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不完美,要用法律制度來防止它走向墮落。
制度的不透明,會是腐敗貪污犯罪,最佳的溫床。

許一份承諾,背負一世枷鎖,以悲歌落幕,這是英雄。
扯一個彌天大謊,讓整個世界隨之起舞,自己卻冷眼旁觀,這就是梟雄。
(一世梟雄之烽火戲諸侯)

在國家出現危難之時,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為國效力,這樣的人被稱為英雄。
在金融市場混亂之際,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又撈又騙,這樣的人被稱為大師。
(金融物語總幹事黃國華)

2009年2月22日 星期日

司馬觀點:欲除之罪 何患無辭(江春男)

2009年02月23日蘋果日報
司馬觀點

施明德發動百萬人倒扁大遊行,吳淑珍受到紅衫軍的驚嚇,急忙把錢送往海外,從而暴露了這個世紀性的大醜聞。就此而言,施明德功在黨國,值得頒發青天白日勳章。

判決理由令人開眼界

但是紅衫軍未經許可就聚集百萬群眾,包圍總統府,且對警方多次舉牌警告置之不理。主其事者已有坐牢之準備,希望透過有罪判決來凸顯現行法律的荒謬。

法官作出無罪之判決,連當事人都覺得意外。但法官的判決理由實在令人大開眼界:現場人聲吵雜,無法證明施等人當時聽到警方的解散命令。警方三次舉牌時間僅一小時,要求千餘民眾全部解散實有困難。警方在群眾才剛聚集就密集執行警告、命令解散及制止等處分,顯不符比例原則,警方的解散命令有重大瑕疵。現場人數眾多,警方舉證仍有不足,無法證明何人是首謀。群眾只高呼阿扁下台及比劃倒扁手勢,過程平和,無立即解散之急迫性。

天下圍攻雖未經許可,但他們的訴求確實引起民眾回響。警方當時充分掌握情況,遊行沒有妨害秩序的疑慮,也沒有立即之危險。這種不便是民主社會人民所能忍受的範圍。

依照上列的判決理由,以前因違反《集遊法》被判有罪的,都可申請國賠。如此案判決確定,《集遊法》無異廢除了,大家以後可以自由地走上街頭,不必受此惡法的拘束。

在扁案的審判期間,司法公信力受到嚴格考驗,這種判決必定引起「欲除之罪,何患無辭」的譏評,剛好與「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扁案形成強烈對比。

江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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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律,上級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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