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空屋 離譜房仲擅自貼「售」
房仲業者未經屋主同意託售,竟私自將出售看板貼在民宅大門。 (記者蔡淑媛攝) |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
房屋未託售,卻被房仲業者貼上出售廣告!
警官老宅 擬退休住
台中市一處民宅被掛上售屋看板,住台北的屋主經鄰居告知,以為是詐騙報警。懸掛看板的洪姓房仲業者解釋,這是吸引客源的行銷手法,屋主對此保留侵權告訴,警方也展開調查。
這 間民宅約60坪,是台北一名三線一星高階警官家中老宅,市價約7、800萬元,由於他北上台北工作,房屋平日閒置,並無出售打算,其子並經常回家打掃,準 備讓警官退休後居住。本月5日,鄰居發現該屋大門竟被貼上留有手機號碼的「售」字看板,並附上宣傳單,鄰居認為是詐騙集團利用該空屋吸引買家,企圖騙取訂 金,趕緊通知屋主回家查看。
房仲:吸引屋主交易
屋主擔心被歹徒利用,昨天由其子南下查看,果然發現「售」字看板高掛大門,信箱也印上房仲業務員資料的廣告宣傳單,立刻通知警方,警方依據看板上的手機號碼,通知洪姓房仲業者出面。洪某急忙到案,表示自己不是詐騙集團,只是銷售手法,吸引屋主主動聯絡交易。
洪某強調,附近一名居民託他售屋,但買方不滿意,因看到該屋閒置,且屋況不錯,才貼上出售看板,希望屋主主動聯絡,以詢問屋主是否有賣屋意願,也希望能交由他銷售,但警官相當生氣,表示將保留侵權告訴。
警方表示,其他縣市曾發生多起「假賣屋,真詐騙」案件,將調查洪某說詞是否為真,釐清他只是單純的銷售手法還是詐騙集團成員。消基會則說,房仲業者未經屋主同意,私自貼掛出售廣告看板,屋主可提出毀損或侵權告訴。
怪招賣屋 就為增加詢問度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房仲業者表示,業界競爭激烈,未出售的房屋卻被不肖業者掛上出售看板,主要是吸引民眾看上該屋詢問,仲介藉口該屋已售出,再藉機介紹銷售其他物件,或是掌握該屋客源後,再上門與屋主洽談,反向買賣,增加交易機會。 永春不動產總經理陳永欽指出,曾經聽過部分業者會在託售物件辦理成交過程中,懸掛「賀成交」紅布條打知名度,或物件已成交過戶,仍張貼出售,增加民眾詢問度,轉介紹其他買賣。 陳 永欽說,房仲銷售宣傳常見有售屋現場懸掛布條、廣告,利用報紙廣告、夾報DM、定點廣告看板、投遞信箱廣告單,或是派出工讀生到重要路口持看板宣傳、小蜜 蜂騎車宣傳詢問,近年也流行「Open House」 業者直接設點在託售房屋前,直接帶客現場看屋,方便客人隨到隨看。 也有些房仲業者設置網站,有線上看屋、各種房地產最新物件與市場行情資訊等貼心服務,但提供的看屋畫面卻是樣品屋場景,或是其他物件。房屋仲介公會理事長何兆烈提醒,賣家一定要到場查看比較,實地了解屋況,事後才不容易發生糾紛。 〔記 者蔡淑媛/台中報導〕不肖房屋仲介花招百出,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台中市公會理事長何兆烈表示,民眾買賣房屋時,一定要選擇合法業者才有保 障,可向公會查詢或親自到店頭了解房仲業經營狀況,而且買方應看清楚產權說明書,以及選擇內政版要約書,可省去斡旋金。 永春不動產總經理陳永欽指出,合格的房仲業務員一定要上過各縣市公會舉辦的30小時專業課程,取得聯合公會發給的營業員證照;另外不動產經紀人則需經過國家考試合格。他強調,合法房仲業者的名片一定會印製證照號碼及公司統一編號,消費者可認明查證。 陳永欽說,房仲業者必須與屋主簽訂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業者才可在物件懸掛出售看板。消基會台中分會總幹事劉維寧則表示,買屋一定要到場查看,尤其是中古屋,對漏水、線路配置等問題多加注意,消費者可上消基會網站查詢注意事項。
慎選房仲業 買賣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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