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不完美,要用法律制度來防止它走向墮落。
制度的不透明,會是腐敗貪污犯罪,最佳的溫床。

許一份承諾,背負一世枷鎖,以悲歌落幕,這是英雄。
扯一個彌天大謊,讓整個世界隨之起舞,自己卻冷眼旁觀,這就是梟雄。
(一世梟雄之烽火戲諸侯)

在國家出現危難之時,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為國效力,這樣的人被稱為英雄。
在金融市場混亂之際,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又撈又騙,這樣的人被稱為大師。
(金融物語總幹事黃國華)

2009年2月26日 星期四

難存活就光榮犧牲吧(曾志超)

2009年02月27日蘋果日報
論壇

去年年底美國政府才給予二大汽車廠高達一百七十四億美元貸款,不到二個月,就傳出接受政府紓困的通用與克萊斯勒,近日又要求政府提供二百一十六億美元的融資,否則恐將陷入破產。即將投入千億元拯救DRAM產業的政府,應引以為戒。


從各家媒體的報導觀之,經濟部拯救DRAM產業的措施,似乎已經定案。首先,對於單一公司採取救產業不救企業的作法;而產業紓困則以新設公司的方式進行,即透過國發基金投入七百億元(預估陸續還要投資二千億元以上),與爾必達及瑞晶二家公司合資成立新公司。對於經濟部第一個作法,筆者十分肯定。對於茂德這種已經接近彌留狀態公司,即使政府介入效果也相當有限,實無紓困的必要。

惟DRAM產業拯救方案有諸多疑義,值得深入討論。第一個問題是,政府為何要以投資日本公司的方式,來救台灣的DRAM產業?經濟部欲合作的二家公司—爾必達及瑞晶,不是日本的公司,就是日資控制的企業。瑞晶原本是力晶的子公司,去年將部分股權轉售給爾必達後,爾必達擁有該公司52%的股權,使得瑞晶也變成日本人掌控的公司。爾必達請求日本政府紓困,都還沒有結果,台灣政府為何對其卻如此大方?況且如此的公司結構,如何達到協助台灣DRAM產業的目的?

其次,眾所周知我國DRAM產業有三大問題,分別是市場供給過剩、缺乏關鍵技術與廠商過多分散資源等。新成立的公司若增加新產能,只會使 DRAM產出更多,使供給問題益加嚴重;也看不出成立新公司,日本人就會乖乖的釋出技術,使台灣DRAM產業從此擺脫為人作嫁的命運;而新公司也只與力晶一個集團有關,對於如何整併國內六家公司四大集團,仍是未知數。

規避監督心態可議

再者,政府以成立新公司的的作法,規避國會監督亦值得商榷。立法院上月初通過《公司法》修正,要求紓困方案達新台幣十億元以上者,應由專案核定之主管機關會同受紓困之公司,向立法院報告其自救計劃。而經濟部動用700億元的國發基金,金額不但龐大,影響層面亦甚廣,卻以成立新公司的方式規避國會監督,心態相當可議。

全球景氣下滑、需求萎縮,上周主計處甫公布今年經濟預測,下修至負成長2.97%;97年12月失業率為5.03%,失業人數高達54萬9千人;今年一月出口衰退44%,創下史上最大跌幅……。各項經濟數據,均顯示台灣經濟急遽惡化,也代表未來將有更多的產業陷於困境,更多的國人失業。在國家財政已經負債累累,資源相當有限的情況下,政府大規模耗資千億資金,投資就業人口僅有數萬人的DRAM公司,勢必排擠其他的資源,主管機關應權衡輕重。

該方案最大的問題是,政府準備多少銀彈投入?有無防火牆?國發基金投入千億也未必能挽救DRAM產業,縱然安然度過此波危機,從歷史的經驗觀察,DRAM產業隨著技術提升,使得投資金額與風險也跟著大幅升高。過去8吋晶圓廠時代,蓋一座晶圓廠約只要三百億元,2001年台廠共計虧損三百二十八億元;現在12吋晶圓廠時代,晶圓廠成本需要千億元,2008年台灣DRAM虧損擴大至一千三百億元;未來邁入18吋晶圓廠時代,晶圓廠成本達三千億元之譜,風險大幅提升,屆時倘又發生類似的問題,政府要準備多少錢來填補?

美國汽車業影響百萬個以上的就業機會,縱然明知會陷入泥淖之中,政府也不得不跳入火坑之中。我國各項產業幾乎都陷入困難,政府卻獨鍾就業人口相對較少、風險較高的DRAM業,還以與日資合設新公司的作法來拯救我國的產業,令人摸不著頭緒。美國汽車業紓困教訓殷鑑不遠,科技大老施振榮先生也說過:難存活就光榮犧牲吧……,都值得主事者深思。


作者為北京大學法學院科技法專業博士候選人
曾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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