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不完美,要用法律制度來防止它走向墮落。
制度的不透明,會是腐敗貪污犯罪,最佳的溫床。

許一份承諾,背負一世枷鎖,以悲歌落幕,這是英雄。
扯一個彌天大謊,讓整個世界隨之起舞,自己卻冷眼旁觀,這就是梟雄。
(一世梟雄之烽火戲諸侯)

在國家出現危難之時,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為國效力,這樣的人被稱為英雄。
在金融市場混亂之際,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又撈又騙,這樣的人被稱為大師。
(金融物語總幹事黃國華)

2008年12月25日 星期四

司馬觀點:李慶安的秘密盟友(江春男)

2008年12月26日蘋果日報
司馬觀點

李慶安的雙重國籍問題,拖了快三百天。前天,美國國務院正式表示,李慶安曾擁有美國國籍,且無放棄國籍紀錄,這個案子已經結束。但是李慶安卻以留職停薪的方式,繼續藏身於國民黨鄉愿文化的保護下,能拖一天就一天,這種厚臉皮,不是犀牛做所能形容。

電視名嘴視而不見

本來是一件十分單純的案子,只要查明事實,依法處理即可,但是立法院、外交部互相推托,明知AIT不願介入台灣政治,卻努力要把老美拖下水。外交部夾在中間,欲言又止。王金平的尷尬寫在臉上,但仍賣力地和稀泥。如此賣力演出,不知李慶安如何感恩圖報?

李慶安查到那裡,說到那裡,她一方面宣布留職停薪,一方面宣稱此案仍在審理中,這種策略像紙糊的一戳就破,但現在國民黨全面執政,可以全部不負責,只要國民黨不顧社會觀感,不問是非對錯,不管違法不違法,決心賴到底,誰能奈她何?

其實,大家都知道,李慶安在作困獸之鬥。一旦放棄戰鬥,她立刻會被剝奪立委資格,要被迫繳回一億多元薪資所得,此外還須負刑責。她無法面對這種傾家蕩產,身敗名裂的必然結果。她所面對的命運比阿扁更為迫切而險惡,其處境也比阿扁更加孤立。

有趣的是,以永遠的反對黨自居的電視名嘴,一碰李慶安這種案子,就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這些正義之士,寧願無休止地反覆批扁,卻不肯撥一點時間來談談這件事的是非屈直,在某一方面可以說是李慶安的秘密盟友,有這些名嘴作沉默的支持者,李慶安雖千萬人,亦可吾往矣!

江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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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李慶安討教英文(梁文傑)
2008年12月26日蘋果日報
論壇

立法院終於公布AIT查證李慶安是否有美國籍的回函。各大媒體都認為,這封回函證明李慶安仍有美國籍,李慶安卻堅稱這並非函中內容。李慶安的硬拗不知是因英文太爛還是刻意看不懂,我們最好還是從原文向她討教誰是誰非。

AIT回函李具美籍

AIT的回函寫得清清楚,「Our records reveal that Wen-Chi Kung, born 10/18/1957 and Ching-An Lee, born 01/17/1959, have previously been documented as U.S. citizens with U.S. passports and no subsequent loss of U.S. citizenship has been documented.」(我們的紀錄顯示,孔文吉,出生日期1957年10月18日,以及李慶安,出生日期1959年1月17日,在國務院紀錄中是擁有美國護照的美國公民,且並無喪失美國公民的紀錄)。

但李慶安硬拗說,當美國公民有放棄美國籍的意圖,且自願做出法律規定放棄美國國籍之可能行為時,即喪失美國國籍,而美國國務院仍在審理她的放棄國籍案,還沒有做出最後決定。
這段似是而非的說法是根據AIT回函中的一段話。AIT說:「U.S. citizens who hold the nationality of a foreign country and who accept employment with the government of that country that requires an oath, affirmation or declaration of allegiance may have constituted an expatriating act if they do so with the intent to relinquish their U.S. nationality. While the Department has not made any determination regarding loss of nationality for the individuals named above, it could do so based on evidence that either of these individuals constituted a potentially expatriating act with the intention of relinquishing U.S. nationality.」這段話翻譯出來就是:「當美國公民擁有外國籍,並在他國政府擔任需要宣誓效忠的職務時,如果這種行為是出於有意要放棄美國國籍,這就可能構成放棄國籍的行為。雖然國務院還沒有確認上述人物已喪失國籍,但國務院可基於上述人物已有意要放棄美國國籍的證據,而確認他們已喪失國籍。

這段話既不是在說「李慶安已經沒有美國籍了」,也不是在說「李慶安現在有沒有美國籍還要由國務院認定」,而是說,雖然李慶安在台灣政府擔任公職一事可能構成放棄美國籍的「意圖」和「行為」,但這種「意圖」和「行為」有沒有效,不是李慶安說了算,還是要由負責發護照的國務院來認定。只要國務院不做這樣的認定,李慶安就還是美國人。所以AIT的函件確認了三件事:第一,李慶安有美國籍;第二,李慶安的美國籍沒有取消;第三,李慶安說自己已經放棄美國籍算不算數,還要由國務院來認定。凡是看懂英文的人,沒有別的解釋空間。

仍須由國務院審查

本來李慶安那種「只要在台灣擔任公職就等於放棄美國籍的說法」就是無稽之談。國籍是一切法定權利義務的來源,如果放棄國籍那麼簡單的話,那麼有欠稅的、被起訴的、逃兵的,都可以藉由拋棄國籍來逃避義務。所以我國《國籍法》規定,凡是民刑事被告、刑期尚未執行完畢或是租稅罰鍰沒繳清的人,都不能放棄國籍。像美國那種對海外公民的所得稅一分一亳都要追討的國家,更不可能讓你來去自如。李慶安主觀認為自己已經不是美國人是一回事,美國政府要不要放李慶安走,那完全是另一回事。

現在AIT明白告訴李慶安她走不走得了還要等國務院審查,除非李慶安真的英文太爛看不懂,否則應該心裡有數沒有再硬拗的空間。


作者為台灣新社會智庫副總幹事
梁文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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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會弄這麼久的主要原因在於國民黨
不願對黨國大老的子女進行切割檢討
錯綜複雜的勢力糾結
也可說是人情跟面子還有利害牽連
李慶安的父親李煥為國民黨遷台後的高級官員
李慶華跟李慶安立委都是其子女

加上一但承認具有美國公民身分
會面臨台灣的刑事責任追究跟薪資繳回(估計1億左右)
也會被舉發涉嫌美國法律上的漏繳稅款...
最後是從政的生涯就此終結

然而國民黨處理李慶安的時候
會面臨到馬英九到底是否具有美國公民的身分??
若是處理不當恐怕會波及到馬總統身上
(沒人敢去開第一槍??怕也燒到自己去)

若是比照李慶安的處理模式 (正當法律程序下)
恐怕總統要重新選了........(如果總統具有美國籍身分...)

編按: 似乎也不太可能 因為國民黨是執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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