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08-11-3
學偶像劇 留愛慕字條
〔記者丁偉杰/嘉市報導〕嘉義市一名11歲小五男童小新(化名),偷藏一名少婦的14雙高跟鞋,再仿效偶像劇情節,留下類似「愛慕」紙條;東窗事發後,竟撲在少婦胸前大哭認錯,還說出「我喜歡你」。少婦知道男童缺乏家庭關懷,不見得是壞小孩,當下給他一個擁抱,選擇原諒。
警方調查,小新因父親工作忙,母親上大夜班、白天又打工,在家裡疏於管教和關懷下,產生了偏差行為,才會把對母親的愛,轉投射在這名少婦身上。
這名少婦是中國籍配偶,今年才30歲出頭,身材豐滿、皮膚白皙,總是笑臉迎人,小新因家住附近,常在她家的大樓廣場玩耍,不過兩人並不相識;上個月30日,小新跟在少婦後面,進入她住的大樓,電梯裡只有他們兩人,少婦問小新「要去幾樓」,小新謊稱「他住8樓」。
隔天一大早小新就跑到少婦家,按電鈴進門後,急忙說「阿姨,妳的高跟鞋掉到樓下」,之後立即出門,拿了2雙高跟鞋回來給她後,就跑走了。少婦心想高跟鞋都放在門口鞋櫃,不可能掉下去,出門一看,鞋櫃的14雙細跟高跟鞋,竟然都不翼而飛。
這時少婦發現鞋櫃上頭留了一張字條,寫著「你不要高跟鞋就算了,若要高跟鞋,就穿昨天那件藍色的衣服,到5號B1地下室停車場找我」,原以為是壞人所為,調閱大樓監視器影帶,細細回想後,疑是小新惡作劇。
坦承愛慕 哭倒婦懷抱
1 日上午,少婦身穿淺藍色洋裝、腳踩細跟高跟鞋前往派出所,希望警方協助找「鞋」。警方把小新找來,母親也趕來派出所,小新見紙包不住火,哭了起來、撲在少 婦胸前認錯說:「我喜歡妳,於是就把鞋子全藏在13樓頂樓,純粹是好玩。」母親坦承自己太忙了,常不在身邊、疏於關懷,才讓小新產生偏差行為。
-------------------------------嘉義榮民醫院精神科主任黃敏偉表示,小新因家庭生長背景缺乏關懷、讓他產生了不安全感,缺乏自信心;這時笑臉迎人的少婦,讓他有親切感,而偷藏高跟鞋的行為,主要在吸引少婦注意,希望因此得到更多關懷。
他說,小新惡作劇地把少婦高跟鞋藏起來,留下類似「愛慕」紙條,並主動跑到少婦家告訴對方,東窗事發後,說謊合理化其單純動機,大人無須刻意指責。
黃敏偉表示,小新是正在成長的小孩子,需要有模仿學習的對象,父母親因工作忙碌,讓他缺乏學習對象,才把少婦當成是喜歡的人,導致行為有所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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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小鬼大!嘉義市一名小五男童,喜歡上時髦的鄰居美豔少婦,竟偷藏對方擺在家門口的十四雙高跟鞋,藉以和少婦接觸攀談;少婦報警查出是男童搞的鬼,男童被帶到警局向少婦道歉時,還把頭靠在對方胸口上。少婦覺得好氣又好笑,原諒他說:「下次不可以再這樣了。」由警方交其母親帶回管教。
警方調查,這名小五男童(十一歲)因父母在外工作,疏於照顧,曾多次流連網咖不回家。被害少婦年約三十歲,皮膚白皙、面貌姣好,常穿低胸洋裝、腳蹬細跟高跟鞋,火辣裝扮讓鄰居側目。
有鄰居近來注意到小五男童常到社區廣場玩耍時,只要見少婦進出,即尾隨在後,似有意窺探少婦住處。 上周四晚上,男童尾隨進入少婦住的公寓,當時電梯裡只有他們兩人,少婦以為是同棟樓住戶,還親切問:「你要去幾樓?」男童看見少婦按的樓層,謊稱住她樓 下,未料男童繞彎上樓,等少婦進門後,即將少婦擺在門口鞋櫃裡的十四雙高跟鞋都拿到頂樓藏起。 第二天上午,男童取回兩雙高跟鞋,到少婦家按門鈴向少婦說:「阿姨,妳的高跟鞋掉到樓下了。」放了鞋就跑下樓,少婦出門一看,發現鞋櫃裡的高跟鞋都不翼而飛,鞋櫃上卻有一張字條寫:「妳不要高跟鞋就算了,若要高跟鞋,就穿昨天那件淺藍色衣服,到五號B1地下室停車場找我。」 少婦認為是男童搞鬼,周六便依指示穿著淺藍色低胸洋裝到地下室停車場,要男童還鞋,但男童不肯,少婦只好報警。 警方將男童帶回派出所要辦他竊盜罪,男童才嚇得哭起來,頭靠在少婦胸口道歉,少婦拍拍男童肩膀原諒他,男童簽下切結書後由家長領回。
男童母親昨已請老師協助輔導兒子,並多次打電話聯絡少婦,但對方沒接。男童母親指少婦鞋櫃上的字條筆跡不是兒子的,且兒子有遺傳性色盲,不可能指定少婦衣著顏色,疑有其他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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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與生俱來的本能
這是內心強烈的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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