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不完美,要用法律制度來防止它走向墮落。
制度的不透明,會是腐敗貪污犯罪,最佳的溫床。

許一份承諾,背負一世枷鎖,以悲歌落幕,這是英雄。
扯一個彌天大謊,讓整個世界隨之起舞,自己卻冷眼旁觀,這就是梟雄。
(一世梟雄之烽火戲諸侯)

在國家出現危難之時,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為國效力,這樣的人被稱為英雄。
在金融市場混亂之際,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又撈又騙,這樣的人被稱為大師。
(金融物語總幹事黃國華)

2009年2月28日 星期六

林志昇控美案的原委

http://www.nownews.com/2009/02/27/142-2414505.htm
(2009/02/27 00:03)
(●作者蕭惟仁,雲縣四湖鄉人,義務神職人員。有個人網站http://www.taiwanvic.com/shaw.htm。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argent特區)

蕭惟仁

林志昇控美案已經在國際上引起喧然大波,在國內由於流亡政府的封鎖,雖然不是很轟動,但是總算獲得少許迴響。

有流亡政府官員,有民進黨立委,有獨派大老對林志昇控美案一知半解,大家共同的評論不但不給予肯定,反而給予負面的評價。

到底林志昇控美案是以什麼法律條例控告美國?臺灣人民之一林志昇憑什麼可以控告美國政府?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林志昇是以人權條例告美國政府,控告美國政府藐視台灣人民人權,殘忍對待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

話說二戰期間,美國在太平洋戰區打敗日本,日本放棄台灣主權,但是台灣的主權歸誰並沒有作立即處置,沒有作處置之前,臺灣的主權歸誰掌握?當然是美國,因為盟軍首領美國是主要佔領國。處置臺灣主權歸屬當然是由美國處置。

雖然美國委任蔣介石接管臺灣,但是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流亡政府並沒有取得台灣的主權。因此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在國際上永遠不被承認是一個國家。美國是臺灣的主要佔領國,

追根究底是因為臺灣國際地位未定,臺灣的國際地位什麼時候確定?這個議題是美國的責任,他對台灣的地位有絕對的責任。

已經六十年了,臺灣的議題尚未解決,美國又由於國家利益把臺灣當籌碼,跟中國交易,所以美國故意把臺灣地位模糊化,以致台灣六十年來成為國際孤兒。這就是林志昇控告美國政府的緣由。

訴訟案在華盛頓特區地方法院以政治問題駁回,但是法官宣判「臺灣人民六十年來沒有國籍」。案子雖然在底方法院雖然沒有預期的結果,但是這樣的宣判已經給原告第一階段的勝利。

林志昇繼續往高等法院上訴,本月五號在華盛頓特區流動法院進行雙方辯論,控方律師略勝一籌,被告代表美國官員面對法官的審問,答不上來。現在就等高等法院宣判,案子可能會到最高法院才會結案。

法理是站在台灣這一方的,只要美國真正尊重法律,獨立的司法將給臺灣人民公道,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勢將終結,臺灣所有政治紛爭,統獨的爭論、中國的恐嚇勢將一起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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