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發展很有趣也很值得討論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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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09/3/2
《曹長青專欄》如果馬英九是同性戀
在扁案中爆出的「曖昧光碟」,再次引起人們對馬英九是不是同性戀的議論。雖然性傾向是個人隱私,但馬英九在競選總統時展示給選民的,是一位有異性妻子和正常婚姻的好丈夫形象,這點當然是他贏得選票的一個原因。如他是同性戀,並有婚外同性關係,顯然就是耍弄了選民。當年美國總統柯林頓對婚外情隱瞞撒謊,差點因「偽證罪」而遭國會彈劾。如果馬英九是同性戀(就是假婚姻),再搞婚外性,則屬多重欺騙。所以選民有權利知道事實真相。
對同性戀問題,我十多年前在紐約《世界日報》發表過上萬字的專題報導;而且為了這個報導做了很多「家庭作業」,讀了中國研究同性戀的專家李銀河、王小波、方剛等寫的專著,也在紐約採訪過許多同性戀者。我採訪過的男同性戀者,全部都是小時候被年長的男人引誘而改變了性傾向;而長得眉清目秀、性格柔弱的男孩,更是被垂青、俘虜的目標。佛洛伊德認為,同性戀不是生理疾病,而是「性角色認同的倒錯」。很多男同性戀者的心理比較女性化,在外型上,也很注重健美,喜好運動、健身。有研究報告說,男同性戀者注重健身的比率,遠多於異性戀者。
馬英九一直被同性戀的傳聞籠罩,與他英俊小生的外型、柔腔柔調的講話,以及喜好健身等行為特點都不無關係。尤其是媒體報導說,他很著迷李安拍的同性戀電影《斷背山》,這也增加了人們的想像力。《聯合報》曾報導,馬英九在紐約和李安見面時,對影片中男同性戀主角傑克的回眸一笑「很著迷」,不斷問李安怎麼拍的。當時記者問馬英九是不是對傑克心動,他也坦誠回答,「我啊?會啊!會啊!」並說,每個人在人生中都有段愛的故事,「不一定是異性的」,但「這感覺可能跟著他一輩子」。這難免讓人猜測,他是不是在說自己心中的感覺呢?
一般異性戀者看《斷背山》,可能會對他們被迫過隱人生活有「同情」,但卻不會對同性戀者產生「深情」。更不會對同性戀者的「回眸一笑」產生情感的「著迷」。像美國電影《Crying Game》中,當那名異性戀者發現他愛戀的人是同性時,他跑到浴室嘔吐,這才是一般異性戀者的反應。
「曖昧光碟」事件,再次引起人們關注馬英九性傾向的誠實問題。當然,並不是同性戀者就不可以做總統,國際上也有同性戀者當選公職的例子;但選民並不接受隱瞞同性戀身分,尤其是以家庭婚姻做掩護。像美國新澤西州長麥格瑞維,雖有妻子家庭,但被揭出是同性戀者(和男助理有性關係),結果因欺騙公眾這個醜聞而被迫辭職。今天台灣選民對馬英九是否同性戀的追究,基點也在於他是否欺騙公眾。
曖昧光碟曝光後,馬英九一直沉默。後來在媒體追問下,只是說光碟事件「完全是子虛烏有、空穴來風」。但否定光碟事件,不等於說自己是異性戀。馬英九以愛惜羽毛的不沾鍋形象著稱,遇到如此轟動的「傳聞」,如果純屬「空穴來風」,似早就會高調地嚴正駁斥。但直到媒體炒翻天了,還用這個問題「很無聊」作答,顯然無法解除人們心裡的問號。
馬英九如果真的心裡坦蕩,就應該用公開、嚴肅的方式,理直氣壯地告訴世人,雖然他維護同性戀者的權益,他本人不是同性戀,也從未有過同性戀行為。而以現在這種搪塞方式、不直接回答,人們的疑問自然一直不會消失,媒體也有挖掘和調查的責任。
(作者曹長青為獨立評論員,http://caochangq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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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09/3/3
總統可以同性戀 不能鎖國
◎ 吳鎮宇
馬總統性向風波,源頭來自陳前總統在庭訊時,針對特偵組檢察官某某是否有逾越其職權進而干涉政治的發言。惟觀其回響,聞者卻是置放過多心力於追究馬總統的性向是啥。更甚者,竟有論者出現馬總統若不清楚交代他自己的性向,那這就是一個相當嚴肅的「誠信」問題。
質言之,我國規範總統競選的法制,並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明文要求參與競選總統者須在登記參選前,務必得註明甚或經醫學鑑定他或她自己在個人感情世界與性行為生活上屬於哪一類別。
準此,他或她喜歡誰、戀著誰,平時喜好怎樣的性行為模式,這些那些,只要不違反我國諸多法規中對侵害特定法益或權利的保障,說穿了,統統都只是他或她個人應受我國法制予保護的個人隱私。如果把揶揄一個人發自他或她自己自由意志的愛戀當成天下第一等事,那還真是無聊且無趣。當前我國政經社會問題值得關切者實甚矣,與其糾結在旁人閨房畫眉或斷袖之瑣碎,不如聚焦在司法與政治間的相牽連,及那使人憂慮的ECFA。
請讓每個人都能自由地去愛他或她所選擇的人,因為擁有這樣的選擇自由,也正是我們所以能向馬政府要求,絕不許未經民主參與、審議、公民投票,就私自決定台灣未來只能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捍衛一種能自己作主的選擇自由,不只限於愛戀也及於國家發展,而這正是民主國家台灣的價值之所在。(作者為文化大學法學碩士)
就算馬英九是同性戀!
◎ 張宏誠
昨天貴報專欄「如果馬英九是同性戀」一文,本人以為,該事件人民所應關注者,並非馬英九先生對其性傾向是否誠實之問題,而是馬先生在「性行為」之光碟有無存在之問題上,是否應予以正面回應。
性傾向是每一個人對其「自我」是否願意誠實面對的專屬決定,不應由他人決定其是否應誠實以對,更不應以任何目的,由外界強迫揭露其性傾向。該文通篇以政治人物之「誠信」立論,然文末卻稱「否定光碟事件,不等於說自己是異性戀」,圖窮匕現,其舞劍者,仍是:馬英九到底是不是同性戀!
至所引美國紐澤西州長辭職一例,並非因其同性戀身分之故,而是其性行為之不當;換言之,選民並不因其同性戀身分即可要求其去職,而是其「否認」所為婚外性行為,有違其作為「政治人物」的政治操守,與該州刑事法律無涉,更與其性傾向無關。是以就算馬英九是同性戀,我們又有什麼立場要求馬英九應該「出櫃」,又有什麼理由要求馬英九應該辭職下台?就算馬英九是同性戀!
(作者為法學博士候選人,全文請見http://narzissmus.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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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馬英九是我的巧克力(甯應斌)
2009年03月02日蘋果日報
論壇
馬英九總統日前駁斥他和美籍藝人巧克力的親密光碟傳聞,說是「子虛烏有,空穴來風」。其實這八卦涉及的不只是真假的問題,也揭露了社會文化的成見。若沒有這些成見,也就不會有八卦的存在,所以我們不必執著事件真假,反而要藉此來破除成見。讓我們做個思想實驗。
應破除性取向成見
假如馬英九與巧克力的事件為真,那麼人們該怎樣思考總統與同性戀的關係?首先,我們應像美國人自豪選出了黑人總統一樣,也自豪選出了同性戀或雙性戀總統;若缺乏這種自豪,表示我們的成見還沒破除,就像少數美國人還沒破除對有色人種的歧視一樣可恥。台灣人民若能自豪有個同性戀總統,也會讓國際對台灣人民的素質刮目相看、讚佩欽羨,奠定台灣人道德氣度與多元文化的正面形象。
再說,由於馬英九向來被認為在道德人格與操守上十分嚴謹,故而若此事件為真,就更破除了同性戀不道德的成見。其實一個人的性取向或偏好對象,也就是此人的性幻想內容,不論是同性、SM、公仔、怪獸、A片等,都屬於心靈私密的超現實想像,無關道德意志,也和適任公職、教職或聖職無關。即使把幻想付諸實行,只要不侵犯別人,也無關道德操守。
可是,如果馬英九與巧克力事件為真,那麼馬英九是否對不起周美青?其實這是他們小倆口的家務私事。每對配偶的情慾狀態不同,不可能都用同一公式套用,只要雙方都同意或諒解,每個家庭自有其安排,社會應學習尊重不同家庭或配偶的差異。外遇並不等同錯誤,配偶同意的外遇更不能說是錯,且與外人根本無關。有些雙性戀者得到配偶的體諒,可以外遇發展同性的性愛關係,這種體諒的情懷與氣度值得讚揚,這種家庭的智慧安排也值得肯定。
如果馬英九是男同性戀,卻因種種原因而進入異性戀婚姻,那麼是否應該加以譴責呢?目前同性戀婚姻不合法,又有各種壓力迫人結婚成家,應該有不少同性戀因此而進入異性戀婚姻。這些人未必心存欺騙,有些是出於孝順與家庭和諧而犧牲自我,有些是抱著決心來適應異性戀婚姻生活,還有一些是為了小孩而繼續維繫婚姻。這些都是情有可原的。
無性夫妻所在多有
更何況,天下無數異性戀男女也都抱持類似動機與原因而結婚,並未遭受非議。同性戀與異性戀結合的家庭,或許是無性夫妻,缺乏愛情火花,但是這也是不少異性戀家庭的現狀。總之,這類家庭也有可能是堪稱完滿的,是多元家庭的一種。
看來,站在破除成見的立場,我們反倒希望馬英九與巧克力是真的。
作者為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教授
甯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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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跟TVBS2100等政論節目的名嘴用道德來譴責造謠是非的謝長廷跟其他人。
但卻不見他們用相同的道德標準來檢討眾多搬弄是非的新聞攻擊... ...
道德?用來要求別人、攻擊敵人、朔造自身正義形象的好工具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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