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不完美,要用法律制度來防止它走向墮落。
制度的不透明,會是腐敗貪污犯罪,最佳的溫床。

許一份承諾,背負一世枷鎖,以悲歌落幕,這是英雄。
扯一個彌天大謊,讓整個世界隨之起舞,自己卻冷眼旁觀,這就是梟雄。
(一世梟雄之烽火戲諸侯)

在國家出現危難之時,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為國效力,這樣的人被稱為英雄。
在金融市場混亂之際,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又撈又騙,這樣的人被稱為大師。
(金融物語總幹事黃國華)

2009年4月12日 星期日

藍委提案性工作除罪 娼嫖都不罰

藍委提案性工作除罪 娼嫖都不罰
【聯合報╱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2009.04.12 05:58 am

成年性工作者除罪化在國內爭議多年,國民黨立委鄭麗文提出「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刪除現行「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針對成年、雙方自願性交易之性工作者不罰,以保障性工作者的工作權。

鄭麗文表示,這項提案已獲得十多名立委連署,跨過提案門檻,連署中不乏思想「進步」的男性立委,包括李嘉進、呂學樟、廖國棟、廖正井、劉盛良、林滄敏、簡東明、孔文吉、蔡錦隆及帥化民等。

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明定,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賣淫或媒合賣淫而拉客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一年內曾違反三次以上經裁處確定者,得併宣告於處罰執行完畢後,送交教養機構收容、習藝,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鄭麗文提修正草案,刪除第八十條條文,將成年性工作者合法化。

鄭麗文表示,性交易是娼嫖雙方共同行為,並無利益受損的一方,成年人雙方自主性交易行為若未傷害到他人,實屬基本人權,娼嫖雙方都不應受罰;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明文規定,將自願從事性工作者視為職業自由,並應獲得基本的保障。

她表示,現行法令「罰娼不罰嫖」不合理,部分執行公權力的不肖警察,假裝嫖客的身份對性工作者「釣魚」,嚴重侵犯性工作者人權;再者,許多性工作者面對白嫖的「奧客」毫無保障,白嫖、甚至洗劫、搶殺事件不斷。

鄭麗文說,性產業規模十分龐大,相關人士向她表示,保守估計,每年約有六百億的營業額,政府若從法律面務實管理,每年至少可以為國庫賺進一百八十億元的稅收。修法刪除現行罰娼的規定是一條正確的路,社會底層弱勢族群的工作權可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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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罰嫖不罰娼 荷英取經
【聯合報╱編譯陳世欽/美聯社斯德哥爾摩十六日電】
2009.04.12 06:13 am

編按:此文原刊於【2008-03-17/聯合報/A11版/社會】

在瑞典,出賣靈肉不違法,嫖妓則是違法行為。瑞典九年前施行「罰嫖不罰娼」的新法時,曾經淪為各國的笑柄。紐約州長史匹哲召妓醜聞曝光後,有些國家正考慮仿傚瑞典模式,將娼妓視為遭到剝削的受害者。

瑞典官員表示,修法降低了對妓女的需求,並改變各界對性產業的看法。瑞典「全國警察委員會」販賣人口組的卡姬莎‧華爾柏格表示:「我們對妓女沒有意見,有問題的是買春的嫖客。」她說,荷蘭和英國都曾派遣考察團到瑞典取經。

根據一九九九年頒佈施行的瑞典「買春法」,法官可將嫖客處以罰金或關上六個月,外加公告周知。數名瑞典法官曾經捲入買春醜聞,包括一名最高法院法官二○○五年與年輕男子性交易而被處以罰金。

瑞典當局認為,新法已經產生預期的效果,批評者則質疑到底是賣春減少,或者妓女從花街柳巷轉進到偏僻地區做流鶯。華爾柏格承認,這方面的確切數據很難蒐集,不過她認為,瑞典妓女人數已由一九九八年的二千五百人減為二○○三年的一千五百人。

華爾柏格表示,瑞典警方監聽後發現,販賣人口集團因為瑞典採取強硬政策,而將瑞典視為生意不好做的地方。她說:「販賣人口集團會估計利潤、成本、行銷與被破獲的風險。我們試圖為人口走私集團創造艱困的市場。」

由於受到各國矚目,瑞典政府打算通盤檢討法律效果,預定明年完成。

不過,長期研究這項課題的作家佩蒂拉‧奧斯特葛蘭認為,瑞典新法並未產生預期效果。她說:「買春現象並未減少;許多年輕女孩為支付學費而透過網路兼差賣春。

一名反對新法的四十六歲女子說,它使妓女更易受到暴力的傷害。奧斯特葛蘭表示:「如果一名性工作者試圖在街角拉客,員警躲在暗處伺機而動,她必須迅速跳上嫖客的車子,毫不考慮自己是否可能陷入險境。」

【2009/04/1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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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工作除罪 應召女想轉個體戶
【聯合報╱記者張榮仁、莊亞築、陳金聲、白錫鏗、張弘昌/連線報導】
2009.04.12 05:58 am

立委有意修法「娼嫖都不罰」,在台北市萬華站壁十八年的廖姓流鶯說,以後就不必躲警察了;但也有應召女郎認為意義不大,因為她們不會敲鑼打鼓說「我是在賣的」。圖為昨晚在台北市桂林路、康定路一帶攬客的流鶯。
圖/侯世駿

「早就該修改法令了!」曾在旅館召妓被逮的黃姓男子,以及在高雄市河北路媒介性交易的何姓婦人,一聽到性工作可能除罪化,異口同聲贊成。台中市林姓應召女說,除罪化後,她要馬上脫離應召站,做個「個體戶」,不再讓業者抽頭。

卅多歲的「小雅」是台北市區一家指油壓護膚店的資深女郎,她說娼嫖都不罰意義不大,「如果有別的選擇,誰會出賣身體」?

小雅說,出賣身體賺錢並不是名譽事;「吃這行飯,少了警察囉嗦,但黑道呢?」她沒勇氣能力做個體戶,更不會敲鑼打鼓告訴大家「我是在賣的」。

「我靠身體賺錢,不偷也不搶,本來就不應該罰我。」性工作者「花花」理直氣壯地說,每人都有選擇工作的權利,她注重衛生,服務有性需求的人,「有什麼不對?」

台中市林姓應召女說,「男女性行為,一人出一樣」,以往「罰娼不罰嫖」,真沒道理。

「講了就沒事,不講就要通知你老婆」,高雄市黃姓男子說,他因嫖妓被查獲,當時在警方的威嚇和誘導下坦承召妓,害對方被罰錢,事後他仍對那名女子心懷愧疚。

他說,會出來賺這種皮肉錢的女子也是辛苦人,當時他怕引起家庭糾紛,只好配合警方,「現在想起來對那名女子有點不好意思。」

未婚的丁姓土木工人,多年來都是靠嫖妓解決生理需求,他說,「以後只要不叫『幼齒』就沒事了」。他表示,因為以前去嫖時,還會擔心遭到取締,搞得興味盡失;得知性工作可能除罪,讓他放下心中一塊大石。

基層員警對「性工作除罪化」,反應兩極。有員警認為,性工作本來就有必要,不然有性需求的人,難道要去街上隨便找人解決嗎?高雄市警局郭姓警員更務實地說,性工作除罪之後,警方只須取締未成年的性交易,「我們也樂得減輕績效壓力」。

但有員警認為,該法案通過機率很低,若貿然開放,可能會造成人口販子、應召站業者、酒店老闆、媒介色情的服務生氣燄更加高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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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斯特丹拚觀光 整頓紅燈區
【經濟日報╱編譯劉道捷/綜合七日電】
2009.04.12 06:13 am

編按:此文原刊於【2008-12-08/經濟日報/A9版/國際財經】

阿姆斯特丹市政府計劃整頓舊城紅燈區罪惡淵藪,查禁組織犯罪、違法妓院、性商店與大麻菸館、同時整頓紅燈區形像,加強基礎建設,發揚文化吸引力,提升觀光魅力。

阿姆斯特丹決心鎖定「製造犯罪」的營業場所,包括賭場、公開銷售大麻等所謂「軟性毒品」的咖啡廳、偷窺秀場、按摩院與毒犯用來洗錢的紀念品店。

依據6日宣布的計畫,阿姆斯特丹將花費3,000萬至4,000萬歐元(3,800萬至5,100萬美元),引導旅館、餐廳、藝廊與精品店進入市中心,同時興建新地下停車區。

市議會指出,此一計畫目的在於把市中心變成比較安全、美麗與適於居住的地方,但性產業與咖啡廳仍然有生存空間,不會全部消失,但是會變成管理完善的地方。

先前荷蘭政府宣布,要關閉阿姆斯特丹市內中小學附近銷售大麻的餐廳。阿姆斯特丹市長5日才表示,要堵塞上述命令中的漏洞。6日宣布的計畫大約會影響市中心36家咖啡廳,占全市咖啡廳總數不到20%。

主張此一計畫的副市長艾塞說:「市中心會留下200個(娼妓)櫥窗和30家咖啡廳,還是世界獨一無二、令人非常興奮、卻具有文化吸引力的地方,讓你來過後不會說不出口。」

但其他消息人士說,這個計畫十年執行期滿後,現有482個娼妓櫥窗會剩下約240個,現有76家領有特別許可、可以銷售大麻的76家咖啡廳會關掉一半。

市議會承認紅燈區是具有吸引力的觀光景點,有助提升阿姆斯特丹是深具包容性的自由都市。

市議會的聲明指出:「這是阿姆斯特丹強大潛力的一環,因此確保該區與眾不同的特色很重要。但容忍與自由不代表漠視。」

市議會說,紅燈區發展已經失衡,低階與對犯罪敏感的經濟部門過度成長,吸引犯罪元素,衝擊經濟氣候與居住狀況。

新計畫希望紅燈區維持住商混合區,晚上變成活力四射、風流瀟灑、艷幟高張的地區。

紅燈區性產業歷史可以上溯到17世紀;荷蘭從2000年起開放娼妓合法化,1976年起,持有與吸用5公克以下大麻除罪化,但種植仍然違法。

【2009/04/1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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