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不完美,要用法律制度來防止它走向墮落。
制度的不透明,會是腐敗貪污犯罪,最佳的溫床。

許一份承諾,背負一世枷鎖,以悲歌落幕,這是英雄。
扯一個彌天大謊,讓整個世界隨之起舞,自己卻冷眼旁觀,這就是梟雄。
(一世梟雄之烽火戲諸侯)

在國家出現危難之時,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為國效力,這樣的人被稱為英雄。
在金融市場混亂之際,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又撈又騙,這樣的人被稱為大師。
(金融物語總幹事黃國華)

2008年12月5日 星期五

英DNA資料庫 歐洲人權法庭裁定銷毀

自由時報 2008-12-6

百萬件資料恐銷毀

〔編譯鄭寺音/美聯社倫敦五日電〕歐洲人權法庭四日裁決,英國政府不得儲存無犯罪紀錄者的DNA與指紋,並下令英國於明年三月前提出銷毀現有資料庫內相關樣本的計畫,這項重大判決不僅可能迫使英國放棄近一百萬件DNA資料,人權團體認為,英國打算建立孩童DNA資料庫以及儲存私人敏感資料的計畫,也可能因此受挫。

七年纏訟結案

兩名南約克郡男子七年前向歐洲人權法庭提出訴訟,要求英國政府銷毀他們的DNA資料。兩人二○○一年因不同案件被捕,而後一人被撤銷控訴,另一人獲無罪釋放,不過南約克郡警方以保留DNA與指紋可協助刑事調查、合法且不違反人權為由,拒絕撤銷兩人資料。

經過七年纏訟,位於法國史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庭,十七位法官四日一致裁決,英國保留DNA樣本與指紋,違反其簽署的人權公約保障之私生活權利歐洲人權法庭並批評英國儲存資料「概括全體、不加區別」,要求英國當局支付四萬兩千歐元的法律訴訟費。

歐盟國家不得上訴

所有歐盟國家都須遵守歐洲人權法庭判決,英國不能提出上訴,並須於明年三月之前提出銷毀計畫,或解釋必須保留部分樣本的原因。

英國內政大臣史密斯對此判決表示失望,他說:「DNA與指紋對打擊犯罪至關重要…,我對歐洲人權法庭的決定感到失望。」

英國龐大的DNA資料庫內儲存四百五十多萬份樣本,英格蘭與威爾斯共有超過八十五萬份無犯罪紀錄者的DNA樣本儲存於國家資料庫,一個人只要曾經被捕,不管是否曾遭起訴、定罪或無罪釋放,都會留下DNA樣本,有時候就連刑案受害者的DNA也會被採樣儲存。

根據英國現行法律,個人的DNA與指紋資料,可以保留到此人死亡或年滿百歲為止;擁有自己立法機關的蘇格蘭,則是在犯罪調查結束後即會銷毀DNA樣本。

許多歐洲國家允許暫時儲存刑案相關DNA樣本,不過案件終結後,通常會銷毀樣本,例如芬蘭、瑞典、德國等會在嫌犯獲無罪開釋後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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