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不完美,要用法律制度來防止它走向墮落。
制度的不透明,會是腐敗貪污犯罪,最佳的溫床。

許一份承諾,背負一世枷鎖,以悲歌落幕,這是英雄。
扯一個彌天大謊,讓整個世界隨之起舞,自己卻冷眼旁觀,這就是梟雄。
(一世梟雄之烽火戲諸侯)

在國家出現危難之時,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為國效力,這樣的人被稱為英雄。
在金融市場混亂之際,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又撈又騙,這樣的人被稱為大師。
(金融物語總幹事黃國華)

2009年3月17日 星期二

范蘭欽事件後的相關評論

以下皆為轉載。

http://www.wretch.cc/blog/ntlutw/6805016
陸念慈無名評論台 ntlutw@gmail.com

March 17, 2009
范蘭欽?泛紅親?馬英九! /陸念慈

其實范蘭欽應該正名為「泛紅親」,也就是「泛紅」的親戚。因為範蘭欽的內涵,早已脫離原本以中華民國為中心的「泛藍」思想。正確地說,自馬英九上台之後,原本的「泛藍」終於露出了「泛紅」的真面目,紛紛毫不避諱地表現心中存在已久的大中國沙文主義。而這些「泛紅親」們心中的中國,絕非在國際上弱小又被打壓的中華民國,而是正在崛起而且漸漸強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泛紅親」們心中的祖國很簡單,有奶便是娘,管他張三李四,誰強大誰就是其祖其宗。而許多當年誇口「悍衛中華民國」的國民黨徒們,近年來紛紛前往中國朝拜,厚著臉皮搶著與當年「蔣總裁」口中的「共匪」高層硬攀關係,正是范蘭欽們脫下假面具,露出其「泛紅親」本質的最佳表現。

范蘭欽所代表的,正是帝國主義的殖民嘴臉,不但將殖民地的供養視為理所當然,還仇視鄙視被殖民者,甚至於在殖民地巧取豪奪之後,還告訴被殖民者必須心存感激!

例如中國對圖博的入侵、掠奪、殘殺、與文化破壞,竟然妄稱為解放農奴、帶來建設、與繁榮經濟?而大中國沙文主義者李敖甚至說圖博人民應該為此感謝中國?這種標準的帝國主義觀點如果可以成立,那中國更應該感謝八國聯軍與日本的「進出」!因為中國的專制、蓄奴養婢、妻妾成群、留豬尾巴纏小腳的野蠻、與落後的科技,不是更需要西方文明的解放?也需要日本人來減輕中國過多低素質人口所造成的負擔?

其實中國正是世界近代史中,受到帝國主義侵害最深的國家之一,然而中國卻反而以更殘暴的帝國主義,來對待其已佔領或企圖侵略的地區!由此可知,中國引以為傲的「中華文化」所宣稱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以及什麼「王道」等,都只是一些說得比唱得好聽的謊言與廢話而已。

進一步分析所謂的「中國歷史」,就可以發現這根本是一部帝國主義鬥爭史。所謂的「中國」或「中華民族」,正是漢民族為統治其他民族所「創造」出來的幌子。當漢民族有能力統治他族的時候,他們就會說「漢滿蒙回藏苗傜一律平等」,但在他們無能的時候,就會用「戎、狄、蠻、夷、韃、虜」等畜牲用語,與可笑的「華夷之防」,將其他民族從所謂的「中華民族」中排除。其實「中華民族」從來不曾真正存在過,而「中國」則更是個虛幻的名詞。此點,從孫文原本的「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到其後矛盾的「五族共和」?以及所有漢民族帝國均不曾使用「中國」為正式國號等現像,可以得到完全的證實。因此,泛紅親們的大中國沙文主義,更精確地說,應該是大漢沙文主義。而「中國」或「中華民族」等用語,正是大漢沙文主義者用來對其他民族洗腦與統治的思想工具。

在台灣發燒的范蘭欽現像,最重要的不是范蘭欽本身的偏激言論,而是許多隱藏在各處的「泛紅親」們,自馬英九上台後,因為受到鼓舞,也因為重掌權力,所表現出各種對台灣利益、主權、與民主的傷害行為,讓台灣面臨了空前的危機。例如陳雲林來台,員警竟然自稱其上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也為了上級長官陳雲林,連非法入侵民宅破壞唱片行設備等惡行惡狀,都可以強悍地宣稱「依法行事」?而痛毆與逮捕「低級的台灣人」,則更是必要的手段?再看看馬英九的九劉政府,所有的政策均以中國為重心,企圖將台灣完全鎖在中國?

其實馬英九就是最大的「泛紅親」,看看馬英九對漢語拼音的堅持,其理由竟然是「與國際接軌」與「外國人看不懂」?如果這種荒謬邏輯可以成立,為何美國人不採用英式英語?或為何英國人不順應潮流改用美語?以便「與國際接軌」?以免外國人為了這麼多套不同的英語而莫衷一是?英語可以有英國、美國、澳洲、加拿大等不同版本,連中國的華語,也與新加坡及港澳的華語有所不同,為何馬英九就偏激地認為台灣的華語必須以中國為尊?難道馬英九認為來台的外國人都是笨蛋,連一些如「X」與「S」等簡單的拼音轉換都無法認知?還是要讓來台的外國人,覺得台灣跟中國一樣,甚至是中國的一部份,才是馬英九的真正目的?不同的地區,本來就應保存其獨特的事物,而馬英九卻以「接軌」為名,行消滅台灣特有文化之實?其司「馬」昭之心,不硩路人皆知?

而馬英九更是「泛藍親」卸下面具成為「泛紅親」的最佳示範!選前對中國武力鎮壓圖博,以及快要被馬英九遺忘的六四,一如兩蔣泛藍的「反共」,馬英九說要抵制奧運?一旦大權在握,則「馬上」與中國一鼻孔出氣,翻臉如翻書地悍拒達賴來訪?選前馬英九說他「死也是台灣人」,選後「馬上」要求公務員考中國憲法或中國政策?如果說中國與台灣關係緊密就必須考中國憲法或中國政策,為何與台灣關係更為緊密的美國,馬英九不要求加考美國憲法或美國政策?馬英九的「關係緊密」是一種託詞?還是其心中根深蒂固泛紅思考的完全洩露?

范蘭欽現像,突顯的正是台灣錯亂的國家認同;而真正的危機,卻正是台灣的未來,正被一群掌握大權又包裝精巧的「泛紅親」們,以各種手段,逐步地往中國斷送。當務之急,不在處理已經爆出的范蘭欽們,而在將那些隱藏在各個角落,又掌握大權之泛紅親們的真面目一一揭穿,讓台灣人民能有所醒悟,別再被馬英九「死也是台灣人」的無恥謊言所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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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ownews.com/2009/03/18/142-2423889.htm
從范蘭欽談起--公務員失言的懲處非關言論自由保

(2009/03/18 00:28)
(●作者吳景欽,博士,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提供,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版權為作者所有,請勿隨意轉載。)

吳景欽

駐多倫多新聞官員郭冠英疑似以范蘭欽為筆名,在網路發表辱台文章,在引發爭議之後,新聞局隨即將此官員召回,並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處理。新聞局的此種作法,有認為過於輕放,也有認為此作法,恐有過度侵害言論自由,而有陷入極權國家之虞。而此問題的根源,正在於公務員的基本權保障,是否能與一般人相等同。

就人民的言論自由保障而言,所強調的,即是事前檢閱的禁止,不管這種言論是多麼高尚,多麼高雅,多麼荒謬,多麼離譜,都不能在發表前受到任何國家機關的事前檢驗,但此保障卻不能免除事後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即當言論內容涉及煽惑他人犯罪,或者言論內容有毀損他人名譽時,則由被害人提起刑事告訴,或者提起民事賠償,而由法院來審理是否必須負起法律責任,這也代表言論自由非絕對,不能免除事後的法院審理。而這種言論自由的保障與限制,是否也適用於公務員?

關於公務員的保障,雖然已經大法官解釋,破除了所謂特別權力關係的魔咒,但不代表公務員的基本權保障可以與一般人相等同,一個基本的道理即是,公務員代表國家,不可能一方面行使權力,又主張這種權力行使受到保障,同時,若公務員享有與一般人相同保障,則所謂行政一體的行政體系,自然也無從維繫。所以公務員的基本權保障受有限制,不能與一般人相等同,這在任何國家皆然,而與是否為自由與極權國家無關。

由於公務員代表國家行使公權,為了使公務員確實執行法律,避免其濫權而侵害人權,對於公務員的規範必然也趨於嚴格,尤其是對於公務員的懲罰,不僅是針對違法行為,也包括所謂失職行為。而目前對於公務員的處罰,顧慮到公務員的某些行為,可能尚達不到刑罰程度,因此,另有所謂公務員懲戒系統為後盾。以本次事件為例,公務員的失言行為,雖涉及辱台,但因未侵害任何具體個人,所以尚無侮辱或誹謗情事,就一般人而言,僅能說是道德可議,但就公務員而言,由於其代表國家。

因此,公務員所為的歧視、仇恨言論,顯然已嚴重破壞國家與公務員該嚴守的中立性,雖尚未觸犯刑法,但已屬於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2款的失職行為。而由於本次事件的當事人為九職等公務員,所以依據同法第19條第1項但書,主管長官可以無庸先行送監察院彈劾,直接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為職權調查與審議後,而為相關的懲戒,最嚴重者可為撤職處分。

所以就目前新聞局的作法而言,似乎並無太多法律上的疑義,而較受各方質疑的,應該是新聞局為何不直接將之記過免職,以平息輿論的爭議?就此而言,雖然新聞局亦可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以有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而記兩大過,來予以免職處分,以達到與懲戒途徑的撤職相同的效果。不過藉由此途徑所為的免職,一來,是由行政主管機關所為,其公正性遠不如具有實質法院性質的公懲會,二來,其懲處程序的正當保障程序也不夠,行政機關對於此種懲處手段必須儘量避免,以免落入瓜田李下之口實。所以在此次事件中,新聞局的處理態度或許鄉愿,但卻意外產生正當程序保障的效果。

公務員的任何言行,雖然受到諸多限制,而有所犧牲,但卻也因此,國家必須對於公務員福利為完整保障,這正是公務員為國家奉獻所得到的代價,任何公務員在宣誓就職時,就該有如此的體認。所以對於公務員有失職守的言行處罰,並無關自由與極權的選擇,此種選擇,應是反映在對公務員懲處的程序,是否符合正當程序的保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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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ownews.com/2009/03/18/142-2423973.htm
外省人「高級」嗎?

(2009/03/18 00:26)
(●作者黃創夏,資深媒體人。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提供,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版權為作者所有,請勿隨意轉載。個人部落格為http://blog.chinatimes.com/karl6406。)

黃創夏

也許,有許多人自認是「高級的外省人」,同樣的,也有一些人自認是「尊貴的台灣人」,他們,堅持著他們的信仰與自負,敵視著「對方」。

這是他們的「自由」,但他們總是在不自覺中,傷害到了太多太多被他們視為是「底層的外省人」與「底層的台灣人」。

外省人「高級」嗎?一向恃才傲物、旁若無人的新聞局小官郭冠英,因為幾篇被指控「郭冠英等於范蘭欽」的極不恰當的文章,引爆了民進黨立委的大加撻伐,讓新科新聞局長蘇俊賓滿面全是豆花。

這樣的話題拋出,重點不僅是郭冠英,還在政客操弄下,刻意要去牽動了台灣最敏感的族群神經線,泛綠的激烈分子抓著這個「天上掉下來的禮物」窮追猛打;泛藍的檯面政客,心中似有鬼,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得,一堆人也緊跟著民進黨的基調,口誅筆伐。

※ 外省人?竟然是原罪

狂潮中,「外省人」成了一個「原罪」的集合體、共同體,「權貴」與「不愛台灣」的暗潮與指控,又指向了那些一九四九年以後來台的「外省人」,以及他們的後代。

「外省人」真的在過去活得比較「高級」嗎?看看那些口誅筆伐的洩恨語言中,似乎,「外省人」真過的比較優渥,「外省人」當然該要揹負著「原罪」。

也許,有些「外省人」真是如此,他們的父母可能是當年薪水比較穩定的政府官員、國軍軍官與教授老師,可能是在那個動亂的時代中,配合政權得到了好處。

正因為有一些這樣「高級」的人,因為他們的「付出」,才能「造福鄉梓」,讓他們存在的地方「共享福澤」,讓他們的鄰里,因此有機會去過那種像「光陰的故事」、「想我眷村的兄弟們」、「擊壤歌」‧‧‧所描寫的無憂與華美歲月,那種被鋪陳出來的「美好時光」。

這樣的光陰、這類的故事,是誰的光陰、誰的故事?

同樣的,有些「台灣人」也是如此,他們的父母可能是當年比較優渥的醫師、地主、與教授老師,可能是在那個動亂的時代中,也許是配合日本;也許是配合國民黨,在當年的政權下得到了好處。

卻有比例更多的「外省人」,他們的光陰、他們的故事,和大多數的台灣人民一模一樣啊!

甚至,他們過的還更「底層」,是在底層的最底層討生活,他們,竟被刻畫成為「原罪共同體」!

多數的人民,並沒有足夠的政經地位,發不出他們的故事與聲音。

一九四九年,當國民黨政府在大陸兵敗如山倒之際,有多少的「外省人」和三、四百年前的台灣先民一樣,像是個「羅漢腳」般,站在擁擠的甲板上,邊吐酸水邊遠眺西岸,他們,壓根不知將駛往何方?

※ 不知為誰而戰、為何而戰?

他們,還比因「白曉燕命案」辭官時的馬英九更疑惑:「不知為誰而戰、為何而戰?」

他們,可能只是在田邊納涼,槍一架,被抓伕了,被迫跟著部隊,一個人離鄉背井,一輩子只能夢迴故鄉,他們,沒有選擇的機會,也沒有人問過他們。

他們,可能是上街買醬油,就被部隊的團長看上眼,槍一架,就要渡過「黑水溝」,他們的父母,從此不知孩兒的下落‧‧‧

這樣的故事有多少?看看中研院張茂桂多年累積的老兵口述歷史吧!看看一些外省人文史團體出版的「寄不出的家書」集吧!八成以上的「第一代外省人」的故事,盡是大時代下的無奈,他們,哪有罪?

在那樣的年代裡,除了那些跟隨著蔣介石政權的「八旗親王」、「皇親貴冑」、「貝勒將軍」與「仕宦子弟」外,還有更多的人是類似是當年跟著清軍入關的「兵勇」地位,他們,是一群被裹脅、根本不知世界發生何事的最底層討生活的「外省人」,沉痛地說,太多的被拉伕來台的「老兵」,地位和三百多年前的「兵勇」很雷同。

歷史巨輪下,已經沒法去一一細究探討當年的怨與仇了,戰亂下的偶然,他們面對了旁人無法理解的生命史,接觸了不是他們能操控的命運。六十年過去了,要他們自己去回顧,恐怕也說不上當年的「抓伕」,對他們的生命,是好?還是壞?悲歡離合,如何說?也何必再說!

但請那些「高級的外省人」或那些台灣本有的仕紳等「尊貴的台灣人」,不要再繼續用你們的恩恩怨怨,加諸在這些無奈的「兵勇」與「台灣人」身上吧!請把你們的政治鬥爭、經濟恩怨,就像你們自稱的「高級」與「尊貴」,有點格調吧!

※ 在底層,外省與本省一致

真的,台灣絕大多數的「底層」之「外省人」或「台灣人」,他們的生命歲月,真的並沒有太多的不一樣。

這些「兵勇」,他們剛到台灣的時候,操著南腔北調,就是說不出清晰的「京片子」,在那個「推行國語」的年代裡,他們,也都曾經因講方言,被班長的皮靴踢、被排長當眾打個耳括子。

直到暮年,他們的京片子還是不標準,還要被自己的孫女、孫兒童言笑語:「爺爺,你講的話,我聽不懂耶!」

這些「兵勇」的生活不優渥,頂級士官長一個月才四十八元的薪俸,一個月看不了一場「梁山伯與祝英台」,一領一、二十年,要不是民國五十年代以後,俞大維當國防部長時看不下去了,一次調高到一百四十八元,他們的薪水,在當年的水準,比照現在的印傭、菲勞,高不到哪裡去。

他們的家庭,更不會是「光陰的故事」裡的那一類,不像那些「高級的外省人」一樣有個美滿家庭,有個「大學」畢業的老婆、村子中有著一群整日無所事事,東家長西家短的外省眷村媽媽忙著串門子‧‧‧

為了擔心這些「兵勇」結了婚、生了子,就失去了「反攻復國」的鬥志。這些「兵勇」直到民國四十、五十年代交接時,當「八二三」砲戰過後,在美軍第七鑑隊巡弋台灣海峽下,兩岸幾乎不可能再有大規模戰爭後,蔣介石才准「兵勇」在台灣婚配。

歲月不饒人,這些「兵勇」個個邁入中年,甚至是老年,早在婚姻市場上失去了競爭力,他們能娶的,就是那些「高級外省人」眼中的「台巴子」:農村的貧女、山裡的原住民,他們的親戚,同樣是那些「底層的台灣人」。

「底層的外省人」和「底層的台灣人」,就這樣在歷史洪流推動下,共育出他們的下一代。多數的「底層」眷村媽媽們,十個裡面有八個以上就是本省人。

他們的故事,不會是「光陰的故事」、不會有「擊壤歌」,竹籬笆裡面並沒有「春天」。他們的記憶,恐怕只有孫越孫叔叔演過的「老莫的故事」或是「搭錯車」。

真正的竹籬笆、真正的多數眷村,他們的後代,所謂的多數「外省第二代」,恐怕都是一九六○年代以後,才有機會被孕育,因為他們的父母,在這年代後,才有結婚的機會。

他們,身上流的血,有一半是「外省人」,有一半是「台灣人」;他們往來的親戚,九成以上,都是世居海島的「台灣人」。但是,他們還是在政治鬥爭過程中,被貼上標籤叫作「外省第二代」,現在,大概都還沒有超過五十歲。

至於那些天天在檯面上喜愛高喊「外省第二代如何又如何」的傢伙們,是哪種人的後代?年齡與時間拿出來看一看,就可以說明一切。

那些有機會高唱「擊壤歌」之「眷村中的兄弟們」,父母享有優勢的政經地位,和那些台灣仕紳「尊貴的台灣人」一樣,都有更多的機會,受更好的教育,因此能掌握了詮釋權,講述著那些底層「芋仔蕃薯」都沒生活過的眷村歲月。或者是,傳唱著他們心目中的台灣史。

多數的「兵勇後代」(所謂的「外省第二代」),他們的生活和他們的「底層台灣的表兄、表弟、表姊與表妹們(他們在台灣的親戚,絕大多數都是來自於母系)」都差不多,一起控蕃薯、一起爬樹偷甘蔗、一起在暑假的時候到工地搬磚頭、一起幫爸媽送報紙、一起穿著都是補釘的「太子龍」學生服、也是同樣的多年買不起一雙新皮鞋‧‧‧

他們的爸媽,不管是「底層的外省人」或是「底層的台灣人」,都在養雞、種地瓜;都要響應政府的「客廳即工廠」,在家裡堆滿了塑膠花與毛線球。每一次孩子要註冊的時候,也都是看著父母拿著繳費單,兩道眉毛擠在一塊兒‧‧‧

也許,在哪些不論是「高級的外省人」,或是「尊貴的台灣人」彼此之間,有著太多太多的恩怨情仇,他們彼此之間,也許有著相互不諒解的「原罪」。

但是,回顧生命史中,那些「底層的外省人」與「底層的台灣人」,在過去的一甲子歲月中,他們的際遇、他們的故事、還有他們子女的記憶,哪有差別呢?他們,哪裡有「原罪」?

※ 權貴爭鬥,拿底層當籌碼

問題是,「高級的外省人」與「尊貴的台灣人」不斷操弄下,這些「底層的外省人」和「底層的台灣人」竟也被畫成「敵我」了,被迫揹著他們不理解的「原罪」。

操弄中,「階級不平等」被幻化成了「族群的世仇」。冤枉啊!各位有財有勢的「高級的外省人」與「尊貴的台灣人」們啊‧‧‧

這是種不可赦的可惡!弄假竟成真,原本生命記憶相當一致的「底層的外省人」與「底層的台灣人」,竟然被畫分了彼此。

甚至,延襲著過往的「長官/部屬」的積習,以及政經地位不如人的挫折感,加上被那些「高級外省人」與「尊貴台灣人」對立所營造肅殺下的不安全感;這些「底層外省人」與「底層台灣人」竟然也有了分別心,開始將被刻意區分的族群,當成了「想像的共同體」。

到了這種時候,「底層的台灣人」與「底層的外省人」,都成了「高級的外省人」與「尊貴的台灣人」鬥爭的籌碼,扭曲了他們本是一家人的真實。

這樣的藍綠權貴攜手的操弄,分別彼此,緊抓個別群眾以爭鬥,才是一點都不「高級」,也從來不「尊貴」之「底層的外省人」與「底層的台灣人」最深沉的悲哀與冤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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