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出沒注意:你是我兄弟 - 警察的故事之一(熊秉元)
2009年03月04日蘋果日報
熊出沒注意
王卓鈞過去長年輪調,很珍惜與家人相處的時光。
好友張道藩曾任《蘋果日報》和《壹週刊》副總編輯,在媒體工作近30年;這位血性男兒的最愛,還是警察弟兄。他執筆的《警察故事》系列,已出版了三輯。
第一輯的內容是好幾位警界翹楚的訪談。我認為,其中最動人的故事,是現任署長王卓鈞的一段回憶。當年,他是台中的一位分局長,長子在台北誕生;他想趕回台北探視,但剛好中部地區有重要勤務;他內心焦急難熬,又不敢開口請假。晚上十點半,局長主動撥電話准他回台北,但要他第二天上班前趕回來。
他一路奔馳,滿心激動地趕回台北,在醫院裡看到母子無恙;他和牽手一直聊天,到天亮才驅車趕回台中。受訪時,他已是位高權重的台北市警察局局長;可是他說,那個晚上,是他一輩子最快樂的時光!
輪調警官思念家人
我看了這段故事,覺得很動人,就和朋友╱學生張慶裕分享。慶裕是高階警官(署長三線四,他三線三),長得虎背熊腰、英姿煥發。他聽了不以為然(對我),說這有什麼了不起;警官定期輪調,長年在外,哪一個沒有類似的經驗。他自己當年在宜蘭當分局長時,妻子在台中懷孕;接到電話即將分娩,他就興沖沖的坐了幾個小時的火車,咚咚咚趕回台中(當時還沒有高速鐵路)。結果,他衝到醫院,太太又決定不生了!他就咚咚咚的坐車回宜蘭,心裡五味雜陳。據他說,真正把兒子抱在懷裡之前,他已經在宜蘭台中間折騰了兩三次。
警察大學的畢業生,都希望有一天能當上縣市警察局長,成為「局長俱樂部」的一員。張慶裕一路表現傑出,很年輕時就出任局長。我第一次教慶裕時,他已是警政署的重要主管,走路帶風。有一次在他的房裡喝茶聊天,向他借一號;進了他臥室裡的廁所一看,發現馬桶水箱上竟有一本我的書《大家都站著》;而且,書裡色筆畫了很多重點,還有心得批註。以小見大,他能功業彪炳、盛氣凌人,顯然有以致之!
十餘年前開始,我因緣際會教了許多警察大學畢業的警官;無論期別高低,我可以說:沒有碰過一個我不欣賞或不喜歡的!剛開始時,覺得很驚異:他們怎麼素質這麼整齊,這麼優秀;學習能力強、有韌性、態度又好。後來,慢慢有所體會,社會現象不是憑空出現,而是相關條件支持。
一般文學校的畢業生,如果進入政府部門,要幹好幾年的公務員,才可能當上一個小主管;而且,處理的多半是起承轉合的公文。可是,武學校(軍校或警大)的畢業生,一開始就是擔任主管,立刻面臨領導統御的考驗。而且,警大的畢業生,面臨的往往是三教九流、流氓地痞等各式人等;小偷強盜、作姦犯科的人,通常都機伶聰敏。因此,他們一路走來,必須在實戰經驗裡過關斬將。
和其他政府機關相比,警察體系相對封閉。但是,這也意味著,同儕之間,大家都認識;誰有幾分幾兩,彼此也心知肚明。(張慶裕的說法是:誰的肚子上有幾根毛,大家都清楚!)而且,陞遷起伏,不容易逆料;學弟成為自己長官的事,所在多有──王卓鈞是張慶裕的學弟!
搶付錢被誤認打劫
警官們之間,有同學間的援助,有學長學弟間的倫理,又有考績陞遷的競爭。因此,和其他機關相比,警官們陣容堅強、訓練有素、能踢能打。用美不勝收來形容,我覺得一點都不為過!和這些朋友╱學生們相處,有諸多趣事。有次和雄壯英挺的三位英雄英雌們一起午餐,付帳時搶來搶去;最後我說,不要搶了,老師付錢。餐後上計程車,我坐前面。後座傳來一句:「老師,這個我們就不要搶好了(計程車費)!」我說:「好,這個不搶!」轉頭一看,司機正以驚懼恐慌的眼神看著我!
當然,除了這個故事之外,還有許多同樣有戲劇性的故事……。
作者為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中國科技大學講座教授、鹿港鎮顧問
熊秉元
-------------------------------
又跨領域講起故事來了
真佩服這位大師..........
從台灣國防買保險說
接著是落魄施明德的遊戲政治自得其樂論
到高階警官的讚美文順便置入性行銷自己的書。
完全跳離開其本人的專業領域
更令我不解的是<你是我兄弟 - 警察的故事之一>的文章價值何在?
說明警官的心酸無奈?
讚美警官的任道重遠?
欣賞所教學生的權力?
但我實在不能明白當發現自己著作的書籍被學生放在廁所閱讀時的心情,
那應該是很糟吧?
通常是雜誌漫畫報紙之類的才會帶進廁所看,不是嗎?
有人會在廁所讀書畫重點寫心得評語嗎?
我想那應該是做給熊老師看的權謀。
再者,警界也不是外人所想的那樣。
局外人總是帶著錯誤的認知跟偏見。
筆者曾有機會待過警界一陣子,
瞭解到裡面自成一界,有它的官場文化跟生態。
大家都會做表面功夫,因為地小人多,
閒言閒語就在泡茶水的地方或是輪班值勤時傳開。
我想有一句話可以說明:人前手牽手,背後下毒手。
警界也有它黑暗的一面,任何地方也是,只要是陽光照不到的地方。
相較之下,軍官更有其辛酸難熬的地方。(向軍人致敬。)
這篇文章也正如同官場上的拍馬屁文化一樣,
大家互相讚美,反正花花轎子人人抬。
說好話的人總帶有愛好親近結交的意味。
說壞話的人就會被其他人給孤立疏遠開。
話說回來,這篇文章的讚美詞語用的還真多。(有價值嗎?有!拍馬屁!)
蘋果日報用這樣的文章,
個人感覺是作者的名氣蓋過文章的實質價值。
變得不刊登也不行了。
悲矣。
-----------------
同樣是蘋果日報論壇的文章
我轉載一篇同天刊出的論述
談談瑞典的故事(楊茹惠)
2009年03月04日蘋果日報
論壇
金融海嘯延燒至今以來,新聞報導不時充斥著英美政府紓困、注資銀行的消息。英美多家大型銀行,目前已轉變成一種介於國有、私營間,奇特弔詭的綜合體。這種綜合體,既是引頸期待更多紓困金援的虧損銀行,也是代表全民納稅人的國有機構,內部本身有來自不同利益觀點的矛盾衝突。
而BOA美國銀行因併購美林產生的巨額虧損,至今已陸續獲得政府450億美元的紓困金,政府因此持有的股權比例卻未公佈。2008年底,美國政府兩次大筆注資花旗銀行共450億美元,紓困金額高於當時市值,卻以海嘯前的每股高價計算,政府只佔7.8%股權;近日,又宣佈將再度注資金援,未來將成為擁有25~40%花旗股權的第一大股東。而RBS蘇格蘭皇家銀行70% 已為英國國有。
銀行承擔股價損失
鑑古知今,讓我們回顧1990年代初期的瑞典。當時,瑞典也遭逢金融風暴,銀行面臨全面國有化。但關鍵性的差異在於:銀行須依據當時市場,減低資本帳面價值,反映虧損,承擔股價上的重創損失,爾後,政府才開始進行注資國有。這是瑞典政府,對銀行提供任何紓困金援的先決條件。反觀近期英美紓困案,政府並沒有提出如此要求,只一味提高公共負債來填補銀行的巨額損失。英美紓困案作法,卻相近於1990年代已證明失敗的日本政策。
而瑞典模式,因銀行資本重估減值,原先的股權嚴重被稀釋,在既得利益者當道的美國,也難怪執行起來舉步維艱、阻礙重重。
瑞典模式的另一大特色,便是在國有化後,將所謂的「問題資產」從各銀行中分出,再將它們集中成一個大型的「問題銀行」,讓除去不良資產的優質銀行迅速恢復活力。花旗銀行在今年1月宣佈一分為二,花旗公司Citicorp和花旗控股Citi Holdings,單一集團規模不同,但原則雷同。
這次金融危機,多數問題資產出自衍生性金融商品。國有化的另一大好處,是能在技術上重整問題資產。假設一項衍生商品的交易案,造成一方巨額虧損。買賣雙方原屬不同銀行,但銀行國有化後,政府成為單一股東,此時相當多的衍生商品交易案將有機會終止,甚至取消。
歐美銀行問題重重,國有化無可避免。金融產業需要政府積極主導,進行系統性大規模重整,而非消極被動,等候下一個問題銀行請求紓困。銀行最大的資產在於聲譽,成就銀行的是群眾對於它的信任,但水可載舟,亦可覆舟,這次金融海嘯證明如此。國有化有助於重建市場對金融產業的信心,加速平息金融海嘯所帶來的傷痛與不信任。
我並非對國有化抱持一面倒的態度。銀行國有化是中短期解決之道,長期而言,金融機構仍須回歸私營,以確保最佳競爭力和效率。過長時期的國有化,將導致銀行結構僵化。我們借鏡德國:德國堪稱歐洲國家中,銀行數目比例最為嚴重過剩的國家,毫無競爭力的產業結構,消蝕利潤,損失的是全體納稅人。
英美銀行體系,與德國相反,過度集中在少數大型銀行手中。這現象加深系統性風險的威脅,一個錯誤,便足以引起區域性、甚至全球性的骨牌效應。國有重整後的再度私有,不應繼續維持如此集中的產業架構,應朝業務、功能充分分工的合理規模發展。
當系統性風暴出現,單一力量不足以有效遏止,政府的介入、主導、重整是最強而有力的力量。非常時期,政府扮演保障多數人利益,穩定大局的關鍵角色。
成功切割問題資產
1990年代的瑞典金融風暴,規模雖不及這波金融海嘯,但瑞典政府及時扮演關鍵角色,首先要求銀行減資反映虧損,注資保障存戶,並成功將問題資產切割,全面重整銀行業,最後,再次出讓股權,完成私有化。他們走過的歷程,曾面臨的割捨抉擇,不該因規模不及當今,而被輕視忽略。他們的故事,確有我們值得借鏡之處。
作者為劍橋大學經濟學博士、比爾-梅琳達.蓋茨基金會學者
楊茹惠
--------------
讀者能從中發現這兩篇的差異嗎?
主題都是<OO的故事>
且兩人都是經濟學領域的背景,博士學位。
但是涉入的領域跟深度相差甚大
一個講是當今國際重大事件,並深入剖析提供借鏡參考的文章。
一個是自身故事閒談,讚美警官能力優異、工作辛勞的小品文。
但同樣都領4000元的稿費。
我相信兩人寫上述的文章時所付出的心力精神是有差異的。
---------------
個人較欣賞楊茹惠所論述的文章
1. 專業談專業
2. 文章有價值
---------------
最後,必須說明的是
-能力越大,責任越重-
當你的一篇論述可以影響很多人的時候
你更應該去思考和用心在你的文章評論上
不僅能造福社會全體亦也提高自身的聲望
這才是學者刊登文章在報紙的意義所在。
人微言輕,筆者呢喃。
---------------
最近看到有人也有寫出關於熊大師的評論
轉載分享
李鈞震 2009政治新聞 讀書會
http://earthk2008.blogspot.com/search/label/
%E7%86%8A%E7%A7%89%E5%85%83%E5%95%9F%E8%BF%AA
2009年2月11日 星期三
小評NCC小風波
熊秉元啟迪1
首先,陳水扁的弊案,由蔡守訓法官審理;邱毅旁徵博引,論證蔡守訓是陳水扁所提拔,立場必然偏頗,判決必然不符社會大眾的期望。可是,無論蔡守訓的立場背景如何,陳水扁涉及的弊案,金額和罪名都很可觀,必然會經過三審才定讞。因此,即使蔡守訓有心護航,二三審的法官難道也依然偏頗嗎?何況,海內外有多少人關注官司的進展,法學界又有多少人正以放大鏡檢視法院的一舉一動。
邱毅的批評,不僅反映他對司法體系信心不足(一朝被蛇咬的心理,也令人同情),而且犯了未審先判的謬誤;不僅有損個人摘奸發伏的初衷,更傷害司法體系超然行使職權的機會。
其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 Commission, NCC)成立時,立法院的多數是國民黨,而行政院是由民進黨執政。因此,雖然法案通過,行政院和總統府卻都拒絕提名委員。行政院長蘇貞昌聲請釋憲,認定NCC違憲。然後,大法官會議(果然)決議,NCC違憲。這麼一來,第一屆NCC委員會的公信力和正當性,想當然耳立刻大打折扣。這個重要的委員會,在還沒有發揮功能大展身手之前,就被「程序問題」綁住手腳。
國民黨重新執政之後,口口聲聲要尊重體制,不踰越法治。然而,西諺云:「行為比話語更大聲!」然而,NCC第二屆委員會通過的第一個法案「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在公開宣佈的記者會上,主委竟然缺席;而且,事後表示將發表萬言書,表達不同意其他六位委員的立場。NCC不是首長制,而是委員制,重要議案由委員會議決。
在事前擬訂草案時,主委有充分的時間,以委員的身份說服其他委員;一旦議決通過,主委自然要放下個人的意見,支持委員會的決議。並且,對外以主委的身份,宣揚NCC的立場。結果是,好端端一個重新開始的契機,變成大家都是輸家的局面:主委、其他委員、NCC、業者、社會大眾,有誰是贏家呢?
孔子(外國人)曾說:「爾愛其羊,我愛其禮!」犧牲幾頭羊事小,維持禮儀體制重要。羊是實質,禮是程序。典章制度所發揮的作用是實質,但是必須透過程序來展現。對程序不尊重,就不容易、甚至不可能享受實質的好處。也就是,沒有程序正義,就不可能有實質正義。NCC,最好不要變成「國家諧星委員會」(National Comedian Commission)的簡稱!
【台灣大學經濟系暨研究所教授 熊秉元 蘋果2.11.2009摘要】
李鈞震:
1、邱毅質疑司法官的動作,是對的。司法官也是公務員,是公僕,理當接受人民與民代的監督、質疑。況且台灣司法官的知識水準與人權素養,60年來,一直非常差,沒有理由要人民信任她們。
2、人民不斷的質疑司法官,他們才不會驕傲,才會謙卑,才會因此好學不倦,這才是人民需要的。人民信任司法官的結果,他們就會驕傲、顢頇、擺爛、不好學、貪圖名利、變成獨裁者。
3、公務員,不斷地接受百姓的質疑,這就是民主政治的「程序正義」的實現。當然,邱毅本人也是人民的公僕,他也是權貴,也要接受人民的監督、批判與不信任。
4、沒有接受學生批判、質疑、不信任的大學教授,絕大部分會變成庸才,無法成為國際級大師。
5、程序問題的重點,不是法制,而是學術與理性。台灣的羈押法,不符合國際學術的嚴謹要求,也不符合理性邏輯判斷,因此是惡法,百姓有權選擇不服從惡法。「禮」的實質面,不是法條,而是符合國際學術的嚴謹要求,符合理性邏輯的判斷。
6、「羊是實質,禮是程序」?錯了!羊是形式,「儀式」要能對大眾教育達成在精神上約束人的情緒、慾望,保持謙卑心態,才是實質,才是禮的目的。形式重不重要?關係到大眾的價值觀與看法。
7、「一旦議決通過,主委自然要放下個人的意見,支持委員會的決議。」這是形式問題,法案內容能不能經得起學術的嚴謹要求?符合理性邏輯的判斷?能說服大眾的價值觀?如果都不能,委員會就是一群獨裁者,必須接受社會批判。
8、知識水準不足的人,對於法治,只能心有餘而力不足,他們不可能有任何執行的能力。對於幼稚園小朋友,不能過分期望,只能圈養。
9、馬團隊的成員,多數沒有國際學術地位,沒有白手起家的奮鬥經驗,沒有參與過民主人權活動,沒有對抗獨裁統治的歷練,沒有五育均衡的生活習慣,因此心智都相當的幼稚,當然不可能有執行力。
10、國家與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1服務百姓、2維護人權、3維護社會公平正義、4提升百姓的知識水準,所有法律制度的目的也是為此。所以,任何法律只要違反《世界人權宣言》,百姓都應該直接推翻;任何憲法與法律,只要違反人民自決、公民投票,就沒有存在的價值。
11、邱毅,是立法委員,他當然要為立法院立法效率低落負責任,也要為立法院沒有通過陽光法案負責任;邱毅大部分的時間,應該監督行政院,而不是卸任總統,所以他也瀆職;邱毅應該要求政府在各級學校傳播、教育《世界人權宣言》,他也沒做到,顯然不注重人權,甚至侵害人權,這也是一種瀆職;邱毅沒有監督國立大學的教授去寫國際學術論文,以致國家教育經費浪費,這當然也是瀆職;邱毅,沒有法學素養,許多的談話傳播不正確的法律觀念,汙染社會大眾的心智,促進社會大眾的盲目無知,這當然是非常嚴重的名嘴的罪孽。
12、任何人在大眾媒體上發表言論,都應該符合學術要求與理性邏輯,如果沒有,就非常地容易傳播愚蠢、有害的資訊,誤導社會大眾,阻礙社會進步,這當然是非常大的罪業。
13、全世界任何民主國家的權威傳播學、新聞學教科書,都指明一點,政府不應該成立任何機構來監管新聞媒體,這絕對是侵犯新聞自由與人權的舉動。新聞媒體代表人民,它只能自律,國家是被人民監督的對象,沒有資格監督百姓與媒體。所以,NCC所新修訂的法律,是完全違背新聞學專業,違背新聞學的學術。
14、工商社會,大家都很忙,學者要講自己專業的領域的東西,講自己不專業的東西,不但錯誤百出,也浪費大家的時間,也造成社會成本的提高,是非常不經濟的事情。
【何光明 自由2.11.2009摘要】
李慶安雙重國籍案,統派媒體談話節目終於不得不碰,但最高策略是退而求其次:只談道德瑕疵的確認,來避免法律責任。台灣,有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就是喜歡特別強調道德,突兀到令人產生錯覺,好像越民主越強調道德。但,真正的民主先進國家,不是不強調道德,而是「不必強調」。
專制國家,喜歡強調道德,因專制本質上是人治重於法治,所以必須美化神化政治人物,強調「聖君」、「聖人」、「清廉」、「愛民」等道德形象,人民被教育與媒體洗腦之後,就會「我相信」政治人物了。民主國家,本質上是法治重於人治,所以不必美化神化政治人物,不必強調道德形象,人民不相信政治人物,是非常正常的。
所以,民主就是「我不相信」:「我不相信」權力永遠不會腐化,所以有任期制的設計;「我不相信」政治人物不會專制,所以必須制衡(有國會、有反對黨、有司法獨立的設計);「我不相信」政治人物不會貪污,所以有陽光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的制定;「我不相信」政治人物不會賣國,所以有外患罪刑法的制定。
以上述標準而言,台灣是一個正常國家嗎?台灣是一個民主國家嗎?台灣是一個法治國家嗎?(作者為股市投資人)
------------------
人性的不完美,要用法律制度來防止它走向墮落。
制度的不透明,會是腐敗貪污犯罪,最佳的溫床。
許一份承諾,背負一世枷鎖,以悲歌落幕,這是英雄。
扯一個彌天大謊,讓整個世界隨之起舞,自己卻冷眼旁觀,這就是梟雄。
(一世梟雄之烽火戲諸侯)
在國家出現危難之時,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為國效力,這樣的人被稱為英雄。
在金融市場混亂之際,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又撈又騙,這樣的人被稱為大師。
(金融物語總幹事黃國華)
制度的不透明,會是腐敗貪污犯罪,最佳的溫床。
許一份承諾,背負一世枷鎖,以悲歌落幕,這是英雄。
扯一個彌天大謊,讓整個世界隨之起舞,自己卻冷眼旁觀,這就是梟雄。
(一世梟雄之烽火戲諸侯)
在國家出現危難之時,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為國效力,這樣的人被稱為英雄。
在金融市場混亂之際,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又撈又騙,這樣的人被稱為大師。
(金融物語總幹事黃國華)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