要有機會吃錢,幾乎是百分之百,都會吃錢。要讓員工不吃錢,不能寄望於他的感恩。必須要讓他知道,他如果吃錢,會造成對他不利的後果。

所以臺商在大陸做老闆,首先,不要給員工吃錢的機會。而且,要讓他們知道,如果他們吃錢,會受到嚴重的懲罰。

遠征軍的統帥在大陸,一定會有很多人跑來說,他有各種各樣的關係,可以做這樣那樣的生意。千萬要注意,所謂的權貴關係,是把兩面刀。一面可以用來殺傷別人,一面也可能被別人用來殺傷自己。如果權貴子弟有辦法幫你解決麻煩的問題,他也會有辦法轉身翻臉,把你幹掉。

所以,很可能會發生一個狀況。就是權貴子弟帶你找到了金礦。等你努力挖出了金礦,煉成了金磚。同樣的權貴子弟,就會把你幹掉,把金磚拿走。

如果你問我,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我就要問你,他為什麼不這樣做呢?

如果這樣做,可以給他很大的利益。他又很明白,你沒有辦法懲處他。那麼他當然就這樣做了。

所以,問題的關鍵是,你有沒有制約力,可以讓對方有所顧忌。要讓他知道,他這樣做,對他是會不利的。如果你沒有制約力,最好不要往下走,否則你的後果,是完全可以預期的。

義大利著名軍事家漢尼拔,曾經翻越阿爾卑斯山,出其不意的擊敗羅馬大軍。他就是靠著他的殘酷無情,加上軍事天才,使他的士兵們始終感到可敬又可畏。所以他才得以統帥烏合之眾,擊敗訓練有素的羅馬強敵。

有趣的是,很多的歷史學家,一方面稱頌漢尼拔的軍事成就,一方面卻又在抨擊他不夠仁厚 。他們似乎忽略了,漢尼拔之所以能夠取得這種軍事成就,就是因為他的殘酷無情。仁慈寬厚與軍事成就,這兩者是無法並存的。我的看法是,「鐵的紀律,是不可能靠道德訴求來建立的」。

君王論的論點之 5:

「成功的君主會選用一些有識之士,單獨給與他們說實話的自由權。不過只限於他所想要知道的事情而不論其他。然後,在他們建議的基礎上,按照自己的意志而作 出決定。除了這些人之外,君主對於其他人的意見可以充耳不聞。決定了的事情就要照辦」。(第二十三章 - 成功的君主可以聽到真話)

* 本論點與遠征大陸 * - 我的看法

我的看法是:「遠征軍主帥必然是寂寞的,但是主帥的工作必須在寂寞中完成」。

作為遠征軍的主帥,身邊一定會有很多小人急於親近。而很多人給的建議,往往是基於他的個人私利。

之前我有一位業務經理,總是要建議我們要多開發一些現金客戶,直接進行現金交易。他的說法是多開發些現金客戶,可以為公司拓展業績。後來我發現,他這樣建議的原因,是因為現金戶對他來說,他比較容易上下其手,做假賬來吃錢。

這種現象在大陸非常普遍。大陸的幹部員工,如果認為你不內行,一夥人就會串通起來說謊,以便於撈錢。

因此,遠征大陸千萬要注意,不要讓當地的員工幹部知道太多事情。不要讓他們太瞭解你的想法。也不要過於相信他們所說的話,千萬要隨時保有戒心。主帥必須保持天威難測的態勢,讓他們兢兢業業。要讓他們知道,如果任何人蓄意欺騙,就會立刻被炒魷魚。而且一定要這樣去做。

公司用人的權力,與財務控管的權力,要緊緊的抓在自己的手裡。很多事情不需要諮詢一般員工的意見。太尊重大陸的員工,對遠征軍的統帥沒有好處。會降低他們 對與遠征軍統帥的敬畏心理。我同意君王論裡的看法,成功的君主會選用一些有識之士,單獨給與他們說實話的機會。在他們建議的基礎上,按照自己的意志而作出 決定。但是,統帥必須要做好一點,就是不管別人如何建議,一定要讓他們知道,他們是沒有決策權的。

決策權必須永遠是在遠征軍統帥的手裡。

結論:

管理是藝術。因為,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環境,面對不同的對象,管理的觀念與方式就會不同。中國大陸是一個風雲詭譎的地方,基本上是法制不清,人性莫測,在本質上是依照叢林規則來進行商業行為。我在北京多年,體會得非常深刻。

在成熟的法制社會,法制是有制約力的。在法制不成熟的社會,法制是沒有制約力的。所以在法制不成熟的大陸社會,治理公司,就必須多用一些苦心。

叢林規則的規範有兩個主軸,一個是威逼,一個是利誘。這兩者如何交互運用,就是所謂的管理藝術了。

當然,大陸正在努力走向法制。也的確很有進步。遠征大陸的君主,可以因應時代的改變而調整經營的方式。這也是管理藝術的實踐 。

作為遠征大陸的君王,也就是臺商的老闆們,必須瞭解,你所面對的是什麼樣的戰場、當地的員工幹部是什麼樣的素質與心態。在戰爭中,勝利是無可取代的,遠征 軍統帥永遠不會希望成為敗軍之將。馬基維利的君王論,提出了值得深思的論點。我在大陸曾經身為遠征軍的統帥,我的實戰心得,也驗證了馬基維利的論點是正確 的。

君王論的論點,與我的實戰經驗的結合,對於企圖遠征大陸的臺商君主,應該是具有非常實用的參考價值。

Guru 2005-12-13

君王論(The Prince)

http://www.lis.ntu.edu.tw/~pnhsieh/epapers/no3.htm

馬基維利是君王論(The Prince)的作者。其實馬基維利在失業時寫了不下三本書,但是對後世影響最大的還是這本「君王論」,而且這本書明明在他生前就完成,怕殺傷力太大,到他死後才印行。

據說歷史上最壞的政治家都是從馬基維利那裡學會統治老百姓的技術,包括拿破崙、 希特勒、墨索里尼、毛澤東、蘇哈托、馬可仕.... 。很多在各行各業功成名就者,背後的思想和靈感泉源也是來自Machiavelli,是Machiavelli讓許多孤單的心靈在午夜夢迴時,得到慰藉。

在介紹馬基維利這個人之前,先來看網路上的一則描述:


公雞為什麼過馬路?

* 亞里斯多德:公雞有過馬路的本性
*馬克思:這是歷史辯證的必然後果
* 馬基維利:不管公雞過馬路的動機是什麼,重要的是他過了馬路(達到了目的),目的能顯示手段的正確
* 愛恩斯坦:真的是公雞過馬路嗎?你們有沒有想過,也許是牠腳下的馬路在移動呢?
* 比爾‧蓋茲:公雞98過馬路的姿勢還不錯吧!但請大家注意,我們即將推出公雞2000,牠不但會過馬路,還會生蛋,這將是前所未有的創舉,價格只稍為增加一點點。
* 而事實是:公雞看到對面草叢中有幾條蟲。


這個笑話點明了學者的中心思想,柏拉圖始終追求更高的善,馬克思相信一切是歷史的必然;那麼絕對君權至上的Machiavelli呢?「為了使它的臣民對他心懷景仰,因為它是一隻有勇氣過馬路的雞。同時也為了使它的臣民恐懼,因為沒有雞敢去挑戰這樣的鳥類美德典範。那隻雞以此維持他的統治地位。

怎樣的人處在怎樣的時代,可以這麼多才多藝,至今仍令人懷想,追隨。

馬基維利1469年5月3日出生在弗羅倫斯的一個小地方,是有名的實戰派的政治思想家、史學家、劇作家、外交家和軍事家。雖然現在有這麼多的「家」加在他身上,實際上他的一生卻不是那麼的意氣風發,他算是出生望族,但是卻是個窮小子,沒有財產沒有地位,所以從小非常認真讀書,精通歷史與古典文學,在很年輕的時候(29歲) 就擔任公職,而且以獨特的才幹受任為佛羅倫斯政府的國家戰略機要秘書,深受國防外交委員會主席的欣賞,曾擔任三十多次的重要外交任務,表現優異。

也由於馬基維利數度出使法德等強國,看盡了政客玩弄權術,也受盡了列強的屈辱,所以馬基的理念非常現實,完全脫去一般思想家偏重價值的理想主義色彩。馬基終其一生致力於遊說:建立一個統一而強大的義大利。而且馬基不談這個統一而強大的國家該怎麼運作,而是告訴君王要怎樣做一個君王,怎麼做才是一個真正的政治領袖。沒有理論,只談實務。接下來,我們就來看他是怎麼教大家做君王的:


* 作為君主,雖然沒有必要具備所有的優點,但是要讓人們認為你具有這一切。

不,明確地說,如果實際上全部具備的話,反而有害,讓人們認為你有是最好不過的了。
讓人們認為君主有同情心、重信義、有人情味、光明正大,這點非常重要。如果說不得已要放棄這些德行的話,那你必須要具備相反的技能。

為維護國家利益,有時不得不背信棄義,拋開大慈大悲之心,甚至喪失人性。
君主首自應該做的是在最佳狀態下如何維護國家利益。如果成功了,對於你採取的任何措施誰都無從非議,誰都會表示讚賞。

做為君主,也不應該缺乏找出這個「轉變」理由的能力。

*眾所周知,君主如果不玩弄權術,光明正大,是最難能可貴的。但是經驗告就我們,不拘泥信義的君主,更能成就大業。

善於操縱別人的君主,比信任別人的君主,從結果上來看,更能獲得事業的成功。

要取得成功,一靠法律,二靠權力。

第一個方法是人性,第二個方法是獸性。然而我們都知道,光靠第一個方法在現實中往往是不夠的,所以只好借助第二個方法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這意謂者,做為領導者,有必要學習人性和獸性。這兩者,缺少任何一樣,都不可能長久維持地位不變。

君主必須具有獸性的一面,從野獸的本質來看,最引人注目的是狐狸和獅子。單靠獅子不能從圈套中逃脫,靠獅子只可以趕走狼。要破圈套得靠狐狸,要趕走狼還得靠獅子。所以說,只當獅子就滿足的君主是因為他不明白這一點,同樣的,只當狐狸就滿足的領導者,也是因為沒有參透這層道理的緣故。

君主必須巧妙地運用狐狸般的騙術,要神不知鬼不覺地進行。
人是單純的動物,很容易受表面現象所蒙蔽,所以,想騙人的話並不是不可能。

*即使是對方掌權的人,如果認為給他新的恩惠,舊怨就會消失的話,那麼你就犯了無法挽救的錯誤。

* 君主被認為小器並不可怕。因為這種所謂的「惡行」,不是掏空自己的金庫,也不是掠奪,而是為了統治。

*A prince never lacks legitimate reasons to break his promise.
The Prince, ch. 18 (1514).

*Benefits should be conferred gradually; and in that way they will taste better.
The Prince, ch. 8 (1514).

*States that rise quickly, just as all the other things of nature that are born and grow rapidly, cannot have roots and ramifications; the first bad weather kills them.
The Prince, ch. 4 (1514).

* Since it is difficult to join them together, it is safer to be feared than to be loved when one of the two must be lacking.

The Prince, ch. 17 (written 1513-1514, published 1532), trans. by George Bull (1961).

馬基維利是怎麼教君王對待老百姓:

*培養他人強大者是自取滅亡。

利用自己的力量和策略扶植某個人,當他一旦變得強大時,就會反過來覺得自己的生死大權掌握在你的手中,而產生戒心。

*對待人民的態度,要嘛是寬容的,要嘛是高壓的。

人在遭受輕度侮辱時,會產生復仇心理。但如果遭受巨大傷害時,復仇之心卻會隨之喪失。因此,傷害他人時,必須採取不致讓對方產生復仇念頭的方法。

*人就是這樣,可能加害他的人,如果對他施以好處,會比一般人施加好處,更使他感動。
* 人總是這樣,當他估計要做一件事,那怕只有一點點困難,都會表示反對的。
*人出於恐懼和憎恨的心理,都會做出偏激的行為。

好了,我不能再打下去了,有好多張馬基的臉浮現在眼前,怪我怎麼可以把他們做的事,赤裸裸地打出來。那我們來想大小螢幕中的馬基好了,明成皇后當仁不讓,螯拜、和珅不能忘,同仁堂的老闆也算,其實偶像劇中多少都會塑造一、兩個馬基--愛上女主播的徐迎美,現代企業的老闆更是好榜樣:比爾蓋茲、甲骨文的老闆、歇業照付店租的星巴克,好多好多大馬基,當然我們身邊也不乏小馬基,文章打到一半去Starbuck買杯咖啡都碰到一家馬基!想要深入馬基的世界嗎?讀讀「馬基維利語錄」和「你可以再狠一點」!

其實Machiavelli生活的時代,也是達文西、米開朗基羅、和拉斐爾生活的時代;也是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活在世界上的時代。是文藝復興末期,藝術達到最高峰,政治達到最人文主義,以理性為中心,以現世為目的的新文化運動最高潮的人本主義時代,出現了馬基維利,也因為這樣的時代,馬基才能在失業時寫書,失意時寫劇本。

 

相關連結

Concordances of Books
http://www.concordance.com/machiavelli.htm
這是馬基維利1513年版君王論的堪靠燈網站(Online concordance)不過沒有交待是根據那一個版本製作的。可以輸入單字查詢在君王論中出現的詞句,同時可以查看出現的上下文喔! 大家可以試試前面舉的一句名言。


Machiavelli
http://www.orst.edu/instruct/phl302/philosophers/machaivelli.html
想看馬基維利長什麼樣子嗎?
Oregon州立大學的課程網站,有馬基的傳記和年表。
原來馬基的爸爸是法學家,律師。

The Prince, 1513
http://www.fordham.edu/halsall/basis/machiavelli-prince.html
君王論的英文版HTML全文。

Nicolo Machiavelli (Internet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http://www.utm.edu/research/iep/m/machiave.htm
Tennessee大學哲學教授所建的網站,介紹馬基的生平、君王論的觀念和箴言。

Brainy Quote:Niccolo Machiavelli, 1469 - 1527
http://www.brainyquote.com/quotes/authors/n/a130447.html
馬基維利的名言。

Created 2003-1-6 Last Modified: 2005-11-04
Copyright ©2002 by Pao-NuanHsieh [謝寶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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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kf.nublog.cc/article.php?i=20071055
馬基維利:君王論

寫作背景

《君王論》是以十五世紀到十六世紀、極為混亂的義大利為舞台背景所寫的。

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割據勢力十分嚴重,各城邦國家間的彼此仇視使義大利喪失了中世紀時期在商業和貿易方面的領先地位,而且因沒有形成統一的民族國家而倍受西班牙、法國和神聖羅馬帝國的蹂躪。在這種局勢下,以佛羅倫斯共和國外交人員身份,周旋於各國進行外交談判的馬基維利,為了實現讓分崩離析的義大利早日統一的理想,於是藉《君王論》這本書,暢談君王們該有的面貌。也就是詳述君王該如何統治國家、該具有哪些資質等等。(節錄自君王論圖解和wiki)

作者生平

馬基維利,1469年5月3日出生在佛羅倫斯的一個小地方,
是有名的實戰派的政治思想家、史學家、劇作家、外交家和軍事家。
雖然現在有這麼多的「家」加在他身上,
實際上他的一生卻不是那麼的意氣風發,他算是出生望族,但卻是個窮小子,
沒有財產沒有地位,所以從小非常認真讀書,精通歷史與古典文學,
在很年輕的時候(29歲) 就擔任公職,
而且以獨特的才幹受任為佛羅倫斯政府的國家戰略機要秘書,
深受國防外交委員會主席的欣賞,曾擔任三十多次的重要外交任務,表現優異。
也由於他數度出使法德等強國,看盡了政客玩弄權術,也受盡了列強的屈辱,
所以他的理念非常現實,完全脫去一般思想家偏重價值的理想主義色彩。
他終其一生致力於遊說:建立一個統一而強大的義大利。
而且他不談這個統一而強大的國家該怎麼運作,
而是告訴君王要怎樣做一個君王。沒有理論,只談實務。(節錄自馬基維利)

內容簡介

這本書的論點由歷史歸納和人性假設所推得,
共 26 章,前 14 章和後 12 章可以視為兩個部份:
前半討論了獲得君權的各種方式和如何保有的建議,
並進一步闡明為了鞏固君權必須要靠法律和(自己的)軍隊;
後半討論了為君者該如何應付屬下和人民的權術,馬基維利"算計的智慧"主要表現在這裡,
並動搖了基督信仰的"道統"(就像中國的儒家一樣),促進了西方政治思想往近代的發展。


講義大綱

老師從後半部份,選錄了幾個段落來介紹,大約只是書中一個章節的內容,我整理如下:
1.
But since my purpose is to write something useful to him who comprehends it, I have decided that I must concern my self with the truth of the matter as facts show it rather than with any fanciful notion.

我的目的是寫些有用的東西給需要的人,因此我決定把討論焦點放在事物的真相而不是空乏的概念上。

...For there is such a difference between how men live and how they ought to live...
"人們要如何生活"和"人們應當如何生活"是有差距的。
(前者指實際上,後者指理想上。)

...Any man who under all conditions insists on making it his business to be good
will surely be destroyed among so many who are not good.
任何人在所有情況下,如果在許多的不好的人中、堅持或盡力做一個好人,那麼都將會受到傷害。(這是馬基維利的人性假設。)

...A prince, in order to hold his position, must acquire the power to be not good,
and understand when to use it and when not to use it, in accord with necessity.
一個君王為了保住權位,必須要做到「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並且明白何時該用、何時不該用。(馬基維利的主張之一。)

2.
...Is it better to be loved than feared, or the reverse?
被人喜愛比較好,還是被人害怕比較好呢?

...it is much safer for a prince to be feared than loved loved, if he is to fail in one of the two.
如果他二者只能取其一,那麼對一個君王而言,被人害怕比被人喜愛更安全。
(馬基維利的主張之二。)

Because we can say this about men in general: they are ungrateful, changeable, simulators and dissimulators, runaways in danger, eager for gain...
因為普遍來說人們總是:忘恩負義的、善變的、模仿者和偽君子、在危難中逃跑、渴望於獲得。(這是馬基維利的人性假設。)

...Men have less hesitation in injuring one who makes himself loved than one who makes himself feared, for love is held by a chain of duty which, since men are bad, they break at every chance of their own profit; but fear is held by a dread of punishment that never fails you,
人們在傷害他們所喜愛的人總是比其所害怕的人少了一些猶豫,而被喜愛是由一連串的責任所建立;因為人們總是不好的,會為了獲得自己的利益的每一個機會而打破對你的承諾,但被害怕是由懲罰所建立,絕不會害你垮台。

3.
...he strives only to avoid hatred...
他(君王)只需要避免被(人們)憎恨。
(馬基維利的主張之三:在這篇節錄中沒有寫,
 他在書中表示,只要別去搶奪屬下的財產和女人一般就可以避免被憎恨;
 如果非傷害人不可,那就一定要使對方失去反擊能力才行。
4.
...those princes have done great things who have valued their promises little,
and who have understood how to addle the brains of men with trickery...
那些成就偉大事業的君王們,都很少實現他們的承諾,也懂得如何用詭計來愚弄人們

5.
You need to know, then, there are two ways of fighting:
one according to the laws, the other with force.
你需要知道,贏得鬥爭有兩個方法:一是靠法律,二是靠力量。
(馬基維利的主張之四。)

The first is suited to man, the second to the animals;
but because the first is often not sufficient, a prince must resort to the second.
前者適用於人類,後者適用於動物;但因為前者通常不夠充份,一個君王就必須求助於後者。

...Arhilles and many other well-known ancient princes were given for upbringing to Chiron the Centaur, who was to guard and educate them. This does not mean anything else (this having as teacher one who is half animal and half man) than that a prince needs to know how to adopt the nature of either animal or man.
許多古代君王是由 Chiron (人馬)守護和教育的;
這並不代表什麼其它的,它意指一個君王必須知道要如何接受他們的獸性和人性。

6.
...The prince must be a fox, therefore, to recognize the traps and a lion to frighten the wolves.
一個君王必須要是一隻狐狸來辨認陷阱,也要是一隻獅子來對抗狼群。
(馬基維利的主張之五。)

...If all men were good, the maxim would not be good,
but because they are bad and do not keep their promises to you,
you likewise do not have to keep yours to them.
Never has a shrewd prince lacked justifying reasons to make his promise-breaking appear justifying.
如果所有的人都是好的,這些格言就不管用;
但因為人們是壞的而不會對你守信用,你同樣也不需要對他們守信用。
從來沒有一個精明的君王缺少讓其空頭支票正當化的理由。
(這是馬基維利的人性假設。)

...So simple-minded are men and so controlled by immediate necessities
that a prince who deceives always finds men who let themselves be deceived.
人們是如此頭腦簡單,又是如此容易被立即的需要給控制,
以致於一個君王總是不愁找不到會被騙的人。
(這是馬基維利的人性假設。)

7.
Example: Alexander VI
(亞歷山大六世,只會嘴砲和演戲。)

8.
For a prince, then, it is not necessary actually to have all the above-mentioned qualities,
but it is very necessary to appear to have them.
...if he has them and always practices them, they are harmful;
and if he appers to have them, they are useful;
for example, to appear merciful, trustworthy, humane, blameless, religious, - and to be so, ...
一個君王不需要實際上做到那些(人們認為是好的)品德,但卻非常有必要表現出有做到的模樣。如果他實踐它們,將會有害;如果他表現出有實踐的模樣,將會很有用
比如說,表現他是:寬容的、值得相信的、人道的、無過失的、虔誠的。
(馬基維利的主張之六。)

9.
...In general men judge more with their eyes than with their hands,
since everybody can see but few can perceive.
Everybody sees what you appear to be; few perceive what you are,
and those few dare not contradict the belief of the many,
who have the majesty of government to support them.
一般來說,人們總是由外表來判斷事物,而認為你就是你表現出來的模樣;
只有少數人會知道你的本質,但"少數人"也不敢和有政府支持的"多數人"唱反調。
(這是馬基維利的人性假設。)

...If a prince succeeds in conquering and holding this state,
his means are always judged honorable and everywhere praised...
如果一個君王成功的征服和保衛國土,他的手段總會被判斷是光榮的。
(馬基維利的主張之七。)

...The mob is always fascinated by appearances and by the outcome of an affair;
and in the world the mob is everything;
the few find no room there when the many crowd together.
大眾(前面指的"多數人")總是著迷於一個事物的表相和結果;
而在這個世界上,大眾代表一切;當大眾聚在一起時,"少數人"便無處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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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2日 星期日

11軍官嫖3未成年女 「跑步沒體力 買春跑得快」


2009年02月23日蘋果日報
【政治中心、都會中心╱連線報導】

國軍出現軍官買春團,且竟與同一名未成年少女援交,還「呷好道相報」(台語,指有好處公告周知),因少女應接不暇,還介紹另兩少女加入,應付涵蓋海、陸、空三軍的這些軍士官。國防部軍事發言人池玉蘭昨證實,十一名涉案軍士官已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負責調查的軍官則痛罵,「叫他們跑步練體能,都說沒體力,反而買春跑得比誰都還快!」


有同情這些軍官的將領則說,年輕人本來就有衝動,況且他們根本不知道這些援交女是未成年,「做那種事也不可能要求出示身分證查驗。」一位基層軍官認為,軍人也是人,難免會有性衝動,國軍早年在營區內還設有「八三一(軍妓)」解決生理需求,「他們是花錢,又不是強迫!」只不過不幸找到未成年少女。
少尉「呷好道相報」

據透露,去年十月,一名海軍少尉軍官在部落格認識未成年少女「小真」,並進行援交,少尉對她身材、臉蛋及服務都相當滿意,到處向有同好軍校同學、學長及友人宣傳,還有人遠從基隆到台北搭高鐵,前往高雄找小真。

上月十九日,高市警方在三民區陽明汽車旅館,發現王姓男客(二十二歲,現役軍人)騎機車載一名年輕女子進旅館開房間,警方半小時後進入臨檢,發現兩人全裸蓋棉被在床上聊天,未發生性行為。

王姓男子向警方表示,在網路聊天室認識暱稱小真女網友,她提及「最近急著用錢,可以幫我嗎?」雙方談定兩千元援交。警方查出小真只十七歲,她並對警方表示,從去年暑假開始援交,每月做七、八次,一次兩千元。因男子與小真未發生性行為,案件未移送,但因他是現役軍人,於是通知憲兵隊帶回調查。

若判刑確定將除役

警方前往小真大昌路租屋處搜索,發現裡面還有四名與小真同校未成年輟學女生,其中「小蕙」、「小雅」(聊天室暱稱,均十七歲)也坦承曾援交;三女學生分別是隔代教養、單親家庭,監護人都有定期給零用錢,援交所得支付套房租金外,大多用於唱KTV、買新衣。

據透露,警方搜索小真住處、部落格及電話通聯紀錄後,發現有多起軍人曾與她通聯,將案交由軍方偵辦。國防部依通聯紀錄電話號碼將涉案二十七人約談到案,其中四人坦承有與小真等三名未成年少女援交,幾調查後確認十一人涉案,階級最高是上尉軍官,最低是士官。

國防部表示,由於他們觸犯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並非觸犯《陸海空軍刑法》及相關法律,因此交由高雄地檢署審理,軍方會以行政懲處的方式處理,如判有罪確定,將自動除役。

律師孫治平昨說:「和十七歲少女進行性交易,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可判處一年以下徒刑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至於介紹其他同仁去嫖這名少女的軍官,因媒介未成年少女賣淫,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及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而這些軍人不會被法官加重判刑。

學者怒斥:像話嗎

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教授李筱峰痛批,軍人找未成年女子援交,還「呷好道相報」,此風不可長,「這樣亂來還像話嗎?」台大社工系助理教授王雲東質疑,國軍負責國家安全,道德層次要求應更高一點,軍方不該縱容官兵援交,敗壞軍紀。

民進黨團書記長高志鵬怒斥:「國軍體能演練百般推諉,違法買春卻跑第一,將國家安全寄望在如此國軍手中,要人民如何安心!」國民黨立委張顯耀也批,國軍發生這種事太離譜了,國軍訓練、軍紀長期鬆懈已嚴重影響部隊戰力。軍方將領退役的藍委帥化民認為,軍中買春需求普遍存在,既然找未成年少女觸法,就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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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律渙散 戰力堪慮
2009年02月23日蘋果日報

陸海空三軍出現「軍官買春團」,遭立委批國軍體能演練百般推諉,違法買春卻跑第一。

違法一籮筐

國軍近年發生多起醜聞包括盜賣軍火、放高利貸及性侵案等,軍中人權促進會會長黃媽媽(陳碧娥)昨痛批,標榜「鐵的紀律」的國軍,在國軍高層為迎合政府高層而犧牲國軍的體制及基層官兵向心力,已使「鐵的紀律生鏽」,「現在的國軍根本無法打仗,更無法保護國家及人民!

二○○五年國軍陸軍第八軍團通信營副營長張守中少校,涉嫌與其他軍官合夥經營地下錢莊並提供槍枝給犯罪集團,當時檢方調查還發現,張守中還涉嫌仲介中國女子來台賣淫,當時的國防部長李傑曾下令嚴查、嚴懲。

傳將領養三個小老婆

事隔三年,又發生一名義務役士兵監守自盜步槍子彈一千一百二十發,MK2殺傷手榴彈二十五顆,其主官在案發當時還企圖掩藏事實,而延誤追回槍彈的時機。

一位與軍方有深厚淵源的人士昨更爆料,日前國軍傳出有現任將領「曾有多起不正當的男女關係」,之前還有傳聞指,一位待退將領外面有「三個外婆(指小老婆)」。該人士指出,國防部對高階主管的不當男女關係傳聞,有時會進一步查證,但有時則視為「黑函」而不予處理,「就算查證屬實也只會要求當事人報請退伍。」他抨擊,國防部對於處理男女關係根本就是因人而異,甚至還會以「不見報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掩蓋當事人的罪行。

記者王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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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照不進的地方,必生黑暗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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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蘋果專欄:三軍聯合援交(余艾苔)
2009年02月23日蘋果日報
辣蘋果專欄


國防部今年取消每年一度的「漢光」三軍聯合作戰演習,沒想到,三軍基層軍官卻聯合找同一未成年援交妹,「作戰」到床上,令人嘆為觀止。

不知是不是兩岸情勢和緩,國軍少了目標,有「不知為何而戰」的「苦悶」需要發洩,還是「食色性也」,過去一年國軍發生多起性醜聞。如果加上盜賣彈藥、放高利貸等罪行,軍中違法亂紀情況層出不窮。

馬英九日前不滿國軍體能,國防部即訂出號稱亞洲最嚴格的體能測驗標準,不過,國軍除了體能差,顯然紀律也很糟。

未見高官負責下台

二十幾名陸海空三軍軍官找同一援交妹,如果這名援交妹是中國派來的,那三軍不是早被滲透了嗎?更何況,援交妹是未成年,犯案軍官竟還「呷好逗相報(台語,有好處公告周知之意)」,顯然國軍的法律與道德教育都有待加強。

只是,過去國軍軍紀不彰,除了對當事人懲處,未曾見過哪個高官負責下台,難怪國軍官兵渙散的紀律未曾改善。國軍高層人事農曆年後才在國防部長陳肇敏主導下大改組,忙著權力競逐的國軍高層,應該出面為這起離譜的軍中醜聞道歉,甚至自請處分,別只會爭功諉過。

余艾苔

<經濟人語>:為什麼香港的大學比台灣好(葉家興)

2009年02月23日蘋果日報
經濟人語

香港科技大學在全球招收優良師生,競爭力獲得國際肯定。

在英國《泰晤士報》公布的全球200最佳學府排名中,香港有4所大學名列其中,而台灣只有台大1所。一個700萬人口、僅僅8所大學的城市,為什麼能在高等教育競爭裡,勝過2300萬人口、150多所大學的台灣?關鍵原因在於海納百川的氣度,廣聚英才的胸襟。

上周,同樣名列世界200大之一的香港城市大學到台灣宣傳招生,並與建中、北一女、台中一中等校簽約,希望未來由各校每年推薦兩名學生前往。而其他學校學生如果學測成績在70級分以上,也有機會拿到高達每年53萬元的獎學金。

打破壁壘追求卓越

除了城市大學以外,香港科技大學也到台灣招收精英學生,提供約8萬至10萬港元的高額獎學金,為什麼這兩所大學特別中意台灣學生呢?雖然與朱經武和郭位兩位校長出身台灣有關,但更重要的是他們追求卓越的目標與遠見,抓住國際化與全球化的趨勢,跨越人為的國界和制度的藩籬,在全球各地吸引最好的老師和學生加入,創造磁吸效應,形成不斷進步的良性循環。
打破壁壘,才能追求卓越。不僅在教育領域如此,在互通有無的經貿往來方面更如是。在金融海嘯衝擊,各國政府為振興本國經濟,保護主義的陰影隱隱若現之際,台灣更應該積極行動,避免在區域合作的浪潮中,成為舉世遺忘的孤兒。

馬總統在當選前,就曾提出兩岸可簽訂「綜合經濟合作協定」(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簡稱CECA),透過此框架性協定,與對岸談判比照東盟國家零關稅項目,藉此降低產業在大陸市場因為東盟加一或加三所受到的衝擊。

當然,除了降關稅、除壁壘、保障產業競爭力之外,CECA更可為兩岸經濟整合打下基礎,在一定中長期的時程內,逐步取消所有貨物貿易的關稅與非關稅壁壘、逐步達成服務貿易自由化、建立開放和競爭的投資機制,便利和促進兩岸投資、建立爭端解決機制,甚至可以透過協商,逐漸形成允許貨物之自由流通,以及採取共同之對外關稅及貿易政策,最終打造允許其他生產要素(如人員、資金、勞務、商品)自由流動之共同市場。

馬總統在電視辯論會上公開提出的主張,經由選票的見證,獲得了大多數人民的支持。負責任的政治家履行政見,是當仁不讓的義務。在全球景氣衰退、台灣經濟出現前所未見的大幅萎縮之後,加速CECA的談判步伐,已經是迫在眉睫之舉。難得可貴的是,對岸也願意拋棄意識形態成見,擱置政治爭議,把握兩岸局勢和解的契機,創造雙方均能受惠的經濟互動。

曾經執政8年的民進黨,早在十幾年前在野之時,就曾經提出大膽西進、簽訂兩岸投資保障協定等主張。然而8年執政失敗的教訓,並沒有讓他們了解真正愛台灣之道,不是在封閉與鎖國的環境裡自怨自艾,而是重新尋回我們的先祖跨越黑水溝的冒險犯難精神,穿越壁壘,積極對外尋找生路。

簽署CECA保競爭力

就像香港的大學不滿於招收香港本地的學生,他們更把觸角伸向海外,吸引最佳的老師和學生加入,以保持競爭力不墜。台灣要避免淪為國際經濟孤兒,避免人們辛勤工作的成果付諸東流,就不可自絕於國際經濟浪潮。不管在台灣或在海外打拼,人們都希望台灣在巨變的國際經濟環境中保有競爭力。而馬政府履行簽署CECA 的政見,不過是讓台灣的人民和企業更能融入亞太經濟合作機制的基本步驟而已!


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財務系副教授
葉家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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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觀點:欲除之罪 何患無辭(江春男)

2009年02月23日蘋果日報
司馬觀點

施明德發動百萬人倒扁大遊行,吳淑珍受到紅衫軍的驚嚇,急忙把錢送往海外,從而暴露了這個世紀性的大醜聞。就此而言,施明德功在黨國,值得頒發青天白日勳章。

判決理由令人開眼界

但是紅衫軍未經許可就聚集百萬群眾,包圍總統府,且對警方多次舉牌警告置之不理。主其事者已有坐牢之準備,希望透過有罪判決來凸顯現行法律的荒謬。

法官作出無罪之判決,連當事人都覺得意外。但法官的判決理由實在令人大開眼界:現場人聲吵雜,無法證明施等人當時聽到警方的解散命令。警方三次舉牌時間僅一小時,要求千餘民眾全部解散實有困難。警方在群眾才剛聚集就密集執行警告、命令解散及制止等處分,顯不符比例原則,警方的解散命令有重大瑕疵。現場人數眾多,警方舉證仍有不足,無法證明何人是首謀。群眾只高呼阿扁下台及比劃倒扁手勢,過程平和,無立即解散之急迫性。

天下圍攻雖未經許可,但他們的訴求確實引起民眾回響。警方當時充分掌握情況,遊行沒有妨害秩序的疑慮,也沒有立即之危險。這種不便是民主社會人民所能忍受的範圍。

依照上列的判決理由,以前因違反《集遊法》被判有罪的,都可申請國賠。如此案判決確定,《集遊法》無異廢除了,大家以後可以自由地走上街頭,不必受此惡法的拘束。

在扁案的審判期間,司法公信力受到嚴格考驗,這種判決必定引起「欲除之罪,何患無辭」的譏評,剛好與「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扁案形成強烈對比。

江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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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律,上級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