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 http://www.wretch.cc/blog/articlewcm/24375659
作者:跟藍裙子喝一杯
再說一次,本人並非阿扁信徒,而且近來也很久沒看新聞了,但這2天得知的扁案進展,還是讓我不得不來抒發一下感想,因為實在有點看不下去。
話說,法律存在最終的目的,不就是為了保障「人權」,否則我們要法律來做什麼?本人並非學法律出身的,但對於對法律的基本了解及認識,整個特偵組偵辦的過程還是挺讓人傻眼的,尤其是對於人權的打壓,有幾點↓
1、在偵查扁案許久之後,聲請把阿扁押起來,理由是怕他串供或淹沒證據,但卻沒說明是怕他跟哪些人串供,用這樣薄弱的理由申請押人,是否有違人權? 首先,在沒正式判決之前,人都是無罪的,然後押人讓人失去自由、不能站在對等立場收集對自身有利的證據以證明自身清白,請問,這樣是公平的嗎?如果覺得他有可能串供,應該舉出具體事證,說明合理懷疑他有可能和誰誰誰串供,然而,特偵組卻並未說明,而是以自身臆測而提出押人申請(而事後阿扁竟也被押了),試問,以後如果是你或我被抓,若也是被莫名其妙的臆測理由,在被判有罪前就得被押,且被押時間還不知有多長,請問,是否有違你的人權?如果發生在你身上,你能接受嗎?
2、在起訴書中,我看不到太多清楚的具體事證,但其中竟然出現「什麼惡行重大、毫無悔意…建議加重其刑…」之類的語句,還真是令人啞然失笑。試問,我們國家的法律體系是法官判還是檢查官判?是否要加重其刑,檢查官應該具體羅列事證而讓法官自行判斷吧?怎會有以"惡行重大、毫無悔意"這類模糊的字眼出現在起訴書中呢?是在寫文章罵小孩嗎?還是老師在罵學生啊?而且目前檢查官也是"原告"身份吧,原告可以建議法官要怎麼判嗎?那如果以後你或我東西被偷被搶,告上法院,我們也可以去法院告訴法官說"喂,我覺得小偷惡行重大,我要判他重刑"嗎?真的粉奇怪吶。我看是寫給媒體看、寫給被愚弄的百姓看?還是寫給長官看的啊?更何況,犯罪的人不坦承罪行是天性、是人性,是原本就會發生的,如果犯罪的人自己坦承,那才是"了不得"啊,所以法律上才會獎勵自首的人啊,什麼時候不承認犯罪變成「罪大惡極」了?不懂!
3、已經偵查終結了,事證都已經查清楚了並訴請法院判決,人就應該不再被押了啊,現在特偵組還要再提抗告,真不知是在抗個啥鬼?莫非是因為輿論或長官壓力嗎?還是覺得自己沒調查清楚有哪些人是有關連的,所以阿扁有可能再串供?我真的是一頭霧水耶!!
最後,我想請你們立刻停止再濫用司法、違害人權、愚弄我們了,好嗎?
ps. 我並沒說阿扁有罪或沒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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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文章是我在推推王上瀏覽時發現的
讀完後覺的滿受到啟發的
所以連繫後轉載於此
基本上
阿扁的命運
已經被國民黨視為轉移焦點的絕世好牌
也是打擊民進黨將來執政的可能,讓他們失去群眾
並醜化那些支持台灣獨立的人,讓他們不能義正嚴詞
這跟歷史上許多國家都會採取的策略一樣
尤其是在君主集權國家
當國家發生重大問題
民怨沸騰到有危害到既得利益的存在的時候
藉由發動戰爭轉移焦點往往最好的選項之一
掌權者藉此重新控管民眾與論的方向
限制人民可以談論的話題
將妨礙到自身利益的人全都送往戰場或羅織罪名加以審判
重新穩固他的地位及利益
因為他的話就是法律
他的意志就是國家的意志
現在台灣的輿論方向就是上述的應用
政府與媒體在製造仇恨與戰爭
把人民對於身處的不幸跟痛苦
轉移到與執政者無關的人身上
似乎他就是你現在苦難的根源
大家咒罵他成為一種發洩
成為一種對於命運的嘲笑
大家彼此感染,形成一種詭異的氣氛
都忘了司法應有公平審判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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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上總統後(權力掌握者)
能a錢的方法跟手段遠超乎你的想像
至於會什麼會這樣
請大家仔細思索
我很納悶為什麼連戰家產數十億
國民黨先前的黨產也超過百億
政府早期高官海外大批資金跟置產的一堆
都沒有阿扁這案子引人炒作...
貓纜13億的工程跟後續的修復作業應該也超過15-17億吧
人民的納稅金額就這麼被惡搞了
怎沒有媒體跟司法來主持正義
你叫貓纜塔柱附近的居民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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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票金前董事長林華德:
「是制度的缺失誘人犯罪,誰想犯案都不難,只是看你願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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