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不完美,要用法律制度來防止它走向墮落。
制度的不透明,會是腐敗貪污犯罪,最佳的溫床。

許一份承諾,背負一世枷鎖,以悲歌落幕,這是英雄。
扯一個彌天大謊,讓整個世界隨之起舞,自己卻冷眼旁觀,這就是梟雄。
(一世梟雄之烽火戲諸侯)

在國家出現危難之時,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為國效力,這樣的人被稱為英雄。
在金融市場混亂之際,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又撈又騙,這樣的人被稱為大師。
(金融物語總幹事黃國華)

2009年3月25日 星期三

范蘭欽事件後的相關評論(續七)

暗處放箭也難躲責任(梁文傑)
2009年03月26日蘋果日報
論壇

郭冠英事件發生以來,不論藍綠沒什麼人讚同他的言論內容,這是社會難得的共識。但有一派為他辯護者卻認為,既然他是用匿名在部落格上發表,就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不該加以懲罰。此派中有不少高知識份子,台大的石之瑜教授是一例,「民主行動聯盟」的謝大寧教授又是一例。

郭冠英自己也是這麼看,所以他振振有詞的說:「用筆名、用匿名來寫東西,是言論自由的最基本原則。……如果什麼東西都公開,那就沒有言論自由可言。……你不能去追查『真人』是誰,在警總、戒嚴時代可以這樣幹,在民主時代,這是不能做的事情,這是違反最基本的民主與言論自由原則。」

匿名抗辯違反常識

這種「匿名抗辯」違反了最基本的常識。你有說話的權利,你就要承擔因為說話而產生的責任。你必須為引起別人的不快負責,也必須為可能導致的污辱、誹謗或抄襲等罪名而負責,而敢負責的最基本條件就是讓人知道這句話是你說的。尤其是,當你說的話是在批評時政或別人的行為時,你更必須讓別人有機會檢驗你是否有資格做這些批評。否則你就是在寫黑函,不是在寫文章。

言論一旦發出,就是一個社會性的客觀存在,被言論污辱的人不會因為不知道發言者是誰就不受污辱,被誹謗的人也不會因為不知道發言者是誰就不感覺受誹謗。如果「匿名」做的事就沒有責任的話,那麼警察也不用去抓詐騙集團,因為詐騙者從來不會用真名犯罪;也不用在網路上追查那些引用未成年人性交的人,因為這些人也從來不會表明真實的身份。

必須承擔言論責任

文人墨客愛用筆名寫作,但古往今來,大概沒有一個用筆名寫作的作家是不敢讓人知道自己是誰的,也沒有誰敢說只有「匿名」才能保障他的言論和創作。所以魯迅不會否認自己叫周樹人,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反對他對中國文化那種手術刀式的攻擊,他依然是「橫眉冷對千夫指」。

同樣的,老舍不會否認自己是舒慶春,柏楊也不會否認自己叫鄧定生,連今日的網路作家九把刀,也不會否認自己就是那個叫柯景騰的人。就算等而下之者如電視名嘴,他們也不敢在被人控告時說,其實我不叫「張友驊」或不叫「胡忠信」。

這個社會當然有很多喜歡在暗處放冷箭的人,也有很多人發言猶如躲在暗巷砸人黑磚的不良少年。網路和部落格興起之後,這種行為更變得無所不在。「匿名式民主」被許多年輕人當成是真正的民主,「匿名罵人」也被當成言論自由的天然形式。但不管時代再怎麼改變,享有言論自由的人必須承擔言論責任,這個原則永遠不變。部落格的文章並不是在寫日記,也不是和特定朋友通信,而是向「不特定大眾」散佈人人得以觀之的言論。一旦你的言論涉及誹謗污辱,你就要負擔被人揪出來的後果。

郭冠英將近60歲,自然不可能像網路世代的年輕人一樣,天真到以為「匿名」就沒有言責。他所以匿名,只是因為知道自己的言論不當,卻又怕失去公務機關的高薪和退休金。他對外裝出一副知識份子硬挺的風骨,骨子裡也就只是個什麼都不敢失去的公務員。

網路世代可能被郭冠英所惑,但居然有那麼多教授也出來呼籲匿名就可以不負責任,這個社會恐怕真出了點問題。


作者為台灣新社會智庫副總幹事
梁文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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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之瑜:郭冠英事件的真相是什麼?
中國時報 2009-03-25
文/石之瑜《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好幾篇兩到三年前以范蘭欽為筆名的文章,文中出現如台巴子或鬼島之類的遣詞用字,給人歧視台灣的感覺,也出現如高級外省人的自況。突然在這幾天,這批舊文章引起軒然大波,並指向駐加拿大的公職主管郭冠英。民進黨人及台獨名嘴將責任歸在馬英九政府,他們堅定要求將郭冠英徹職查辦。

文章為什麼是三年前出現的?為什麼到今天才追剿他?當然一切都不是在歷史真空中發生。

回到2006年,是陳水扁發動去中國化運動的高峰,有些認為自己是中國人的台灣民眾,於是對自己的存在備感困惑。外省人中若有產生這樣困惑者,毫不稀奇,郭冠英可能就是其中的典型。他在去中國化的高潮中寫文章調侃自己是高級外省人,不但不是今天攻擊他的人所說的,高高在上,反而更像是被貶抑到無地自容之後擺出的一種假傲慢,遮掩自己受傷的心靈。郭冠英那種可能是受傷在先的感覺,與批評他的人深沉的悲情,實應相互同情。(編按:這位教授的腦袋裝了什麼?他有沒有去了解整個事實?)

但奇怪的是,如果他的文章這麼令人憤怒,民進黨執政的時候,為什麼這些今天追剿他的人當時不處理?他在扁政府時代早就一直任職了,如果說馬政府是縱容了郭冠英的高級外省人論,扁政府豈不是始作俑者,才讓他當時的高級外省人之說,在兩年多以後還可以重見天日?(編按:是他在2009/2那段時間寫了許多高爭議性的文章才被網友追查出他的身分,主要是<台巴子要專政>跟二二八相關的文章。)

重見天日是件更奇怪的事,誰會在幾年後去挖出這篇文章來看,甚至斷章取義地把可能是時代背景造成的受傷者遮羞的哀鳴,扭曲成高高在上的得意外省人?

只要看范蘭欽最近半年發表的文章就會恍然大悟。筆名范蘭欽的寫手近一年來翻箱倒櫃的整理歷史資料,針鋒相對地把台獨最珍貴的史論,一一推翻。他以為馬政府執政之後,對於台獨史觀的批判應該可以重見天日,於是把壓箱的寶貝傾巢而出,引發注目,他沒有想到自己觸犯的不但是台獨的禁忌,也困擾了為了選票而已經願意泰半接受台獨史觀的馬英九。(編按:他的文章是否正確,有無證據支持?)

為了保護被范蘭欽拆解的四分五裂的台獨史觀,對他進行搜索追剿,因而同時是受到感情與現實的雙重需要所驅動。追剿范蘭欽的結果,是挖出了郭冠英,而郭冠英的高級外省人自況,提供了最好的切入點。也許這個切入點太好了,以致於忘記他是在扁政府時代就已經以公開的身分寫出高級外省人的話語。他對扁政府的抗議意味濃厚,猶如是在自尊掃地的情況下,故意唱反調說自己高級,很像金大班宣告他的最後一夜。台獨當時不介意,恐怕是因為當時沒有人敢挑戰台獨史觀,所以郭冠英是誰,根本就沒有人要理。

馬政府上台,不但郭冠英放輕鬆,連范蘭欽也跟著鬆懈。他們沒想到,台獨這時是在背水一戰的情境中。一言以蔽之,台獨要斬除郭冠英,乃是要摧毀范蘭欽,而摧毀范蘭欽,正是為了台獨史觀留下最後一點面子。

可以說,孤立起來看,郭冠英事件是官員歧視台灣的個人道德問題;稍微展開一點來看,是台獨自己種的果得的因的輪迴;展開更長遠來看,就不過是中國歷史上層出不窮的文字獄另一次陰魂不散,但微不足道的泡泡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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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bonbon.blogspot.com/2009/03/blog-post_23.html
台灣.底蘊
心情俗化久無詩,墮落雖深卻不悲,要向民間親走去,街頭日作走方醫。

從後院竄燒天邊!

  如果馬政府在管碧玲質詢後幾天火速處理郭冠英事件(其實早在管揭發前,郭與范的身影早就被部落客記者曾韋禎詳實比對揭發),該調查則調查,該解職就解職,但似乎,連個調查小組都沒成立,新聞局副局長說要檢查郭的硬碟,有派人到加國查扣郭使用的每台電腦嗎?還是只檢查郭帶回來的筆電?當年邱小妹事件台北市立即成立調查小組,查扣仁愛醫院電腦,證明當時那位醫師沒有登入系統判讀邱小妹的電腦斷層影像就下判斷,試問這回蘇俊賓可有嚴陣以待?跟郭喝咖啡聊是非就讓他走人,連國民黨立委都一個個開罵後,郭還老神在在,來去自如,之後越洋嗆蘇,甚至在記者電訪時表示,「如果退休金不保,那也沒辦法」。


  郭冠英事件著實透露許多詭譎之處。

  第一,郭冠英一直撇清和范蘭欽的關係,顯見那些文字對郭來說確屬不可承受之重,所以眼前明明有諸多方法(遠在天邊的中國網站不談,台灣近年出刊的新新聞雜誌、財訊雜誌、中國時報、聯合報也都有范、郭蹤影,難道郭都學王偉忠,稿費捐給聯合勸募,都沒有留戶籍地給報社寄稿費的扣繳憑證?)可以立即查證卻被有意擱置。郭如果是范,那真是吃不完兜著走,所以郭選擇被動是聰明,新聞局顯得被動則是傻瓜,放棄積極調查的黃金時間,蘇俊賓「縱放」郭,落得郭奚落:「不見得會依新聞局要求在31日以前返國。」蘇真是「自己捧屎抹臉」,郭當然不把「鬼島」新聞局長放眼裡,也不把退休金當回事,對一個將退休的公務員,我合理的懷疑,日後哪個國家會供應他生活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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