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不完美,要用法律制度來防止它走向墮落。
制度的不透明,會是腐敗貪污犯罪,最佳的溫床。

許一份承諾,背負一世枷鎖,以悲歌落幕,這是英雄。
扯一個彌天大謊,讓整個世界隨之起舞,自己卻冷眼旁觀,這就是梟雄。
(一世梟雄之烽火戲諸侯)

在國家出現危難之時,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為國效力,這樣的人被稱為英雄。
在金融市場混亂之際,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又撈又騙,這樣的人被稱為大師。
(金融物語總幹事黃國華)

2009年2月13日 星期五

蘋論:警察侵權

2009年02月13日蘋果日報
蘋論

警察頻頻臨檢合法電玩店,引起侵犯人身自由權的爭議。

總統權力大,就玩大的,動輒數十億往家裡搬;警察權力小,就玩小的,找小百姓麻煩尋開心。權力之腥臭噁心,由此可見。

北縣板橋警察卯起來猛抄合法電玩業,一天臨檢至少四次;不但強迫消費者按指紋,還故意把臨檢拖到一小時以上,不准擅自離開,限制人身自由。更離譜的是警察還根據臨檢的個人資料,打電話給消費者家人告狀,造成夫妻反目,父子失和。

猛臨檢合法店家

關鍵是那些電玩店都是合法營業,也都沒發現賭博情事,警察根據什麼騷擾店家和消費者?有沒有一點人權和法律的觀念?是大陸派來的武警公安嗎?懂不懂什麼叫人身自由權?隱私權?警察仗著點屁大的公權力,見風就長,領納稅人薪水還找納稅人麻煩,良心餵狗了嗎?

以前警察若拿不到打點錢,或金額不足,就會猛臨檢店家,讓你生意做不成,簡直就是掛牌的制服流氓。現在是否仍然如此不得而知,業界和警方心裡有數。就算沒有,警察有什麼權力打電話到人家家裡告狀?是極端伊斯蘭國家派來的道德警察嗎?警察有道德管轄權嗎?警方先照照道德的鏡子,看看自己是什麼嘴臉好嗎?什麼時代了,還有這種猴年馬月的警察,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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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是當地警局要求電玩業者交出規費的動作。
像這種臨檢情事,常常是上級指示,下級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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