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不完美,要用法律制度來防止它走向墮落。
制度的不透明,會是腐敗貪污犯罪,最佳的溫床。

許一份承諾,背負一世枷鎖,以悲歌落幕,這是英雄。
扯一個彌天大謊,讓整個世界隨之起舞,自己卻冷眼旁觀,這就是梟雄。
(一世梟雄之烽火戲諸侯)

在國家出現危難之時,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為國效力,這樣的人被稱為英雄。
在金融市場混亂之際,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又撈又騙,這樣的人被稱為大師。
(金融物語總幹事黃國華)

2009年3月13日 星期五

(新聞評論)兩百名台灣女子在日被逼賣淫REVISED

http://news.sina.com 2009年03月12日 17:51 新華網

  台灣酒店小姐KIKI,去年無力償還高利貸,從新宿的星座館大樓跳樓自殺身亡。

  據台灣媒體報導,日警近日破獲台灣人暴力討債集團,該集團竟鎖定賺辛苦錢的台灣酒店女子放款,借50萬日元一個月利息要25萬日元,以扣押護照、拘、恐嚇等手段暴力討債,超過200名受害者清一色為台灣女性。

  台灣《蘋果日報》赴日調查,發現有女子遭強押送往日本鄉下賣淫還債,更有台灣女子不堪凌辱,去年6月跳樓自殺身亡。日本東京警視廳警方形容此集團「手段粗暴」,更封該集團為史上最大台灣暴力討債集團。

  借50萬月息高達25萬

  日本東京警視廳警方透露,警方已搜出超過125本護照及500張借條,估計不法所得超過3億日元,昨(11日)依違反《貸金業法》逮捕,明將移送檢察廳。

  日警透露,謝姓兄弟約十年前赴日,謝昌民與大他17歲的山田鳳麗結婚,吸收台灣及大陸小弟在日放款。台媒日前接獲在日台灣女子投訴,指謝氏兄弟專門欺壓同鄉女性,更將欠債女子強押到鄉下賣淫還債。台媒記者上週至東京,找到由日本警方保護的李姓被害女子(48歲),她心有餘悸說:「他們真的很恐怖!」

  李女說,她20多年前到日本開酒店當媽媽桑,後來嫁給日本人生下一女,因日語不流利,時常在台灣人開的賭場打牌消遣。4年前同為台灣人的游姓媽媽桑向地下錢莊借錢,用她做保證人,結果原本150萬日元的借款,其中50萬日元月息高達25萬日元,一年內利滾利竟暴漲到1600萬日元。

  若不還錢「綁你女兒」

  李女說,她心軟當了幾次保證人,幾個地下錢莊竟全找她要錢,每週得還150萬日元,幾年來已付上億日元;她花盡積蓄,忙調頭寸,不敢讓家人知道,但謝姓嫌犯趁她在賭場訴苦,竟假意借700萬日元幫她暫度難關,未料卻是更殘暴的高利貸,她因未接要債電話,謝姓嫌犯就放話:「再找不到人,要綁你女兒!」更被當街強拉上車,幸好她趁機報警獲釋,「不然就被送到鄉下賣淫了!」

  李女更說,去年6月,花名KIKI(30歲)的台灣酒店小姐遭逼債,從新宿區役所(即區公所)對面大樓六樓跳樓身亡,但僅以自殺結案,更有不敢出面的被害人,被押到日本鄉下強迫賣淫還債,「那是把人關起來賣(淫),但利滾利,那些債一輩子都還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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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報導在台灣我只有看到蘋果日報有刊登,
然後就被大陸網路新聞大量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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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我就有聽說類似的故事。
大意是仲介們介紹女子前往日本打工賺錢
然後待她們到日本時就扣留護照強行拘留
控制逼迫她們賣淫,手段常見的有
一、先給予強暴或輪姦,摧毀其精神意志
二、不給予衣物著穿,限制她們逃跑的可能
三、毒品施打,使其成癮喪失自主能力
四、安排合夥的媽媽桑進行遊說跟勸說開導

這類型的是屬於暴力逼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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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聽到的時候,覺得這世界很殘忍很邪惡很黑暗
怎會有人能這樣對待他人,將人陷於痛苦之中
只為了賺取這非法的暴利。

後來,才慢慢發現到社會運行的法則:
"殺頭生意有人問,賠錢工作沒人做"
利益驅使了惡人,慾望引誘了嫖客上門。
賣淫是低成本,高報酬的行業,吸引黑幫涉入。
但從事交易的女子要如何尋聘?
也就產生上面的作法,暴力逼迫。

這樣的行為,這世界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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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現象引發出一個問題:
"性交易是否能合法化,成為一種可管理經營的事業?"
因為現況中,有許多人靠此維生,但所受的待遇極差生活也沒有保障。
較為開放的國家是有這樣做的,像是荷蘭。
看起來成效似乎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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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ig5.cri.cn/gate/big5/gb.cri.cn/3321/2005/10/21/421@748557.htm
徘徊在荷蘭的紅燈區
編輯:李豐


那天我和荷蘭的朋友去阿姆斯特丹的紅燈區,荷蘭朋友說,許多外國人到荷蘭來,都要來紅燈區,特別是中國大陸來的人大多出於好奇心,想看看紅燈區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荷蘭的紅燈區在全世界都很有名,其實基本上沒有荷蘭本地人光顧,大多是亞洲人和非洲人喜歡光顧。在亮著紅燈的大玻璃櫥窗內,站著膚色各異的妓女,大多穿著三點式的「衣服 」,也有一些穿著超短裙。

大概見我們是女性,那些妓女的臉上似乎寫上了「走開」二字,神情很是嚴肅。因為紅燈區並不是一條街而是由許多街組成,走著走著,我們看見一位在櫥窗裡搔首弄姿的妓女,荷蘭朋友說:「你看,她在挑逗過往的行人。」果真不出荷蘭朋友所料,幾位黑人圍上前去,其中一位黑人說:「30個盾。」那個妓女說:「50個盾。」幾個嫌價格高的黑人就開始起鬨……同意出50個盾的黑人便走了進去。

我們繼續沿著那條街向前走,忽然一個白人妓女用英語衝著我大叫:「小心,我打斷你腿!」我便在她面前停了下來,我不明白她為什麼要衝著我咆哮,而且揚言要打斷我的腿?我過去在電影中看到的無論是資本主義國家的妓女還是社會主義國家的妓女,大多是那種被污辱被損害的形象——不是擔驚受怕唯唯諾諾就是臉皮極厚無恥中滲透著無奈。

荷蘭朋友楞楞地瞧著我,她也不明白那個漂漂亮亮的白人妓女為什麼要打斷我的腿?看著我們驚訝的表情,那個白人妓女得意地指了指我胸前挎著的照相機。我和朋友恍然大悟,原來是她怕我們把她站在玻璃櫥窗裡的姿勢照下來。我說:「這個白人妓女好兇!」

荷蘭朋友說:「在我們這兒,妓女是一種正當職業,受法律保護。有關方面還定期對她們體檢,一旦發現性病,全部免費治療,她們的福利很好的。電視臺還開展這方面的討論,比如把妓女的母親和妓女一起請上螢幕,主持人問妓女的母親為什麼同意兒女去當妓女?母親說,不同意,但是沒有辦法阻止女兒的選擇。妓女說,她需要錢上大學,但又不想用母親的錢,當妓女不需要技術,來錢又快,先幹兩年,有了錢就去念大學。不僅是在荷蘭,在歐美的一些電視臺都有類似的討論。」

我說:「妓女連照相都不接受,怎麼會上螢幕呢?」荷蘭朋友說:「荷蘭十大怪,其中一怪就是荷蘭人特別喜歡電視臺舉辦的各種活動,對這類活動非常積極……

 西方社會認為紅燈區有利於保護淑女。在我們這裡,即使最美麗的少女,在夜裡兩點鍾走在街上,也不會遭到歹徒的強姦……還有,我國不允許吸毒,不允許走私毒品,但卻允許吸『軟毒品』,比如『大麻』等。市政府免費向『癮君子』提供『軟毒品』,這一舉措是為了防止他們鋌而走險。事實上,這一決策使殺人搶劫、走私毒品等惡性事件大為減少。

我說:「無論怎麼說,吸毒、妓女都是社會的醜陋現象,隨著社會的進步,終將消失。」荷蘭朋友聳聳肩說:「我也這麼想。不過,在歐洲許多人眼中,紅燈區是被作為性文化來看待的……」

性文化觀念

「性」算不算一種文化?我沒有做過深入的研究。如果按照「文化其實就是生活方式」這一觀點來演繹,「性」大概也算一種文化。

我一到法國巴黎,就有朋友說,你一定要去麗都夜總會。「夜總會」對於我這個生在軍營長在軍營又當過軍人的「老土」來說,無疑是洪水猛獸。儘管我已經在高等院校「改造」了十二年,但「土八路」本性不改。

於是我說:「有這個必要嗎?花550法朗去看脫衣舞,我實在沒這個雅興。」法國朋友說:「你大錯特錯了,這是一種藝術,一種真正的藝術,精湛的藝術。這種脫衣舞是有情節的,不是那種庸俗的,帶挑逗性的……」後來又有法籍華人說:「看這種演出,就像魯迅所說,一本《紅樓夢》,道學家看到了淫,君子看到了纏綿……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像你這樣的作家來這裡作文化交流,與這種文化藝術不能擦肩而過。」看就看吧,好在有人「請客」,權且當作體驗生活。

去了才知道,不是你有錢就可以進麗都夜總會的,不但要有錢而且要「有頭有臉」,一身紳士打扮。如果男士不著西裝不打領帶,女士衣衫不整,即使你有再多的錢,門衛也會將你拒之門外。顯然這裡對演藝員是非常尊重的。麗都夜總會內不準照相不準錄影,只有在耶誕節或一些重大節日,才允許電視臺去錄影。電視臺在節日期間播放這一錄影非常受歡迎,許多人都從電視上轉錄這一節目,以備日後慢慢欣賞。

麗都的演出中,也有全裸的舞蹈,台下的觀眾不認為美麗的女子向人們展示她們的胴體是黃色或罪惡,他們認為這是一種人體美,藝術美。在荷蘭海牙的海濱,經常可見裸體做日光浴的人。凡是赤身裸體者,大多是一些體型非常健美的青年男女,而體型不太好的人則有自知之明,通常是半裸或穿一些衣服,以掩蓋體型的缺陷。(文/小雨)

稿件來源:網易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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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這類的交易可以分成下面幾種,
從事警察跟司法體系工作者大多瞭解。

第一、等級最高,是超級有錢人裡面的圈子
   專人介紹明星演員名媛模特等安排吃飯見面。

第二、中間市場的是酒店經營裡的小姐,
   入場後遇到喜歡的可以邀約外出,
   但須要另外支付一筆費用。
   (多為年輕貌美的女子,有些會另外兼差。)

第三、給底層勞工朋友或是薪資不高的人前往的茶室
   或是俗稱小吃部的場所。另外近年來也發展出招牌
   寫著按摩推拿服務的店家,或是歌唱娛樂的地方
   其實暗地提供情色服務,黑道或者一般民間人士經營。
   (歲數已大、外籍、或相貌較差的女子為主)

第四、黑道人士經營的情色場所,要有一定的管道才能進去。
   大多以公寓大樓或是假公司外殼的方式經營,
   用合法來掩護非法。
   (這部份的女子的遭遇就比較辛酸一點。
    有些是逼債肉還,有些是誘拐失陷,有些是經濟因素。)

第五、願意從事性交易的女子,自己開發客戶,經營事業。
   有些會發展成小團體經營,心得分享及多元化服務。
   有管理能力的女子會轉變成經理人的角色。
   (藉由網路資訊的方便,這部份的人口逐年上升。
    大多有學歷頭腦,懂得自己為何要入這行。)

第六、有看過有人發表過在他國租妻的交易模式,算是
   在外地工作的男子想找尋家庭溫暖跟生理滿足的發展。     
   
第七、獵人用隨機的方式,用援助交際來引誘缺錢的女子
   若是感覺滿意會進一步發展為長期包養,或是呼朋引伴
   讓她有機會賺更多的金錢。
   (學生族群較多。)

第八、由於拜交通發達和資訊傳播便利所賜,使得異國婚姻
   在經濟較為發達的國家大為成長。需求的人口大多為
   勞工階層或是務農的男子,支付一定的費用給仲介和
   女方家長後,即完成這門喜事。(另類的交易模式)
   通常女方也是希望過比較好的生活,改善家裡的經濟狀況。
   若女方能在當地找到工作,也能寄錢回家裡幫助生計。
   就台灣而言主要常見的地區有:大陸、東南亞、東歐。
   不過,有些是假結婚,暗地裡做起交易,經營者找男方當人頭。
   
第九、提供KTV陪唱服務的小姐,過程中有另類的表演跟遊戲。
   若是感覺不錯,可以商談約出續攤,或者私下聯絡交易。
   (1000NT/Hr)這部份就是俗稱的傳播妹,也有經營者。 

特一、是我聽聞的,不知道真假。日本黑道為取得廉價的女子賣淫,
   鎖定菲律賓或是印尼的小島上的部落村莊,準備大量軍火武器,
   強攻目標,擄掠女子回去,其餘的就送去見神父。

特二、歷史上有名的人口集體買賣,就是非洲的黑人輸出。
   男的為勞工奴隸,女的為家僕娼妓,有許多人喪命在運送的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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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交易行為的女子有轉往異地發展的現象
因為當地客戶對於同一人的交易熟悉後,
會降低其消費的意願。
因此,她們會有人幫忙介紹轉往其他地方。
有些便跑到日本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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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都是為了生活為了錢。
不然,沒有什麼人是願意這樣做的。
有興趣研究的可以讀些法律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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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交易大概約3000元台幣
時間在1-2小時以內可以完成
若是姿色出眾的或是有特殊要求的價碼會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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