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3月07日蘋果日報
論壇
有些立委鑒於近來我國央行連續調降重貼現率已低到1.25%,銀行存款利率也已低到不行,而雙卡的發卡銀行卻一直沒有調降循環利率,憤而提出《民法》第 205條的修正案,打算把現行最高利率由20%降到12%~15%。
對此,我們都肯定立委諸公的用心良苦,目的都是為了減輕人民的負擔、保護經濟的弱勢。但是修法的結果恐怕會適得其反,反而讓更多信用不好的人走向地下錢莊、把急需借錢的經濟弱勢推入火坑。為什麼呢?主要有以下理由:
1.信用不夠好的借不到錢:假設銀行可承受的利率水準是16%左右,若《民法》強制規定放款利率不能超過15%,則銀行在風險及資金成本的考量之下,就會乾脆不做這些信用不盡理想的客戶生意,致信用評等在15%~20%間的人反而從銀行借不到錢。
2.助長地下金融:根據台北市警察局的資料顯示,高利貸以及債務催收公司暴力討債案件從民國94年的66件,飆升到去年底的137件。3年間增加了兩倍。這表示越來越多人無法從銀行借到錢,只好轉向地下錢莊借錢。
如果立法者調降利率上限,將迫使更多、更多有短期、小量資金需求的客戶,流入民間借貸體系,甚至地下錢莊,多年來政府消弭地下金融的努力將白費。
3.造成更多社會問題和家庭悲劇:如果真的調降利率,得利者只有地下錢莊。地下錢莊利息多少?根據央行的資料,2005年的民間貸放利率為 31.8%,2009年1月份達到34%,利率並沒有隨央行降息而下降,反而持續攀高。可預見的,只要景氣沒有好轉,失業人數繼續增加、民間借貸利率還會再升高,向地下錢莊借錢的人會越來越多。一旦借款人還不出高利貸,討債公司就會立刻上門,發生借款人以及其家人被打、被揍、被逼自殺等情事。
利率上限調降有害經濟
4.得少失多:調降之後,對於信用好的人省不了多少錢,但是卻讓銀行對信用不好的人關起了門。以借10萬元20%的循環利率計算:30天的利息為1644元,下修為15%之後則為1233元,一個月的利息差為411元。這個數字對於持卡人而言,差別並不大。相對於地下金融10萬元借一天,利息大約270元,一個月就要8100元,到底立委要讓需要錢的民眾一個月負擔1644元還是8100元的利息?
5.有害經濟發展:另一個要考慮的問題是,到底把利率上限由20%降到15%,這件事對整體經濟發展是好還是不好?以日本為例,日本才剛要調降貸金業法中融資業務的利率上限(從29%下修到20%,該法要到明年6月才實施),今年2月份就發生日本最大的融資公司SOKO集團,因支撐不住而破產。
其所以如此,利率快速下降,壞帳金額因經濟不景氣而急速升高,加上預期心理,終致SOKO破產。從本例可知日本政府原是要保護經濟弱勢才降低借款利率,然而,還沒實施就已發生這些金融公司因融資困難而破產,影響所及除了這筆帳要由日本人民埋單之外,又製造了一大堆的失業人口,日本經濟更形惡化。
作者為德國柏林自由大學政治學博士
劉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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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道德者以為他們是在做好事,但反而是製造更多社會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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