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不完美,要用法律制度來防止它走向墮落。
制度的不透明,會是腐敗貪污犯罪,最佳的溫床。

許一份承諾,背負一世枷鎖,以悲歌落幕,這是英雄。
扯一個彌天大謊,讓整個世界隨之起舞,自己卻冷眼旁觀,這就是梟雄。
(一世梟雄之烽火戲諸侯)

在國家出現危難之時,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為國效力,這樣的人被稱為英雄。
在金融市場混亂之際,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又撈又騙,這樣的人被稱為大師。
(金融物語總幹事黃國華)

2009年7月26日 星期日

轉載:沉默也是罪責

沉默也是罪責
http://www.drunkpiano-liuyu.net/
六月 20th, 2009 | Category: 講政治-世界

《南方週末》
-----------------------

2007年8月3號,一歲半的英國小男孩皮特死了。死的時候,他有八根肋骨骨折,脊椎斷裂,肚子裡還發現一顆自己的牙齒。他是被他的繼父打死的。

此事在英國引起軒然大波。小皮特的死被有些媒體稱為英國的另一個「戴安娜王妃時刻」,他去世一年之後還有很多人舉行紀念性遊行,工黨保守黨也為此事辯論不休,媒體討論更是層出不窮。人們反覆追問一個問題:一個文明社會怎麼能允許這樣的暴行發生?這個問題之所以令人憤懣,是因為在皮特短暫的一生中,警方、醫院、社會工作者曾跟他有過60次接觸機會——醫生曾注意到他身上的瘀傷,警方曾拘捕他媽媽,兒童保護部門曾數次家訪,所有這些可以挽救皮特的機會都被浪費了,他最後還是死在殘忍的繼父手裡。

主要罪責當然歸於小皮特的家長。他媽媽無業,在皮特3個月大時和他生父離婚,之後和新男友同居(她一直向警方隱瞞此事),該繼父無業、文盲、是個新納粹分子,不但虐待皮特,還強姦過一個兩歲幼女。他們還有一個室友歐文,此人助紂為虐,幫助這對夫婦隱藏證據。在最近的法庭判決中,三人都被判刑,皮特媽媽和歐文被判無限期監禁(幾年後可視情況釋放),繼父被判終身監禁。

然而,罪責不僅到此為止。對英國公眾來說,這不是一個普通刑事案,還需追究政府責任。嚴格地說,政府並非沒有及時介入:06年12月,醫生在給皮特看病之後,曾經向警察局報告其身上異常傷痕,皮特媽媽第一次被拘捕,皮特被託管5周。07年4月,皮特身上又現不正常瘀傷,皮特媽媽再次被拘捕。06年12月到07年8月,哈林格區政府曾安排社會工作者頻繁視察,其中一個曾到訪皮特家13次,好幾次還是突襲。

所以對於保護幼童,英國政府似乎有一套嚴密體制。從醫生到警察,從區政府到社會工作者,應當是保護小皮特的層層保險。這些保險機制竟然會一個個失靈,這恰恰是令公眾憤怒的地方。兩次拘捕,政府本可以不把皮特歸還給他媽媽;國家起訴部門本可以起訴皮特媽媽,而不是放棄起訴;醫生和社會工作者本應對皮特的瘀傷更警覺,而不是敷衍了事……換言之,在此事中,政府的責任不在於它做了什麼,而恰恰在於它沒做什麼。

面對眾怒,英國政府不得不及時作出反應。布朗對此事幾度發表聲明,表示要強化兒童保護機制。08年11月,兒童部部長波爾斯發起了對哈林格區政府、醫院和警察局的調查。09年初又展開第二次調查。針對調查發現的那些漏洞,政府開始著手改革。與此同時,作為對其沉默或作為不足的懲罰,09年2月哈林格區兒童服務部主任Shoesmith被解僱;曾經給皮特看病的醫生Ikwueke和Al Zayyat被解僱;09年4月,四個社會工作者被解僱。

此事令人印象最深的,就是一個法律問題如何延伸為一個政治問題。政府作為公共服務機構,其不作為和胡作非為一樣可怕。央視《新聞調查》曾有一期採訪一群殺夫女囚,發現其中大部分人都是屢受家暴卻投訴無門,無論當地政府、警察還是婦聯都對其申訴置之不理,走投無路才犯下殺夫罪行。這就是典型的政府不作為——如果那些女囚應該對自己的殺人罪行負責,那些聽其申訴卻無動於衷的各級官員又該負什麼責呢?

   有幾個象Shoesmith那樣被解僱呢?小皮特死之前至少還驚動了警察、政府、社會工作者的查訪,中國那些家暴犧牲品又曾喚起多少援助之手?並且,英國政府對此案的處理不是「運動式」的,而是通過制度齒輪的運轉使其長久停留在公眾視線裡。07年9月此案爆發,近兩年過去,政界、媒體還在頻繁地討論此事。相比之下,中國同年爆發的、性質遠更惡劣的黑窯問題,雖至今沒有治癒,大多媒體和官員卻早已因為「審惡疲勞」而不再追問了。

另外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司法獨立性。這種獨立性,不僅僅是獨立於政府,也是獨立於「民憤」。此事曝光之後,英國也出現了如火如荼的網民聲討,曾有70萬人網絡簽名要求嚴懲責任人。但抵制民意對司法的影響,卻是英國司法體系的原則之一。從始至終,為保護當事人安全和司法公正,法庭沒有公佈皮特媽媽和繼父的姓名、照片、地址。

   二審之前,媒體不許對二審有任何報導(事後可以報導)。當網民將當事人給「人肉搜索」出來之後,不但各大媒體不能轉載,警察還介入調查信息來源。陪審團成員更是被禁止使用互聯網調研此事。當然我們可以說,只有一個獨立於權勢的法庭才應該同時獨立於民憤,否則民憤很可能是平衡權勢的一種有效方式。

---------
政府存在的意義?

這值得你我細思!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